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新的历史性起点,20年来我国教育科研事业取得了空前的大发展。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在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坚持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教育决策服务的方针指导下,教育研究从过去只有少数几个传统学科、基本上是由少部分专业理论工作者进行的“经院式”研究中走进教育实践的广阔天地,融入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丰富的教育改革实践推动了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成熟的教育理论又指导并促进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国的教育研究已迅速成长为覆盖教育各个领域,社会影响日益广泛的一门重要科学。我国的教育科学事业是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而获得新生,紧跟我国的改革开放而不断发展的。 一、拨乱反正,加快发展, 构建有中国特色教育科研体系 随着“文革”的结束,教育战线开始拨乱反正,教育科学研究也得以恢复和发展,经过20年努力,已初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科研组织机构体系和规划课题体系。 1978年10月,国家重建了在“文革”中被解散的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其后又相继建立了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自80年代初至今,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建立了教育科研所(院),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幅射到市(地)、县(区)和基层学校,在许多地方已经和正在形成中国所特有的区域性普教科研网络。国家、省、市到基层学校这样一个系统成为我国教育科研体系中应用研究和成果推广的主干。 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研究也得到长足的发展。数百所高等学校建立了教育研究机构。高等师范学校和一些综合性大学则发挥理论基础雄厚,学科门类齐全,文献资料丰富的优势,成为我国教育科研体系中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主干。 这期间锻炼成长起一支数量迅速发展,素质不断提高,结构层次比较合理的教育科研队伍。“六五”规划期间,专职教育研究人员主要集中在中央教科所和高等师范院校,总计只有数百人;到“七五”规划期间,中央及地方教育科研部门和高校的专职教育研究人员达到3000多人;到“八五”规划中期,已超过1万人。“八五”规划后期以来, 随着普教领域科研热潮的高涨,基层教育科研机构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专职研究人员队伍又有新的增加。群众性的教育科研队伍更是迅速壮大,总数已有数十万人。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教师有了“不当教书匠,要当教育家”的强烈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教育科研管理运行机制和政策导向又吸引更多的教师加入到教育科研行列。不少地区的中小学已出现校校有课题,人人搞科研的兴旺局面。有些教学改革实验,一个课题组织参与不同层次研究与实验的教师就达上千人甚至数千人。教育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很大提高。在教育理论界,80年代中期,一批青年理论工作者崭露头角,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则表现为中青年专家群体的崛起。他们在教育研究的继承发展、学术创新、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中小学领域,以一批创造了有全国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优秀教师为核心,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研究群体,并在继续滚动发展壮大。教育科研队伍建设还呈现出鲜明的层次性,理论研究队伍少而精,应用研究队伍是中坚,群众性科研队伍不断壮大。队伍的总体构成和绝大多数课题的人员构成都突出反映着专、兼、群相结合,教育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和第一线校长教师相结合的特点。这样一种在实践中建立并在发展中逐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教育科研组织形式,实现了各方优势互补,在加强对教育科研的宏观指导,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教师素质提高,推进教育科研不断深化和教育实践健康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分别于1979年、1983年、1990年和1991年成立的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4 个全国性群众教育学术团体和为数更多的部门、行业性群众教育学术团体吸纳了近百万教师、校长,形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群众教育科研队伍,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群众性教育科研的蓬勃发展。 1978年11月,教育部成立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1986年开始,在领导小组下又设立了学科规划组。领导小组和学科规划组分别承担起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评审和确定重点课题、指导和检查课题研究等职责,在我国新时期教育科学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年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先后制订和组织实施了“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列入规划的课题,“六五”期间为36项,“七五”期间为151项, “八五”期间增加到592项,“九五”期间已立项的达到1100余项。 这期间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拨给教育科学规划的专项经费总数也从“六五”时的50万、“七五”时的278万增加到“八五”时的670万,预计“九五”期间有望达到900万。许多教育和教育科研发展较快的地方也相应制订了省、 市级的教育科研规划,确定了课题,投入了较多的经费。现已初步形成了国家教育科研规划以宏观决策研究、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综合研究、空间跨度较大的教改实验研究和教育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地方教育科研规划以区域性教改实验研究、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群众性研究和内容广泛的微观教学改革研究为主,多层面、全方位的规划与课题格局。 伴随着我国全面的改革开放,教育科研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加强,许多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等国际组织及欧、美、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在众多领域开展了合作研究和培训、讲学、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解放思想,立足实践,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变,开始了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教育科研努力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服务,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教育科研的作用日益明显, 教育科研的地位大大提高。 随着教育、科技被确定为战略重点,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越来越显著地发挥着“第一生产力”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重视这种作用并不断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1983年胡乔木同志听取了全国第二次教育科学规划会议的汇报,对教育科学研究作了“要有一点思想解放”的指示。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必须尊重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注重试验”。这实际上也是给教育科研提出的任务。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指导我国90年代至下世纪初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管理信息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地位”,“要积极开展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密切教育科研同教育决策、教育实践的联系,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鼓励和支持学校、教师和教育研究工作者积极进行教育改革试验”。这是第一次在中央下达的文件中明确了教育科研的地位和作用。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把教育科研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1997年李岚清同志为中央教科所题辞“进一步搞好教育科学研究,为科教兴国的千秋伟业作贡献”,把教育科学研究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