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全民教育到全纳教育 (一)思想概念及其演化 194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宣告正式成立,它是各国政府间讨论关于教育、科学和文化问题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通过教育、科学和文化促进各国间合作,对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之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均享人权与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诞生。宣言明确:“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当时的全民教育思想期望普及义务教育。 1990年,在泰国宗滴恩召开世界全民教育大会,来自155个国家的代表强烈呼吁,采取必要措施为所有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并大幅度减少文盲数量。会上明确提出了“全民教育”的概念,发表了《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宣言超越了普及初等教育的理念,使用了“基本教育”这一术语,“基本教育”的概念突破学校教育的范围,不仅扩大了全民教育的对象,而且强调为人的生活关键方面打基础的教育形式,包括人应对生活世界和工作世界的能力以及作为公民积极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西班牙政府联合召开了“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这次会议旨在“通过考虑促进实现全纳性教育——使学校能服务于所有学生尤其是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所需要的根本的政策调整,来进一步实现全民教育的目标。”[1] 1996年,来自73个国家的约250名代表聚集到约旦安曼,参加全民教育论坛十年中期会议,评估全民教育发展十年中期检查的结果,并寻求克服老问题、迎接新挑战的方法。 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论坛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召开,通过了《达喀尔行动纲领》,该文件提出全民教育到2015年要实现的6项目标。 2001年8月,九个人口大国全民教育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追求有质量的全民教育”为主题的《北京宣言》。 2003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体会议上对全民教育的看法出现新的转变:从一般的读写能力和普及初等教育转向全民教育的基本方面,如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的技能发展、有效的公民的素质、面向工作世界的功能性素养,实现了从读写能力到多元素养(multiple literacies)的拓展。 2008年,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在日内瓦召开,主题为“全纳教育:未来之路”。这次大会的召开,在世界范围掀起一股实施全纳教育的热潮,宣告全纳教育的时代已经到来。 (二)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 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我国香港译为和谐教育),1994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教大会”首次提出,且为与会诸国代表确认、并且正式通过的教育术语。全纳教育源出于特殊教育,主要是关于残疾学生和其他在主流学校就读的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的教育,之后,全纳教育被认为与接纳“不良行为”儿童有关。现在,有一种趋势,即:将全纳教育更广泛地看作克服歧视、关注易受排斥的弱势群体的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5年发布的《全纳教育指南:确保全民教育的通路》中对全纳教育的定义是:全纳教育是通过增加学习、文化和社区参与,减少教育系统内外的排斥,应对所有学习者的多样化需求,并对其做出反应的过程。以覆盖所有适龄儿童为共识,以常规体制负责教育所有儿童为信念。全纳教育涉及到教育内容、教育途径、教育结构和教育战略的变革和调整。[2] 全纳与排斥是相互联系的,全纳就是要积极消除排斥,全纳所关注的是所有在校的儿童和年轻人。它的重点是鼓励加入、参与和成就,关注和发现“学习和参与的障碍”,寻找和使用“支持学习和参与的资源”。全纳是一个过程,而且是永无止境的过程。现在,对全纳教育虽然仍有不同的理解,但全纳教育的概念正在走向趋同和扩大。 全纳教育主要基于以下认识,即:教育是一项人权,它提供了一个更广泛的视野和更全面的全民教育战略。全纳教育被看作是实现全民教育的指导原则,主张以多样性消除人的学习障碍。而且,全纳教育已不仅是教育教学的态度与方法,它更是旨在通过发展有质量的教育体系,建立更加全纳、公正和公平的社会。这一教育体系不仅对学校教育,而且对人们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要做出回应。 (三)全纳教育是实现全民教育的助推器 全民教育思想从最初注重义务教育普及,提出“全民教育”的正式概念,到“基本教育”这一术语的提出,再到对“有质量的全民教育”的追求,无不充满对人的受教育权利和可能的关怀。因而,“全纳教育”,这一信任人人都可能学习、相信人人都能够学好的理念,将极大地释放教育的潜力和功能,为实现全民教育的目标铺设道路。 全民教育的理念为人人都有学习的权利,都有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高质量的教育不仅能够促进人的认知学习,提高人的生活能力和工作能力,而且是一种能够培养人的积极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全纳教育要求教育者为每一个人的学习寻找到适切的资源、使用适切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全民教育必然走向全纳教育,全纳教育是全民教育思想和实践的延伸,是实现全民教育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