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认为,教育社会学是一门通过对教育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探讨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的科学。对教育作整体性综合研究是教育社会学区别于其他教育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本质特征。教育社会学本身的性质和研究对象决定了教育社会学应处于教育科学体系的中心地位。 【关键词】:教育社会学 研究对象 学科地位 整体 任何一门科学的发展和建设,都不能不伴随着对研究对象、范围、学科地位等基本问题的研究和明确,而对这些问题的较为明晰的认识,正是学科发展和成熟的重要前提和标志,也会对各种实际研究起到统帅和指导作用。因此,本文拟对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地位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目前在国外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学者曾把西方教育社会学者所作的教育社会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归纳为四类[1]:(1)以教育为社会化的别名,认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探讨社会化的过程;(2)认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研究教育的社会价值及社会学观;(3)主张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社会学原理的教育运用;(4)将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视作为对教育制度作社会学分析。 这些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但由于受到研究者本人的世界观,研究兴趣和他们所处的特定社会的影响,使他们不可能全面地科学地揭示其研究对象,因而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拿第一种观点来说,教育社会学固然要探讨社会化的过程,但它仅是教育社会学的研究课题之一而非研究对象的全部,如果把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仅仅归结为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这就不能不说有些片面了。 如果说片面性是西方学者难以克服的弊病的话,那么我们是在马列主义指导下来研究教育社会学,完全有可能全面地科学地揭示出它的研究对象。那么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教育社会学是一门通过对教育与社会的各种关系的研究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的科学。对教育作整体性综合研究,这是教育社会学区别于其他教育科学及社会科学的本质特征,是教育社会学这门学科得以存在的一个首要前提。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 1.教育社会学对教育作广义的理解,而且对教育主要进行宏观研究。 教育学倾向于对教育只作狭义的理解,主要指学校教育,因此它所揭示的教育规律实际上仅仅是学校教育的内部规律。而教育社会学则不同,它对教育作广义的理解,它所说的教育不仅指学校教育,而且指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不仅指青少年教育,而且指婴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等。因此教育社会学所揭示的教育规律就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内部规律,而更主要的是各种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规律。另外,教育学对教育的研究主要是一种微观的研究,它要深入到教育的具体细节来研究教育教学的具体过程,教育教学的原则、方法,教学的课堂组织形式等等,而教育社会学对教育的研究则主要是一种宏观的研究,它是从社会整体发展与教育的关系来研究教育的整体发展的规律。它要探索的问题如: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如何?教育制度,教育结构又如何影响社会结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如何协调一致以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随着社会变迁,教育制度如何变革才能既适应新技术革命的要求,又不致于产生文化失调的现象;等等。有时教育社会学也会专注于教育中某一具体问题,但它总是力图从这一问题与其他社会现象以至整个社会的关系上去把握它。比如对目前严重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教育社会学就不只从学校内部寻找原因,它更是从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学校制度,从人们的社会价值观,从教育与社会就业、职业选择的关系上去探究其原因及解决办法。 有的同志也许会说关于教育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只有教育社会学在研究,教育学也在研究。这的确是事实,但我们应该看到,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作为一门主要研究学校教育的教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包括的内容是极其有限的,它不可能把属于这方面的理论的各个不同侧面、各种不同层次的问题都囊括其中。就目前在教育学中所涉及的范围来看,它往往还只限于哲学理论范畴内的研究,一般说来,这种研究思辨多于验证,定性多于定量,研究内容也偏重于教育与社会的最为一般的关系,如教育与社会性质及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与教育的关系,而较少涉及教育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关系,如教育与社会之间作用与反作用的具体机制和各种中间环节,教育与人口、文化、道德、家庭、民俗、城市、乡村等的关系。由此可见,教育社会学对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比教育学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更广泛、更全面,也更深刻。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教育学对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有一点哲学的思考就否定它成为教育社会学的独立的研究对象。 2.教育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它应该有与社会学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 我们知道,任何一门学科内部的分支,都应有与总体理论部分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教育社会学既可以被看作是一门具体的教育科学,也可以被看作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从它是一门分支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教育社会学应该有与社会学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否则我们就难以给它冠以“社会学”的名称。那么,教育社会学与社会学的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这首先需要我们明确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一般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某一特殊领域之中,而是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间的相互联系之中,存在于这种相互联系所形成的做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社会之中。”[2]因此,“社会学是一门对人类社会进行总体性综合研究的社会科学。”[3]换句话说,“社会学是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探讨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4] 从这里可以明确如下两点:①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存在于“关系”之中,那么根据上述分支社会学与社会学的关系便可以逻辑地得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也应当存在于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即是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构成教育这个系统的各个子系统间的关系。②社会学通过对众多关系的研究要揭示社会整体的发展规律,那么教育社会学也应当通过对教育与社会以及教育内部各种关系的探讨来揭示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规律。所以,通过对教育与社会以及教育内部各种关系的研究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规律,这便是教育社会学与社会学的“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是我们所以给它一个教育“社会学”这样一个名称的依据。如果离开这一与社会学“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我们就既不能给它一个“社会学”的名称,也不能把它与其他教育科学相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