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31(2008)03-0001-05 中文的“话语”一词译自英文的discourse,该词是逐渐从拉丁语、古英语和古法语的discursus、discours等词演变而来的。按照英美权威辞书中的定义,话语的词义大致可分为,“书面或口头交流或论争;口头或书面对某一主题的正式讨论;相互联系的系列语言表述”[1],以及“观念的传播和交流、以书面和口语对某一主题的论述以及推理的能力”[2]。因而中文翻译有时也处理成“论述”[3]。话语原先多用在语言学领域中,如专门词书中所表明的那样,话语是“构成一个相当完整的单位的语段(Text),通常限于指单个说话者传递信息的连续话语”。而相关的“话语分析”也是指“对比句子更长的语言段落所作的语言分析,旨在找出带有相似语境(对等类别)的话语系列并确定其分布规律”[4],换言之,在广义上,一切拥有意义的陈述,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可视为话语。其次,话语也同时成为意义结构的组成方式。所以,在狭义上,话语亦可是个人或群体在历史时段中、或某一领域中特定的表述。法国学者福柯(Michel Foucault)在讨论话语时,就是针对其几个方面的可能性来进行的,“时而是所有陈述的整体范围,时而是可个体化的陈述群,时而又是阐述一些陈述被调节的实践”[5]。而话语的这种“可个体化和被调节的实践”奠定了这个主要用于语言学领域的词汇的词义不断产生扩延的基础,以至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成为频繁出场、并得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备受重视的中心概念。由于话语受到了广泛运用,而各个领域则将不同的内涵附加在该词之上,这就使得话语的词义不断得到扩充,成为了拥有多重含义的中心词。所以,“在文学和文化理论中,话语或许是拥有最广泛意义的术语,而又是理论文本中最需要界定的术语”[6]1。 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期,人们总是力图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置入某种科学的方式,即以某种定性、定量、可重复性等客观方式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以获得某种原理并力求在当时由自然科学支配的学院派中获得自身的合法性。其中,对于由语言构成的文本采纳脱离其社会和文化背景的纯粹性话语分析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当时的学术需求。同时,这种富于实践性的术语在人们进行跨文化文本分析时也突出了其方法论的价值。对文本的话语分析似乎成为了一种纯粹客观、中立的研究方式。但问题是,人们对社会和世界的认识,总是在一种语言系统和一种观念系统中进行的,这种语言包含着诸种论述构建的话语形式,而观念系统正是由不同的、具体的话语形式所构成的。因此,人们对社会和世界的理解总是在先前由社会机构,如教育,以及社会表征系统中,如文化产品,所实施和铺垫的认知框架中获得的理解前提。而语言的意指实践的语境是由政治、经济、传统等相关因素形成的。试图以某种中性的方式对文本的语言结构进行分析,也只能是某种理想化的分析方式。正如著名的文化理论家埃德加(Andrew Edgar)所言:“由于各种社会实践和机构(如政治、教育、宗教和法律)既由话语形式组成,同时也是话语形式之内的东西,因而一种话语就成为了在社会语境之中生产和组成意义的方式。……话语构成了一种‘论述构建’,即话语是用语言系统构建人类体验社会生活的能指方式,因而也构成了知识样式。”[7]117 简言之,话语先于个体而存在,而语言的陈述或论述在知识、常识、真理的生产中所起的作用,不仅决定了人们如何观察和识别文学文本和社会文本,而且决定了人们思考和行动的规定性范围,亦即界定了历史时段中某一社会的知识样式和真理生产。因此,话语功能中隐含了社会与文化的支撑点,以及知识与权力的关系。因而,话语的重要性恰恰在于它“是一种思考的权力、知识和语言之间关系的方法”[8]。 对于复杂的、无所不包的“自然生活”和“文化生活”[9] 来说,人们不仅需要某种抽象的原理透视具体的现状,而且,相对于比较抽象的语言概念而言,话语作为一种概念和术语,更能够使人进行具体文化层面的分析。因为,“生活不是那么简单。‘语言’这个抽象概念,事实证明不足以说明某些意义在历史、政治与文化上的‘定型过程’,以及这些意义经由种种既定的言说、表述及特殊的制度化情景而不断进行的再生与流通过程。正是在这一点上,话语这个概念开始取代当下通行的这种无力而含糊的‘语言’概念。与‘语言’不同,话语本身兼有名词和动词的属性。所以,它更易保持话语作为一种行为的意义,而名词性的‘语言’往往好像仅仅指涉一种事物。……简言之,尽管语言可能是抽象的,但意义绝不是抽象的。话语是社会化、历史化及制度化形构(formations)的产物,而意义就是由这些制度化的话语所产生的。因此,任何语言系统所能产生的、潜在的无限意义,总是被遍布于特定时空并且本身也经由不同话语而得以呈现的社会关系之结构所限定所固定。”[10] 显然,在福柯、利奥塔等当代思想家以及整体的后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们改变了对语言的传统认识,人们在关注由语言构成的意义的同时,将这种构成本身纳入了考察的范围之中。换言之,在新的视野中,人们对于话语功能的理解和再理解,使得学科领域中的科学性倾向所依据的最为客观的语言陈述本身亦处于话语分析之中。 如前所述,在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传统的语言及其附带的子系统观念均受到了质疑和改变。当代话语研究领域中的著名学者米尔斯(Sata Mills)对这一点有过清晰的表述,“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理论家并不将语言仅仅视为一种表述的、透明的、交流的载体以及再现的形式,而是将其视为拥有自身规则和限制因素、拥有自身决定性效果的系统,这些规则、因素和效果影响到个体的思考和言说方式。”[6]8 所以,当人们力图通过阅读由语言符号构成的文本,以及在分析文本中的语言结构性因素时,就必须正视该结构所构成、所凸现的意义以及形成该意义所依赖的话语结构,二者成为同一事物的两面,密不可分,即话语构成意义,意义依赖话语。换言之,话语结构受制于外在的权力结构,意义受制于话语的内在规定性。于是,结构和(构成思想或知识的)事件成为一组组对应关系。因而福柯对话语结构本身进行了几乎是全方位的、卓有成效的分析,如话语的单位、形成,对象的形成,陈述方式的形成,概念的形成,策略的形成,意见与结论,陈述的确定陈述的功能和描述等。[11] 由于语言结构对于知识生产和观念的论述性的展开必不可少,因而,话语论述所依据的原有知识系统、认知框架以及构成这种系统和框架的结构就成为人们进行语义定量分析时必须考察的范围。而随着20世纪其他重要思潮的发展和深入,如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女性主义以及符号学等,话语所具有的普遍和具体两个层面的可操作性和附加功能逐渐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