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体中图像的叙述与功用

——以传统文学和摄影文学中的图像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包兆会,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江苏 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试图对学界长期忽略的“图文体”中的图像的叙述与功用进行研究。首先从现象学的角度考察了我们的图像意识所包括的三种立义,以及图像叙述易走向内在自身、它有形象的视觉往往不易有形象的内容等特性。接着本文以古典文学和摄影文学中的图像为个案,考察了中国传统“图文体”的一些特点和摄影文学中需要什么样的图像以及图像的功用。本文最后认为,图像(照片)中的自我表现功能,在古代绘画中已很好地被引导到文学的整体叙述中来,摄影文学这方面则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解决,而如何让图像叙述更好配合文学叙述以及如何让图像叙述所呈现出的随机性和非线性变得系统性和完整性,乃是研究“图文体”文学所面临的一个难题,这也是本文欲对之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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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拟对“图文体”中的图像的叙述与功用进行研究。认为,“图文体”中图像的叙述自古就存在,尤其在当今视觉文化占主导文化、图像叙事成了这个时代的一个趋势的背景下①,对“图文体”中图像的叙述与功用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

      在具体研究“图文体”中图像的叙述和功用之前,首先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图像到底是什么,但遗憾的是,我们对图像的了解诚如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教授W·米歇尔(W.J.T.Mitchell)在他那篇影响卓著的论文《图像转向》中所说的:“图像扩张如此有力,我们却对图像知之甚少,甚至连图像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②确实,我们并不完全了解图像是什么,图像与语言的关系如何,图像到底如何作用于观者和世界,图像相比于文字有哪些属于自己的特性与魅力,等等。因此,本文在正式论述传统文学与摄影文学中的“图像”之前,先简要论述一下图像相比于文字的自身特性。

      一、图像相比于文字的特性与魅力

      现象学家胡塞尔曾对图像作过研究。胡塞尔认为,当我们观看图像时,图像有三种客体:物理客体物、展示性的客体、被展示性的客体,针对这三种客体就有三种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三种立义。这三种立义,学者倪梁康分别把它称作“图像事物立义”、“图像客体立义”和“图像主题立义”,以便与图像意识中三种客体的名称相对应。这三种立义构成了整个“图像意识”,或者说,“图像表象”。③胡塞尔认为,只要我具有图像意识(而这是每一个正常人都具有的),我便具有三种客体、三种立义。这是一个不会因人、因时、因地的变化而改变的本质结构,因而是与纯粹的意识本质结构相关的一个问题。

      针对图像这三种立义的功能,我们来看一下“图像意识”与符号意识的区别与联系。

      在图像意识中首先关注的是图像事物。对“图像事物”的立义,观者重点关注的是图像的载体和媒介,如光、影等。观察著名印象派画家莫奈的画作《睡莲》,该画作的图像事物显现为“白色的油彩”。在符号意识中,观者对作为载体的符号的印刷油彩、字体大小往往是不太关注的;或者可以这么说,文字没有这方面的直观所产生的立义。文字仅仅是个符号,不能直接立义,只有靠联想来激活它,或者说只有通过与日常生活世界物联系转化为形像,才能有意义。简言之,在图像意识中,光、影本身就构成了一种独立的赋义对象,而文字符号的载体和媒介不能直接立义。

      图像意识和符号意识还有一个主要的区别是,在图像意识中图像主题的立义和符号意识中对符号的立义虽然都是内容的一种展现,有其相近性,但两者基础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图像主题意识是有别于非图像的、即(纯粹)再造性的(符号意识)再现。图像主题意识是在图像中显现并且随着图像而显现,并且是通过图像展示的增长而显现。梅洛—庞蒂也表达了这一意思,“与其说我看见图像,不如说是我根据图像来看或随着图像来看。”④可见,图像主题意识是一种“感知想象”,这一感知想象不是纯粹想象地,而是感知地在图像客体之中被再现,它区别于无感知基点的(纯粹再造性)(符号意识)再现。

      举个例子,面对《睡莲》,图像主题和图像客体的立义相互交织并且相互依赖。这种结合因而不是两种立义的相互并列,而是它们的相互蕴含。当我看这些小花(图像)并且把它看作睡莲时,在这里起作用的不仅仅是这些小睡莲,而且还有现实的睡莲。图像主题必须奠基在图像客体上,否则离开了图像客体,图像主题所显现出来的就是一个想象或回忆了。这就是图像意识与符号意识相区别的地方。图像意识,不是一个普通的想象意识,而符号意识是一个普通的想象意识。图像主题就是在图像客体中并随着图像客体看到了什么,而符号意识仅仅是通过对文字所提供的世界的一种想象,文字自身的形状、结构、字体没法提供符号立义。而图像客体和图像主题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对这种联系的特殊把握方式——艺术的把握方式,给同一幅图像提供了各种丰富的图像意识。

      由于图像事物(光、形、彩)的独立,以及图像主题的立义须奠基在图像的客体上,这就导致了图像自身不像文字世界那样容易与外部世界物象相联,每一个画面就有可能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视觉系统(尤其在现代派绘画中)。画布中的物象无论是面对现实物象的写生(这更近于摄影的图像采集),还是想象的场景制造——即使是有关运动的描绘,它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图像系统,或者说它即是一“物”,是一个自在、自足、自为的图像实体。无论是它来自现实之象(如具象绘画或者是摄影),还是平行于现实世界的创造之物(如冷抽象艺术),它都有可能在某一层面的图像状态时(如目光停留在图像事物和图像客体上)割断了与现实的实在联系。它不再向两侧延伸,不需要那种与无限时空的持续关联。于是图像的内涵开始深向图像本身的领域,而不再是依赖它所描绘的外部世界物象。所以,这就使每一幅图像获得一种自主的生命,图像与图像间不一定有关联,每一幅图像都不再需要解释,不需要背景,不需要一旁的图像在那里不住地对你进行提醒和佐证,它就指向它自身,它向背后延伸而不是向两边扩展。而文字必须要靠与外在实在世界的联系才能激活自己和赋予自身意义;文字不是指向它符号本身,而是指向它的所指、它所对应的生活世界,而它的意义的获得不是靠一个个独立的文字,而是在文字的线性关联中、在文字的系统中获得,也就是说,是靠着自身在横轴上的展开,靠着自身的两侧延伸和所叙之事的逐步展开完成。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看到,图像有其文字自身所不能具备的地方,而图像自身的特质也限制了它没法具备文字所善于叙事、便于系统组织、对事物进行抽象化和条理化等特点。因此,图像与文学的搭配所组成的摄影文学,有可能超越单纯一文学或单纯一图像所表现的艺术魅力。因为光有文字的叙述,没法出现图像前两种的立义。另外,图像基于“视觉化”空间原则建构,直接呈现一个生活世界和境域,这也是语言符号所不能具备的。⑤还有,视觉系统比语言系统在进化上时间更长,显得更加完备,这表现在日常中视觉上可以传达的东西,语词却无能为力,如面对一幅画在视觉上给我们所造成的美,我们很难找到合适的语词去描述它。⑥这些都是文字表达知识和经验局限的地方,需要图像叙述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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