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07)06—0007—03 一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是自从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传播到中国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一个关键性问题。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形势的推移,“中国化”问题日益成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研究的核心理念之一,成为推进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一个前沿性课题。 客观地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是同其他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 最简单地讲,我认为所谓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实现同我国先进文艺实践结合的具体化。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里有一个术语上的根据,那就是1938年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毛泽东首次用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一概念,在收入晋察冀日报社编的1944年版的《毛泽东选集》里,这一概念没有变化。但是在建国后,《论新阶段》报告的一部分以《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为题收入公开出版的《毛泽东选集》时,就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改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1]534。《选集》中凡是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法的地方,都做了修改或者删除。这个变动,固然有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背景,但也说明毛泽东认为“中国化”和“在中国具体化”意思大体一致,但还是有些差别,即后一个概念的意思可能比前一个概念的意思要更为妥当、更为准确一些。 从毛泽东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发现所谓“中国化”或“在中国具体化”,既包括观念方面的成分,又包括形式方面的成分。他曾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1]534。这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必须同进步的革命的实践运动结合起来,而不能同落后倒退的实践运动结合起来;它必须形成中华民族喜闻乐见的接受形式,而不能教条地原封不动地加以实施和传播。这是两个不能忽视的方面。 如果这个解释大体上是可以成立的,那么,我们今天努力使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就应“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1]534。这一点,确乎已成了我们需要认真反思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些文艺理论学说,已经明确表明不再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搭界。这在当前理论多元的时代,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文艺理论学说,声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中国化的成果,可细究起来,它们与真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中国的具体化还相差很远,甚至南辕北辙。这在当前的形势下,为数并不少,颇耐人寻味。 不能不承认,近二十多年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整体上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是越来越疏离、越来越淡漠了。我做了一个统计,以2006年《文艺理论研究》杂志为例,该杂志全年6期共发表文章87篇,其中“理论与批评”24篇,占27%;“古代文论、文学”25篇,占25%;“现当代文学、文论”19篇,约占21%;“外国文论、比较文论”6篇,约占6.7%;剩下的是人物、艺术观察、综述、杂论之类。这其中,除一些美学的研究外,属于文学基本理论研究的文章有12篇,约占13.5%,而这其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的文章一篇也没有。这个简单的统计,虽然是就一家杂志做出的,或许有一定的局限,但可以说还是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反映出一些问题,可以从一个侧面表明,在相当的范围内,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正处在萧条和边缘化状态,这和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的发展目标,和实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学理取向,是很不协调、很不相称的。 我们应当正视这个现实。只有正视了,才能推动文艺理论研究逐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 与这种被冷落的情况相呼应,不知什么原因还造成另一种倾向,那就是不管啥样的文艺观点和理论,都喜欢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或者说,都认为是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开掘、拓展和超越,因而出现明显的“泛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现象。这也是很值得深思的。 例如,从哲学意义上讲,我们能不能说“后实践本体论”文艺学、美学或“存在实践本体论”① 文艺学、美学,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美学的“中国化”学说呢?换句话讲,把“存在主义”、“实践本体观”与“主体间性论”等融合起来,是否就能标明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和美学在中国的新发展呢?是否这种观点就可以说成是“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马克思主义”呢? 又如,把西方的文艺学说、尤其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某些文艺学说,添加到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当中,放弃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基本属性和特有的理论原则,如它的批判实践性、人民本位性、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性等,只是承认和强调抽象的人类性、文化性或审美性,这样的文艺理论,尽管其中有相对的合理成分,但能说它是牢牢地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吗?回归康德,回归尼采、叔本华,回归“新感性”,回归“社会交往”或“文化诗学”,难道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正路吗? 再如,把我国新时期文艺理论的进程主要描述成是从“形象思维”论到“人物性格多重组合”论、到“文学主体性”论、到“文学向内转”论、再到“文学‘审美’特征论”的过程,并把这样的过程解释成是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贡献,这种学术史的梳理,是不是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中国化的真实进程格格不入,其理论内涵是不是明显带有“去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色彩,而恰恰缺少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本质和灵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