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话语”与“文化政治”

——伊格尔顿对于经典美学解构与重构的后现代启示录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文放,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 扬州225002 姚文放(1949—),男,江苏无锡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文艺学、美学研究。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鲍姆加通对于“美学”(aesthetica)内涵的界定,从一开始就存在种种失误,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后世学者的批评。在晚近对于经典美学发起的挑战中,伊格尔顿堪称领军。伊格尔顿提出美学是一种“肉体话语”,旨在对美学进行重构,在“感性生活”的基础上将美学与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及与人类谋求自由解放的愿景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了“文化政治”的兴起。伊格尔顿对于经典美学进行解构与重构的工作不啻是一部后现代启示录,其以历史主义的鲜明取向为当今美学研究开了新生面。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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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2)09-0124-05

       通览西方美学史论著,不难发现一个情况,在对于鲍姆加通①创建“美学”(aesthetica)学科的历史贡献普遍予以褒赞之外,还有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声音,认为这位“美学之父”乃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问题集中到一点:鲍姆加通的功劳只在于给“美学”作了命名而已,他并没有为这一新学科提供充实的内涵支撑。克罗齐这样说,“美学”在鲍姆加通手里就像一个尚未出世的婴儿受到时机尚未成熟的洗礼并得到了名称,这个名称便流传下来。“但是,这个名称并没有真正的新内容;这个哲学的盔甲还缺少一个强壮的身体来支撑它。”[1]吉尔伯特、库恩也说,“鲍姆加通所得到的荣誉,依传统而论是勉强的”,他为美学这一学科命名,但为事物命名并不意味着就创造了这个事物,因此“鲍姆加通对美学的贡献是名义上的,而不是实际上的”[2]。这些说法以往一直未获足够重视,今天重读之,却发现其恰恰不乏先见之明。鲍姆加通当初对于这一概念的内涵界定就存在着失误,这些失误长期以来没有得到纠正,还时常造成种种弊端。现在是改变这一状况的时候了。

       一、鲍姆加通的失误

       鲍姆加通第一次使用“美学”(aesthetica)这一概念是在他1735年完成的博士论文《诗的哲学默想录》之中,而在1750年出版有关专论时将这一概念作为该书的书名。鲍姆加通建立“美学”(aesthetica)这一新学科的初衷在于弥补德国理性主义哲学体系的缺陷。当时在德国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是以莱布尼兹、沃尔夫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哲学,莱布尼兹建立了德国近代第一个哲学体系,而沃尔夫则将莱布尼兹哲学加以系统化和通俗化,他们的理论建树吸引了大批追随者,鲍姆加通就是其中之一。然而鲍姆加通有其进一步的贡献,那就是对于莱布尼兹、沃尔夫的哲学体系进行了修补。他发现,用人的心理功能来衡量,莱布尼兹、沃尔夫的哲学体系并不完整:对应于理性认识的有逻辑学,对应于伦理意志的有伦理学,但对应于感性认识的学科却告阙如。为此,鲍姆加通致力于在研究理性认识的逻辑学之外,建立一个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学科,他取名为“美学”( aesthetica)。所谓“美学”(aesthetica)原本与“美”(beauty)无关,它的本义可追溯到希腊文aesthesis,意指感官的察觉,而与理性思维相对应。据雷蒙·威廉斯考证,aesthesis的主要意涵是指“可以经由感官察觉的实质东西,而非那些只能经由学习而得到的非物质、抽象之事物”[3]。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鲍姆加通也将“美学”(aesthetica)称为“感性学”[4][169]。

       然而,鲍姆加通对于“美学”(aesthetica)这门“感性学”的内涵的界定,从一开始就存在种种失误。首先,鲍姆加通对于美学的讨论,只是在认识论的范围内兜圈子,只是将美学限于感性认识领域。鲍姆加通《美学》开门见山第一句话就确认“美学”是一门“感性认识的科学”。原话是这样的:“美学作为自由艺术的理论、低级认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和与理性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那么,什么是“感性认识”呢?鲍姆加通认为它是一种“低级认识能力”,具体地说包括感觉、幻想、虚构、记忆力等[4][13]。他有时干脆将其称为“美的认识”[4][35]。鲍姆加通美学的这种唯认识论倾向是在早先的《诗的哲学默想录》中就奠定了的,也可以说是其创立美学的一个理论基础。他认为,诗的哲学考察要预先假定诗人具有一种低级的认知能力。但是以往的逻辑学却限囿于一个十分狭窄的范围内,将这种低级的认知能力排除在外,因而也就无法指导这种低级的认知能力。从这一点上讲,以往的逻辑学都算不上是一种以哲学的方式把握事物的科学。他主张,根据心理学的原理,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一门有效的学科,“它能指导低级的认知能力,从感性方面认识事物”,它就是“美学”,或曰“感性学”[4][169]。

       鲍姆加通将美学归于认识论,将美的问题放入认识论范围内加以审视,这是延续了西方哲学重认识论的一贯取向。西方哲学历来将哲学史当成认识论,而且这一倾向愈到晚近其演愈烈。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认识论只是哲学的一部分,尽管是比较重要的部分,但它并不能代表哲学的全部。哲学的内涵不仅包括认识论,而且包括本体论、自然论、人性论、实践论、价值论、功能论、方法论等,中国哲学中还有天人论、知行论、体用论等,可见哲学原本就是多元素、多向度、多学科的。如果仅仅囿于认识论,那就将哲学的性质、内涵和功能大大地缩小了。关于这一点,鲍姆加通《诗的哲学默想录》英译本的译者阿什布鲁纳和霍尔特早就表示了质疑:“他明知情感在艺术中的地位,但他的理论却以强调认知为特点。因而这种观点注定不会长期为人赞同。”[4][181]

       其次,鲍姆加通尽管将“美学”从以往的逻辑学中剥离出来,将理性认识归诸逻辑学,将感性认识归诸“美学”或“感性学”,这似乎是为感性争得了一片独立的空间,但说到底他仍持理性至上的立场,对于感性是加以排斥的。他这样定义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指,在严格的逻辑分辨界限以下的,表象的总和。”[4][18]这就是说,感性认识包括“感官的感受、想象、虚构、一切混乱的感觉和情感”[4][15],它们都处于理性水准之下。这就造成了它的种种缺陷:“感性认识也有同样多的丑、错误和令人讨厌的瑕疵,这些必须加以杜绝。”[4][20]因此,它必须谋求自身的完善,才能成其为美。他说:“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而这完善也就是美。据此,感性认识的不完善就是丑,这是应当避免的。”[4][18]而感性认识的完善必须在理性的照耀之下才能实现,是理性的光芒赋予它诸多优异的品质:“每一种认识的完善都产生于认识的丰富、伟大、真实、清晰和确定,产生于认识的生动和灵活。”[4][20]不难看出,鲍姆加通承续了大陆理性派的精神旨趣,强调理性对于感性认识的统治地位和主导作用。他的“美学”并不求“美”,而是求“完善”。所谓完善,正是莱布尼茨、沃尔夫美学思想的核心概念,它成为了“理性”的代名词。例如莱布尼茨说过,美的世界“最完满地体现了和谐是寓杂多于整一的原则”,沃尔夫也说“美在于一件事物的完善,只要那件事物易于凭它的完善来引起我们的快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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