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育的功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檀传宝,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中国德育

内容提要:

对德育功能概念的理解影响对德育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认识。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德育目标的确定,有助于适度、适当的德育评价的形成,有助于适当、适度的德育实践。依据人们对于德育功能的诸多认识,再依据适度、分层的原则,可以大体将德育的主要功能分为社会性功能、个体性功能、教育性功能。德育的社会性功能是指德育对社会发展所能发挥的客观作用;德育的个体性功能是指德育对德育对象个体发展能够产生的实际影响;德育的教育性功能指德育的“教育”或价值属性以及德育作为教育子系统对平行系统的作用两个方面。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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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30年来,国内德育理论界对德育功能问题的认识在不断地探讨中取得了长足进步。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对于什么是德育的功能,曾经有很多概念上的混乱。很多人认为德育功能即德育所要完成的任务、目标等等;也有人将德育功能与德育的客观效果或发挥出来的能量等等相混同。20世纪90年代初,德育理论界对德育功能问题进行过一次热烈地讨论。自1992年起,鲁洁教授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多角度地阐述了德育功能。如:1992年《教育研究》第8期的《试论德育的经济功能》,1993年《教育研究》第5期的《试论德育功能观的转变》,1994年《教育研究与实验》第2期的《试述德育的自然性功能》,1994年《教育研究》第6期的《试论德育之个体享用性功能》等。她认为,在德育的社会性功能方面,除了我们过去强调的政治功能外,德育还具有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自然性功能;在其个体性功能方面,除了一般的个体品德发展功能外,还具有享用性功能。[1]而刘尧同志认为,德育的自然性功能和个体享用性功能的提法“不确切、不科学”。[1]檀传宝博士从“关于道德、德育功能概念理解的出发点”等方面对刘尧的观点提出疑义,[2]鲁洁教授也发表了《再议德育之享用功能——兼答刘尧同志的“商榷”》一文,对德育的享用功能进行了更为深入的阐述,同时回答刘尧同志的“商榷”[3]。李道仁教授则对鲁洁教授的德育功能观提出了四点看法,他认为鲁洁教授忽略了德育的根本功能,把德育功能与个体品德功能混淆起来,把德育功能与德育内容混淆起来,把德育功能的性质搞乱了。这些争论使得人们对德育功能概念以及德育功能种类的认识不断深化。

      一、德育功能的概念厘定及其意义

      对德育功能概念的理解影响对德育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认识。正确地理解德育功能有助于理解德育的重要性,也有助于理解德育概念本身。什么是德育的功能?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这一概念慢慢得以厘清。人们开始认识到:德育的目的、任务只是人们对德育活动的一种主观期待和设定,属于“想要德育干什么?”的问题,与德育本来的功能属两个范畴。德育的客观效果与能量虽然揭示了功能的“客观”性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已然的效果和能力往往也并不等于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全部能量。德育的效果有高有低,因具体的德育实践而定,但德育功能却有一定的稳定性的规定。故客观效果和能量只是反映了“德育实际上干了什么?”的问题,而德育功能则须反映这样一个问题——“德育(本来)能够干些什么?”

      将德育功能与德育目标、任务以及德育的实效区别开来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德育功能与德育目标、任务以及德育的实效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这种相关性决定了对德育功能的认识亦即确立正确的德育功能观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首先,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德育目标的确定。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德育系统都会在宏观和微观上设定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等等。离开了对于德育功能的正确认识会对这一设定产生十分明显的副作用:设定的目标或任务大大高于或低于德育功能所能允许的阈限。前者的结局是德育的“力不从心”,德育目标是虚妄的,实践当然会落空;后者则是对德育功能的潜力认识与发掘不够,德育的形象受损,德育实践亦将流于琐碎。故正确的德育功能观的实践意义之一就在于它有助于我们合理地确定具体德育实践的任务和目标体系。

      其次,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适度、适当的德育评价的形成。“想要德育干什么”与“德育能够干什么”总是有差距的。在中国,人们普遍抱有一种对学校德育的高期望。人们期望学校德育给学生以“好”的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给学生一个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品质、全面的人格;给学生以一个中国人的文化性、民族自豪感及作为世界公民的全球意识、正确的自然观(环保意识)……人们总是用“应是”的眼光去看德育,人为制造“德育神话”。而由于常以“神话”的眼光去看德育现实,人们对德育的评价多为“实效太低”。德育的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和教育系统本身用“实是”的眼光来看德育。因为只有正确的评价,才谈得上正确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适当、适度的德育实践。德育期望和评价问题不仅发生在德育系统外部,而且发生在每一个德育工作者身上。只有正确的功能观才能使德育工作者做他该做而且能做的事情,既不盲目僭越,也不妄自菲薄。一些属于政府职能、社会行为、私生活范围的事应该让政府、社会和个人去完成,学校德育只能在其本来能够有所作为的领域去恪尽职守。

      德育功能认识对德育实际的影响(或意义)不仅是一种理论分析,而且已经成为中国德育理论与实践的历史线索之一。(见表1)

      “昨天”的极端形式指文革时期。所谓单一功能观指的是将德育等同于政治宣传,认为德育只有一个单一的政治甚或专政的功能,仅仅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文革”中这种政治功利主义导致的是一种“非德育”,甚至是一种“非教育”、“反教育”,其后果人所共知。“今天”指改革开放以来。这一时期人们克服了单一(政治)功能观的片面性,对德育的经济、文化、个体发展功能等都有了全面而深入的认识。但是新的片面性又产生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德育信息》1994年第二期王文元《我国德育功能研究综述》一文曾列举了理论界说明过的德育功能,总数达二十多项,从德育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到民族性格功能、性格优化功能、认知发展功能等等,不一而足。面对这样一种混杂局面,人们不禁要问:德育当真有这么多的功能吗?这些功能之间有没有一定的层次或逻辑联系?所以今天人们对于德育功能的认识有无度(即无限罗列)和无序(无层次划分、无中介环节)的缺点。这种无边际的功能观显然是虚妄的。它给德育实践带来的影响之一是德育工作者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干些什么。在这种情形之下一些学校又回到文革时期简单的做法上去了。这就是所谓的“遵从惯性”。无度无序的德育功能观带来的是泛化而无力的德育实践。德育要做一切事,然而它又做不了一切事,其结果可能是一事无成。所以“泛德育”亦是一种“非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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