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是根据教学对象的水平和需要,在确定合理的教学起点和教学终点的基础上,对文本内容重组和转化,有序并系统地安排教学诸要素,使之形成教学预设方案的过程。教学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的对象、内容等横向范畴以及教学的程序、组织等纵向范畴。其中,教学目标、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是必须考虑的最基本的要素,必须依靠目标方向设计范畴、过程组织设计范畴以及质量监控设计范畴来统整。目标方向设计是教学的“应然”态,过程组织设计是教学的“必然”态,质量监控设计是教学的“实然”态。目标需要问题来触动,过程需要问题来激活,质量需要问题来表达。只有围绕问题并基于问题解决的教学设计才是生动、有主题的教学设计。基于此,笔者认为,问题和问题解决是教学设计的逻辑生长点。 一、教学的“应然”:问题的表达和创设是目标方向设计的操作性载体 确立合适的教学目标在整个教学设计中起着举纲导向的作用。因为,教学目标既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又是课堂教学活的灵魂和关键要求,“并直接影响着教学实效”[1]。因此,确立合适、良好的教学目标能保证教学“应然”态的有效形成,进而确保教学理想的有效生成。 合适的教学目标需要有效的问题来表达,“问题是教学方向和教学动力生成的核心要素,教学过程实质上是基于问题解决的学习过程”[2]。因为,教学的直接目的就是问题解决,教学的间接目的则是追求人的发展。问题解决最终指向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一个涵盖横向性的发展维度(全域性或全面性)、纵向性的发展层面(水平性或层次性)的多元动态系统。人的发展的动态性依从于心智与心力的整合性表征,其中心智发展侧重于理性层面的发展,心力发展侧重于非理性层面的发展。人的发展离不开理性,更离不开非理性,如果说教学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的发展,那么教学就应当在追求理性发展的同时,更要追求非理性的发展。与之相适应,教学在追求全面性发展的同时,更要追求水平性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教学是一个多元动态系统,更是一个多元发展系统。无论是理性与非理性发展,还是全面性与水平性发展都根植于问题解决这一“土壤”。人的发展促成问题解决,问题解决观照人的发展,人的发展在问题解决中存真,因此,人的发展相伴于问题解决的发展,即教学或学习依问题而存在,问题依教学或学习而有效解决。教学中问题创设的广度与难度决定着教学中人的发展的全域性与水平性两个维度,也决定着教学目标的合理度。从这个角度讲,问题的表达和创设是目标设计的关键所在,更是目标设计的操作性载体。 教学目标的设计最终依赖问题的设计。教学中的问题既包括外显的文本知识性问题,也包括内隐的主体生成性问题。前者告诫我们,教学中要“学会向知识提问”,即知识要问题化;后者告诫我们,教学中要“学会向问题解决提问”,即问题要意义化。即是说,教学中的问题既是教材知识域中的文本问题,更是主体意识域中的意会问题,前者需表达,后者勿需表达;前者需要设计,后者需要创设。如果说教学中目标设计只顾及外显问题,而缺失内隐问题,这样的教学一定是低难度、低广度的低水平教学;如果说教学中目标设计只顾及内隐问题而缺失外显问题,这样的教学也一定是没有秩序、混沌的低水平教学。因此,有效的目标设计不得不兼顾两类问题的表达与创设。 (一)文本知识性问题 文本知识性问题是外在教学内容的具体体现或目标表达。它是教学内容目标化,目标内容问题化的具体体现。教学内容只有通过目标化与问题化,才能真正进入教学主体或学习主体的意识域,“最近发展区”的创设才能成为一种生动的教学现实。唯有这样,教学的动力机制与定向机制才能有效生成;教学的主体意识与自主意识才能有效强化。如果说教学是一个系统,那么反映教学起点和达成过程的教学目标也应当是一个系统,由此可推知,反映教学目标的系列问题更应当是一个系统,因此,教学中各阶段、各方面出现的“问题群”自然就构成问题系统。根据文本知识性问题的表征难度,这类问题依次由五个层面的基本问题系统构成。 第一,识别性问题系统。这种问题系统只依赖于材料事实、定义或定理的回忆即可找到问题答案。这种问题系统反映的是教学系统中的知识记忆性目标,属于布鲁姆认知目标第一层次范畴,即“识记”目标范畴。 第二,演绎性问题系统。这种问题系统可以依据某个固定的操作程式或基本法则,通过一步步推理,演绎出问题答案。这种问题系统反映的是教学系统中的知识理解性目标,属于布鲁姆认知目标第二层次范畴,即“理解”目标范畴。 第三,应用性问题系统。这种问题系统往往需要将现实问题转化或还原成理论模型,然后依据理论模型所包含的某个固定的操作程式或基本法则来解决现实问题。这种问题系统反映的是教学系统中的简单应用性目标,属于布鲁姆认知目标第三层次范畴,即“应用”目标范畴。 第四,探究性问题系统。这种问题系统往往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遵循,必须依赖非常规的策略去解决,既需要对知识进行剖析,更需要对知识进行重组演绎。这种问题系统反映的是教学系统中的综合应用性目标,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非常规性,属于布鲁姆认知目标第四、第五层次范畴,即“分析”与“综合”目标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