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原国家教委颁布《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以下简称“新课改方案”),于1997年秋季首先在山西省、江西省、天津市进行首轮试验。新课改方案,适应未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与要求,为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可供操作的载体,它打破了国家课程一统课堂的局面,赋予地方和学校一定的课程自主权,给普通高中的校长和教师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校本课程的开发。课程计划作为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前提,其实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育人质量的优劣。新课改方案试验两年多来,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大大激发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系统地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拓展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学校教育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已起到了导向性、推动性作用。但是,受传统课程体系的影响,以及现有师资水平、办学设施的限制,校本课程的开发并未能达到课程改革的预期目的。本文提出了校本课程开发中存在的困惑,以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困惑之一:普通高中开发校本课程的条件还不成熟 多年来,普通高中习惯于执行指令性课程计划,形成依赖和服从于国家课程计划的观念,新课改方案把周课时总量的20—25%的计划下放给学校自主支配,“计划”与客观条件之间便存在“不适应”。 首先是人们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认识不到位。据我们对山西省部分学校的教师进行调查,知道校本课程含义的仅有48%,有意自编教材并愿担负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活动课教学的教师仅有19.6%。其次,校本课程的开发处于“低层次”状态。因为计划要求与客观条件“落差”太大,学校往往为“开发”而“开发”,不是按学生兴趣特长而开设,而是按教师“特长”来开设。教材编写往往是“师自为本”。谁有特长谁来开,学生围绕教师转,因人设课普遍存在,学生为修满学分,不得不“被迫”选修,这样也就失去了任选课、活动课开设的本意。第三,有的学校强行“摊派”,要求每一教师必须担任一门任选课或活动课教学,出现粗制滥造,滥竽充数现象。实际上,多数教师的能力是承担不了校本课程开发的,勉强开发也只能在现行学科上“打转转”,只能是学科类课程在“应试”上的深化,无法体现学校特色、学生特长。第四,多数学校现有设施场地无法满足校本课程开设的需要,经费投入,硬件建设不到位。 困惑之二:高考升学压力对开发校本课程有负面影响 因升学竞争的客观存在,加之高考科目的设置无法全面反映和衡量高中学生各种素质,学校迫于高考升学的压力,课程计划在具体执行中往往被扭曲。 据我们调查,很多学校违背课改方案,随意增减课时保高考科目,为了应对高考不惜牺牲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全面发展。任选课、活动课只存在于课程表上,校本课程的课时计划成了高考科目的拓宽和加深,把高考辅导的课外“加餐”,堂而皇之地变成课内“加餐”,早早把高考升学竞争引进普通高中的教学。我们对八所普通高中作了抽样调查,真正开设任选课、活动课的学校不到30%,随意增加必修课课时的占到65%。更有甚者,部分学校为了适应高考3+X的科目设置,从高一便分成所谓的学科侧重班,搞文科侧重班、理科侧重班等。校本课程的课时计划得不到落实,它不仅不利于校本课程的开发,也有害于必修课的教学。师生的教与学不是充分利用有限的课时,讲求教与学的时间效益,而是依据增加课时来完成教学。其后果是教师在备课和课堂教学上松懈,学生在学习上缺乏积极配合。 总之,在具体执行课改方案过程中,人们对课改方案缺乏“法规”意识,作为新生事物的校本课程,在高考的冲击下或被淡化,或被异化成高考科目的补充和强化,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普遍存在。 困惑之三:校本课程的开发缺乏有效的指导与评估 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发展并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同时也充分地开发和展现教师教学的个性特长。新课改方案形成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并存发展的体制,加大了学校的课程决策权,与之相应,课程开发的指导评估也就非常重要了。但是,新课改方案实施仓促,校本课程开发滞后,师资教材准备不足,指导评估体制又不健全,便出现散乱无序的状况。 首先是校本课程的科学性得不到有效保证。可能出现对学生的兴趣培养不恰当,甚至偏离课程方案的倾向。有的学校在高一年级开设“棋牌”类活动课,对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不当,使部分学生迷恋于牌类游戏,放松了学科类学习。高一年级本应是打好文化课基础的学段,有的学校开设《室内装潢》、《农作物栽培》选修课,学生学习没兴趣,也有背于学生的发展。 其次因为校本课程的开发存在“师自为本”的现象,所开课程对学生现阶段是否适宜,对其他学科的学习有无“迁移”的价值,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评估。据我们调查,有的课程设置偏难,有的设置偏易,与学生实际水平脱节,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可能产生误导。 校本课程的开发,一定要顾及到它对学生未来发展,对社会发展所能起到的作用,要确保它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而这一保障,应有一个课程编制的“权威”部门来指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