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叙事:一种值得运用的道德教育实践策略

作 者:
陈飞 

作者简介:
陈飞(1968-),男,广西博白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广西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副教授,从事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广西 南宁 530021

原文出处:
现代大学教育

内容提要:

生命叙事是叙事的重要形式,有着丰富的道德教育意蕴和深层的伦理编织,把情感教育、道德学习和道德教育融为一体,注重“有我”的言说,克服传统道德教育“无我”的失语的流弊,成为个体德性生成的重要路径,是当代值得探索的道德教育实践策略。在生命叙事中要注重情境设计、主题捕捉、故事选择和方式表达。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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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610(2008)02-0095-04

      道德教育总是意味着对个体生命的引导与超越,同时又以个体生命本身的存在为基础,任何的道德教育总是指向个体的内在生命,指向与个体生命深层的切切关联,指向个体生命的规化与升华,但道德教育以何种方式走向个体生命?生命叙事正是基于个体生命存在事实的关注、引导来实现个体生命从肉身自然形式向德性价值形式的超越与提升,倾听个体生命的叙述,回应个体生命的价值祈望,在生命叙事的过程中敞开个体的道德视野,启迪个体的道德和道德智慧,把个体生命引向德性价值的完满。叙事曾是中西方重要的道德教育方式,只是在现代道德教育中才不同程度地“失落”了,20世纪末以来,在品格教育运动的推动下,叙事这种方式逐渐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生命叙事,它有着深层的伦理编织,以其所具有的独特的故事结构与内容,通过与个体生命本身的经验、体验、情感、理性、追求等某种“契合”与“互作”来发挥道德教育的功能[1]。

      一、生命叙事是叙事的重要形式

      叙事就是讲述故事。讲故事作为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一种行为,在建构各种形式的文化生活中具有核心地位。故事是关于人类生命的一种记忆和创造,它是人存在的一种方式,它呈现的是关于事件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过程,故事与叙述共生同在。通过叙述,一系列时间以某种特别的方式被塑型,包括对事件的回忆和想象、关于事件细节的描述和创造性虚拟、关于事件的可能性情境的再现和表现等等,人类在故事中求得对世界的解释,表达自身对世界的经验,又经由故事去理解、规范和建构着世界以及人类自身的存在。在叙事中,一切都被安排在一个追求某种特定价值的生活历程的大框架之中,一切意义由此得到说明,“叙事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价值传递过程”[2]。在现实生活中,道德教育抛弃了古代叙事的教育方式,转向脱离人的生活世界的教条的、抽象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的灌输与说教;不再将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置于具体的生活情境中,而是追求干巴巴的、冰冷冷的基本的和普遍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律令,思辨的理性的知识性传授和能力性训练,这样,道德教育逐渐地远离了人的生活,也就很难达到良好的实效。故事在我们生存中所具有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得以凸显。叙事将在新的视界下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而存在。叙事的形式有多种,例如生活叙事、道德叙事,而生命叙事是一种重要的叙事形式,它凸显于道德教育之中。生命叙事是指叙事主体表达自己的生命故事,生命故事是指叙事主体在生命成长中所形成的对生活和生命的感受、经验、体验和追求,它包括叙事主体自己的生命经历、生活经验、生命体验和生命追求以及自己对他人的生命经历、经验、体验与追求的感悟等,生命叙事其实是一种生命表达和生命对话。“人带着他做人的特性,总是在表现自己(在说话),亦即创造文本(哪怕是潜在的文本)。”[3]人的生命总是以某种方式叙述、表达着置身世界之中的自我生命存在,叙述、表达着“我”的生命在世界中的感受,表达着生命存在的状况;表达着生命的需要、要求、欲望和意愿,也表达着生命的道德需要和道德意愿,表达生命的被改造与提升的价值诉求。生命叙事具有自我性(强调叙事主体对自己的生命故事及对他人生命故事之自我感悟与体验)、日常生活性(是每一个个体生命活动的根基和主要领域)和生成性(生命叙事不是一种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的简单“再现”而是借助所发生的事情,来理解生命、理解自己、他人或社会,这种理解是一个动态生发的过程。)[4]“生命叙事的内在特质主要表现在:道德性、真实性、超越性和交往性。”[5]

      二、生命叙事的道德教育意蕴

      “故事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新描述世界的模式。不管是传记性的,或者是虚构的故事,都给我们提供了生活的意义和归属。它们把我们同他人联系起来,同历史联系起来,通过提供一种具有丰富的时间、空间、人物甚至对生活的建议的丰富多彩的画面,故事的结构给我们提供了想象、陈述和隐喻的空间,使我们在道德上产生共鸣,促进我们对他人、世界和自己的认识。”[6]13生命叙事直接触及个体生命的生活经历、情绪感受、情感表达、生命经验,并再现生命经验、触发生命体验、展现生命意义。生命叙事中蕴涵着促进个体生命道德潜能实现的功效,其本身既是挖掘个体生命道德教育资源的过程,也是一种道德教育的过程,它体现着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它把道德教育的视野由知性逻辑转向真实、本源的生活,把有关人伦道德的理论和思想引入鲜活的叙事中,使受教育者远离虚幻的道德生活,在日常的世界中,体验活着的价值,并通过自己和他人的生活,不断地揭示生活世界的意义。”[7]

      (一)生命叙事是一种道德对话与交流

      有叙述必有倾听,人因为有“听”而有言[8]。生命的叙事总是意味着实存的或意向性的听者的存在,意味着个体与他者的对话,道德价值观念的沉淀,个体德性的生成,并不是主观个人的产物固定在大脑之中,而是始终来自外在世界的活泼交流。“思想并非是一种主观的个人心理的产物,而‘固定居住’在人脑中;不是这样,思想是超个人超主观的,它的生存领域不是个人的意识,而是不同意识之间的对话实际。思想是在两个或几个意识相遇的对话上演出的生动的事件。”[9]在生命叙事中,个体生命在积极感受世界与自我的同时,也在寻求生命感受的积极表达,寻求与外在世界的交流,从而形成各自的道德思想与观念。生命叙事展现了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叙述和倾听。就教育者而言,一方面表达自我视界中的伦理期望,同时倾听受教育者作为个体生命的叙述,理解这种生命的叙述;就被教育者而言,一方面表达自我生存境遇中的伦理意愿,同时倾听教育者的伦理期望,在倾听中找到自我德性发展的细微脉络。生命叙事意味着个体生命的沉浸与展示,意味着沟通与交流,个体生命从中受到实实在在的价值陶冶,个体心中的道德律逐步建立起来,获得对自身以及他者生命存在之世界的重新发现、认识,找到自我德性发展的路径。

      (二)生命叙事是一种情境教育

      “情境性”是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道德是情境性的存在,道德教育既不是简单的道德知识的传授,也不是单纯道德行为的训练,而是道德理性的提升、道德情感的培育,最终促进生命的健康成长。这一切离不开道德主体的积极参与,也难于在纯粹的、客观的知识传授中完成,需要在一定的情境中实现。情境教育就是通过多样性的教育活动形成多维结构的情境,以丰富促进学生身心素质发展的“教育源”,从而提高教育的整体效益。建构主义认为,学习不是通过教师的传授来完成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中,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合作完成的,利用必要的学习信息,通过将信息加以提取加工,形成新知识,并纳入自己已有知识结构的意义建构过程。情境教育通过创设一种“亲、助、乐”的师生人际情境和“美、趣、智”的学习情境,以缩短学生与教育、与同学、与教学内容的心理距离,从而促使学生以最佳的情绪状态,主动投入、主动参与,获得主动发展。通过情境教育,学生由教学的“被动角色”跃为“主动角色”,使道德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而生命叙事本身就是一种具体的情境性存在。这是由故事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决定的,生命叙事与道德、道德教育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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