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史的虚构

——巴赫金“狂欢”理论的七大缺失

作 者:
阎真 

作者简介:
阎真,中南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巴赫金的“狂欢”理论有一系列致命的缺失,将狂欢节基本存在状态概括成四个“范畴”和一个“主要的仪式”的做法,既缺乏客观公正性,也扭曲了狂欢节的文化性质。狂欢节与狂欢化并不具有建立大型对话结构的文化品格和现实能量,这种“大型对话”没有任何历史依据。“狂欢”理论存在方法论上的错误。“狂欢”理论的缺失既是历史的,又是逻辑的;既是局部的,又是全局性的,这一理论是文化史的虚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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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0257-5876(2006)12-0052-09

      我对巴赫金狂欢理论的质疑①,得到了夏忠宪教授的回应和批评,她在《文学评论》上发表了《深深植根于民间文化的创见》一文②(以下简称《创见》)。批评促使我对问题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思考,也激发了我学术研究的热情。《创见》批评我“基本概念把握不准”、“不可思议”,以至“实在荒谬”,提示我“先要弄懂该理论”。但反复读了《创见》后,我还是没有在该文的提示下“弄懂”狂欢理论,反而产生了更多的疑惑和更尖锐的问题。这使我不得不以更鲜明也更尖锐的方式将自己的疑惑提出,求教于学界同仁,特别是那些没有先入为主之见,不将巴赫金狂欢理论视为最高权威和既定真理的朋友。

      一、布克哈特和巴赫金,谁的描述更真实?

      巴赫金用四个“范畴”来描述狂欢节:第一,“人们之间随便而亲昵的接触”,“在生活中为不可逾越的等级屏障分割开来的人们,在狂欢广场上发生了随便而亲昵地接触”,意义在于“取消的就是等级制”。第二,“插科打诨”,其意义在于“人的行为、姿态、语言,从在非狂欢生活里完全左右着人们一切的种种等级地位(阶级、官衔、年龄、财产状况)中解放出来。”第三,“俯就”,“随便而亲昵的态度,应用于一切方面,无论是对待价值、思想、现象和事物”,其意义在于“使神圣同粗俗,崇高同卑下,伟大同渺小,明智同愚蠢等等接近起来。”第四,“粗鄙”,“即狂欢式的冒渎不敬,一整套降低格调,转向平实的作法”,意义在于“对神圣文字和箴言的摹仿讥讽等等。”另外,还有“给狂欢国王加冕和随后脱冕”,这是“狂欢节上主要的仪式”,是“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的核心所在”,意义为“交替与变更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③。巴赫金正是在这种描述和意义阐发的基础上,得出了“两种生活和思维体系”、“狂欢节世界观”、“建立一种大型对话的开放性结构”的“可能性”等一系列重大而具有全局性意义的文化史结论的。

      如果我们不看别的文献,我们会倾向于相信这就是狂欢节真实客观的存在状态,认为这就是史实,从而接受了巴赫金那一系列文化史结论。但如果我们又读了布克哈特等人的著作,就不可避免地对巴赫金描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产生疑虑,进而对那一系列重大结论产生质疑。

      在布克哈特笔下,狂欢节是“以游行本身为主要特征的节日庆典”,而“凯旋车”是游行的主要仪式。布克哈特多次描述了这些游行的状况,其中有很多次有具体的年代和事件背景。除了游行,狂欢节的其它内容还有赛马、赛驴,有教皇保罗二世招待群众,等等。但没有对“随便而亲昵的接触”,“加冕和随后脱冕”等场面的描写,一个字都没有④。

      布克哈特描述的狂欢节与巴赫金的描述差距如此遥远,几乎没有重合之处。如果不是同在狂欢节这样一个题目之下,人们很难看出他们是在描述同一事件。布克哈特的描述惟一印证了巴赫金那几个范畴的,是人们“在歌声中竞相诽谤”这一句话,这大致可以归纳于“粗鄙”的范畴。这里特别要提出讨论的是两人对狂欢节的“主要的仪式”的不同理解,因为,主要仪式体现着事物的本质意义和内涵。巴赫金说:“狂欢节上主要的仪式,是笑谑地给狂欢国王加冕和随后脱冕。”⑤而在布克哈特笔下,这个“主要的仪式”根本就没有出现,而对凯旋车游行的描述则达数十次之多。二者描述的反差实在太大了。谁更客观而真实地表现了狂欢节的基本存在状态呢?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基本状态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内涵和文化功能。虽然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基本状态可能有不同的描述,而且事物一旦转化为文字,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变形,但毕竟事实只有一个,基本状态只有一种,它不能因为视角的差异而随意描述,否则历史就没有客观性可言。历史学如果还是一门科学,那它就应该有自身的整体性。否则,任何人都可能从某个局部引发出自身所需要不同的以至完全相反的结论,历史则成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打扮她,毫无例外,是为了占有她。我倾向于接受布克哈特的描述,原因有二:其一,他对每一个事件的描述都详尽地注明了史实的来源,史料的引证占了文章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这种史料的严谨性也是其著作历经一百多年而仍被公认为学术经典的主要原因。其二,布克哈特给自己规定的任务是描述历史,并不是试图导向任何结论,即没有“使命感”,这也为其描述的客观性提供了保证。而巴赫金的描述首先没有说明其资料来源,是从什么资料中概括出狂欢节的四个“范畴”以及“主要的仪式”,并将其当作狂欢节的基本存在状态?在此我要特别指出,也郑重提请有关研究者特别关注,这种不注明史料依据的描述,在学理意义上,是一个明显的缺失,一种学术性的硬伤,其客观性、全面性和公正性是没有任何保证的,甚至可能是对文化史的想象性虚构。而这正是整个狂欢理论大厦的基础工程。其次,巴赫金是为了自己的理论目的而进行描述的,为了把史实纳入自己的思维轨道,对狂欢节的存在状态进行了倾向性十分明显的选择性(同时也可以表述为扭曲性)描述,这是一种极为明显的“使命性”描述。但有了“使命感”之后,客观公正性还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证呢?这种选择使巴赫金笔下的狂欢节的存在状态与史实相去甚远,一些边缘性的非核心的东西被置于中心地位。最明显的,就是对“主要的仪式”的描述。迄今为止,我没有看到有什么较权威的史料能够印证这种描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这种执此一端的描述完全改变了狂欢节的基本状态和文化性质。这是狂欢理论的第一个也是基础性的致命缺失。由于整个狂欢理论大厦都是在这一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它决定了狂欢理论系统性缺失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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