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

作 者:
孔燕 

作者简介:
孔燕,德州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山东 德州 253000   孔燕(1962— ),女,山东德州人,德州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副教授。

原文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生命力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应是一种对话合作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平等对待、相互宽容、相互信任、相互尊重是师生对话必不可少的条件。对话过程是师生之间共享知识、共享经验、共享智慧、共享人生意义的过程。师生对话增加了学生的道德知识,培养了学生的道德情感,加强了学生的道德意志,促进了学生的道德行为,从而促进了学生的道德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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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973(2007)04-0122-06

      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问题,历来是教育学所关注的根本问题之一,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话题。师生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教育活动都是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展开的,没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往关系,教育关系便不能成立,教育活动便不可能产生。

      通常我们把师生关系理解为教师和学生在完成教学任务中产生的一种交往关系,看作是附属于教育或教学的副产品。虽然人们常常认识到师生关系对学生的活动具有很大影响,但并没有把师生关系看作是教育活动本身的表现方式,没有认识到师生关系作为教育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教育价值。对师生关系产生这种理解的关键原因是把知识教学看作是教育的主要活动,认为师生关系是围绕知识的传授和接受而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把学生看作是知识的接受者,而学生把教师看作是知识的传授者,虽然其中存在着一定的人际交往,但作为精神整体的人的自觉的理解和沟通不存在,师生关系因而失去了“教育意义”,只是作为教学的必要条件而存在[1](P127)。我们应该转变这一错误观念,正确认识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

      一、道德教育过程中关于师生关系的争论

      综观道德教育理论界的观点,对德育过程中师生关系问题的思考可以用三种观点来概括:

      第一,“教师中心主义”模式。这一观点的支持者在哲学上主要以经验论和环境决定论者为代表,在社会学上则主要以结构功能主义者迪尔凯姆为代表。他们普遍强调环境、教育和教师的作用。英国教育家洛克认为所有“世间实情”、绅士应该具有的品质或社会的规范,“做导师的人应该随时灌输给他,应该用尽一切办法,使他懂得,使他彻底信服。”[2](P95)法国教育家迪尔凯姆则认为,教育应主要是一种权威的活动,教师则是这一权威活动的具体执行者,教师是“社会与儿童之间的中介人,是社会强制儿童的代表者”[3](P7),“教师也是他所处的时代的伟大道德观念的解释者”。[3](P7)这种师生关系模式过分强调教师的绝对权威,教师处于主体地位,而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的容器,处于客体地位,这是典型的权威型师生关系的表现。这种师生关系有利于系统的道德知识的传授,但由于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学生的道德学习效果并不是太好。

      第二,“学生中心主义”模式。此观点以美国的价值澄清学派和英国的劳伦斯·斯腾豪斯(Stenhose,L.)的观点为代表。在价值澄清理论的倡导者看来,“价值源于个人的经验和生活,源于个人在与复杂和变化的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自由的和审慎的选择,因此,价值是个人的事情,是个人思考和选择的结果。”[4](P377)在价值澄清的过程中,教师的地位应该是中立的。所谓中立,一方面是指教师不能将任何特定的价值、信仰或价值观强加给儿童,他的作用在于发展一系列不包含任何特定内容的澄清技能或技巧;另一方面是指教师自己的价值、信念、行为和个人的生活方式不能影响他的教学,教师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作为惟一的价值观灌输给学生。斯腾豪斯也非常强调学生自身的作用,坚持教师中立的观点,他认为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教师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学生,另一方面是为了使学生自由探究从而更有利于形成自己的价值观点。”[4](P379)在这种师生关系模式中,某种程度上可以避免灌输的诘难,但在学生没有获得一定的价值观基础之前,学生很难形成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这虽然考虑到了道德教育过程中学生的重要性,但由于教师的价值中立,师生之间仍然没能形成理想的关系。

      第三,折中的师生关系模式。鉴于“教师中心主义模式”与“学生中心主义模式”的片面性,教育理论工作者提出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师生互为主体”、“复合主体”等有关理论学说。这些观点大都认为道德教育过程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双边过程,力图在“教师中心论”与“学生中心论”之间寻找一种恰当的平衡,体现出在师生关系上追求平衡的价值取向。但这种关系没有真正体现师生对话关系的本质。

      从对以上几种师生关系的剖析来看,造成以上师生关系的根源主要是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对科学技术的盲目崇拜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5]。

      首先,它们都没有超越“主体—客体”认识的范畴,大都受到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局限。特别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开始,物质与精神、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人与自然等之间的对立不断加强,从而确立了近代主体哲学的地位。这种主体哲学在认识活动中区分主客体,并且预设主体的优先地位,从而造成主客体地位严重不平等。受此哲学观的影响,人们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利用、控制、占有,从而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的过度利用,使自然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从而导致生态失衡,同时也造成了社会人际关系的不平等。这直接影响到教育领域的师生关系,在师生关系中要么强调教师的绝对权威,要么强调学生的绝对中心,即使在“双主体论”师生关系中,也难达到真正的师生平衡,从而使教育失去它真正的意义。

      其次,对科学技术过分崇拜,使教育失去灵魂,从而也影响着师生关系。科学技术作为最富有革命性的生产力,改造着世界,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为人类提供了日益众多的消费产品和休闲娱乐。正是科学技术的这种威力,使越来越多的人对它顶礼膜拜,以为科学技术可以解决人类的一切问题,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从而导致了物质主义、工具主义盛行。学校道德教育受此影响,主要围绕知识传授来开展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被看成科学技术、文化传承的“机器”,学生是教育这个最大的加工厂中批量加工出来的“标准件”,而单单作为“人”的教师与学生被忽略了。教育只重视教会学生生存的手段,从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和关怀,忽视了引导学生理解生活的意义。

      最后,传统文化对师生关系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教育几千年来以儒家思想为主导,以宣扬仁义道德,强调等级长幼有序为内容。教师的地位在历史上一度与天、地、君、亲并列,教师对学生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这种影响在今天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造成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西方传统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因素同样也影响着师生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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