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6)10-0001-06 全面发展是很久以来很多的人讨论过很多很广的议题。很可能,这会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议题。为什么会经久不衰呢? 自古以来,人类思考的问题数以万计,数以亿计,人类智慧的触角伸向每一个可能的角落。其中,思考得最多,时间最长,又最难以获得满意答案的问题是:人类自己是什么?或者,人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思索,是人特有的自觉意识发展到最高处同时也是最深层处的典型表现。人希望自己明明白白地活着;人也由此探讨自己应当怎样活着。 这个问题虽然思考得最多最久,但人并不厌烦,还是去思索;虽然也最难,但人还是知难而进,仍然去思考。 从事教育的人就常思考“教育是什么”的问题。实际上,这是“人是什么”的一个子问题。如果没有弄清楚“人是什么”,“教育是什么”的问题恐怕是难以弄得很清楚的。所以,一些教育学家也努力研究“人是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无论多么困难,教育也得以更高的自觉去研究;另一方面,在我们研究“教育是什么”的时候,反过来也还有利于我们去理解“人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 全面发展意味着什么?这又恰是“教育是什么”抑或“人是什么”所包含的万千问题中特别重要的一个问题。因而,它格外惹人注意,又因为问题本身的深度和难度,它也经久不衰地为人关注。教育是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之一,教育也应当明明白白地活着,所以教育要思考“教育是什么”,思考“全面发展意味着什么”。 有些问题是容易陈腐过时的,有些问题则是可能常议常新的。全面发展问题属于后一种可能。基于这种判断,也基于一种盼望,本文再次集中讨论一下全面发展的要义。 一、全面发展是人的解放 马克思说得很直接,很清楚:“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自己真正获得解放”[1]。让我们品味一下这句意味深长的话。简单一点说,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解放,人自己的解放,真正的解放,自己获得的解放。这句话不仅昭示了全面发展的含义,也昭示了人的解放的含义。这样,我们似乎也能更好地理解教育的目的,把教育理解为人的解放事业的一部分,教育是人获得解放的一条坦途。 我们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另一些论述里也可看到关于全面发展是人的解放的思想。“工场手工业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了人的多种多样的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个体本身也被分割开来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工具”[2]。“个人就是受分工支配的,分工使他变成片面的人,使他畸形发展,使他受到限制”[3],而教育在“使他们摆脱现代这种分工为每个人造成的片面性”[4]方面发挥作用。 马克思的上述论断针对性极强。全面发展就是要防止畸形发展,全面发展就是要避免片面发展,全面发展就是要使人不受压抑和限制,就是人的解放。而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则正是使人摆脱片面性、获得解放的教育。全面发展的根本,教育的根本使命,原来就是求得人的解放。 防止畸形,防止片面,不受压抑,不受限制,全面发展所包含的人的解放含义是如此清晰。“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为立足点的解放。”“人就会解放成为人。”[5]马克思的理论就是人的解放理论,其立足点即“人是人的最高本质”,马克思的全面发展学说也就是人的解放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我们就更好地理解了教育,理解了全面发展,教育的根底就在于为了人的解放,为了让人解放成为人。 二、全面发展是人的权利 马克思说:人“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人的生产是全面的”,“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6]人也生产自己,在全面的生产中,全面发展自己。全面发展是人的权利。生产是人的权利,发展也就是人的权利。 为什么人有这种权利?为什么人要发展并有发展权?其实,这是天赋权利。也是马克思说得好:“人具有自然力、生命力”,“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而存在。[7]发展事实上就是人的生命力的表现形式,是天赋的,自然的。其全面发展权利也就是天赋的,自然赋予的。 动物也有生存权,牛、马、虎、豹……都有生存权,樟树、松树、杉树……也有生存权,这是作为植物的生存权。但是,人这种生命不只有生存权,不只是吃饱穿暖,人还要吃好穿好,还要文化,还要获得智慧,获得创造,这都叫发展,所以,人还有发展权。生存权、发展权都是天赋人权。动植物也有发展权吗?它们是由小长大,由幼到老,那是生长权,是生存权的具体表现,与人的发展权有根本的不同。 人类对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不能乱捕乱杀,对植物(尤其是珍稀植物)不能乱砍乱伐,这是人类的一种觉悟,觉悟到它们跟我们一样拥有生存权。人类还有一种觉悟,觉悟到我们自己还拥有发展权。 马克思还指出:“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8]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亦即他们的权利,发展便是他们许多需要中最重要的一种。 由于人类的这种需要,人类便创造了教育,以便更好地发展,全面地发展。我国宪法中明定的受教育权即反映了对人天赋的发展权的认可[9];2004年我国又正式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0]写入宪法,而发展权即人权的基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