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了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重大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普遍提高的社会。教育是培养人的崇高事业,在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通过加快教育发展,切实提高民族整体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历来被看作是人们发展提高、缩小社会差别的重要手段。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对保障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教育发展,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是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教育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式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切实巩固和提高,农村教育发生了深刻变化;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快;高等教育实现了又快又好发展,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成为人力资源大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的教育发展仍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良好教育的强烈需求,还不能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实施素质教育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深化,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需要提高,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教育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加快教育发展和改革,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们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有了新的更为深刻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我国建成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教育发展的基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和质量标准,政府统筹资源配置,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达到基本标准,配有合格教师和校长,成为合格学校。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重视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转变办学思想,深化教学改革,增强主动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的投入和统筹力度,加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动东西部合作和城乡合作办学,促进农村普、职、成“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 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把提高质量作为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紧密结合,提升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繁荣和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