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G4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4808(2006)09-0001-04 就教育学史来看,早期的教育学并非真正的教育之学而是教学之学。这种传统延续下来,教育学作为一门课程成就斐然,但作为关于教育基本理论的一门学科,却进展缓慢。原因之一就在于学科性质的不明,学科取向的屡屡变迁。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关于教育学的反思性著作(相当于元教育学研究)大量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教育学学科“自我意识”的逐渐形成。基于此,一些研究者也乐观地认为,随着教育学学科“自我意识”的逐渐形成,教育学的发展将逐渐从“自在”走向“自为”。[1] 不过,纵观现有反思性著述,在服务于“教育学重建”这一总的目标之下,对于教育学学科性质的讨论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笔者以为,对于教育学学科性质的讨论是教育学重建的基础,必须回到原点进行认真思考。 一 教学之学与教育之学 教育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7世纪,其标志性事件是1632年夸美纽斯所著《大教学论》的出版。今天看来,尽管夸美纽斯对教育学的学科发展,甚至对整个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创建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他仍然没能摆脱哲学的束缚,他的《教学论》一书科学的成分仍然不足,还有着很浓的哲学色彩。① 现在一般认为,教育学的科学化或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其标志是1806年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的出版。但事实上,严格意义上讲,教育学直到19世纪末叶才被作为一种现代的专门学术领域,并一度保持有向其他方向发展的可能性。[2] 将目光移回到教育学产生的时间原点,18世纪末19世纪初正值西方世界国民教育运动兴起之时。伴随着国民教育运动的展开,中小学的师资培养工作开始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进行师资培训的师范院校应运而生。伴随着师范院校的大量出现和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的实践需要,作为一门课程的教育学便诞生了。对此,赫尔巴特在其《普通教育学》里就指出:“教育学是以学生的可塑性作为基本概念”,“也许教育学是为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意图提供系统说明,并帮助他们掌握传授知识的方法。”[3] 当时的教育学及历史上相当长时期内的教育学,根据实践需要,研究对象为普通教育,关注重点在于课堂教学,注重教学的方法或艺术,存在的合法性形式便是成为中小学师资培训中的一门课程。如有学者所言:教育学“形成‘学科’,最大的动力来源于实践经验迫切需求,即普及教育所导致的师资培训的压力。‘教育学’便是用来培训职业的教师的,最初的目的就是指导与规范学校教育的实践。”[4] 总之,由于种种原因,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在研究对象的选取上,在学术取向上,一开始就不是完备的。长期以来,教育学没有成为真正的教育之学而一直局限于教学之学。由于在师资培训方面的特殊要求,使得教育学历史性地成为了关注“教什么、怎样教”的学问或艺术,即作为一门师资培训课程的教育学(教学之学),而始终未能发展成为关注“教育是什么”的学术性学科,即作为教育基本理论的教育学(教育之学)。 二 自然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 在教育学产生的时代,所谓科学就是自然科学,“科学”与“自然科学”是同义词。在此背景下,教育学科学化或学科化的努力,自然而然地首先以自然科学的程序与方法来规范自身,并希望最终能够成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学科。历史上,以牛顿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对于教育学的发展就曾产生过巨大影响。事实上,不仅教育学是这样,整个社会科学的学科化进程都是以学习自然科学开始的。众所周知,在20世纪物理学和化学都曾经是社会学进行学科建设的方法论原型与典范,而后“生物学帝国主义”也对整个社会科学产生了极为显著的影响。如吉登斯所言:“如果说古典力学是成熟科学的理想形式,那么生物学,尤其是进化理论,则成了社会思想各种主导流派更为直接的灵感。”[5] 长期以来,在“正统舆论”的视野里,主流社会科学总是与以下特征相联系:“第一个特征就是自然主义(naturalism)。这种观点认为,社会科学应该遵循自然科学的模式,而且社会科学的逻辑框架应该阐述类似于自然科学的问题。第二个特征就是认为,我们应该依据某些社会因果关系(social causation)概念来解释人类活动。这也就是说,尽管作为人类主体的我们似乎对我们正在做什么和为什么这样做非常了解,但是,社会科学家仍然能够揭示出促使我们这样做的我们不知道的真正原因。社会科学的作用就是揭示行动者所忽视的社会因果形式。与自然主义模式相联系的第三个特征就是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5] 在此大背景下,可以说,教育学的自然科学化只是整个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化的一部分,是自然主义方法论在20世纪初强势地位的一种必然体现。回顾这段短暂的历史,教育学自然科学化的一个有益成果就是促成了“实验教育学”的出现。受到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的影响,“实验教育学运动”的倡导者,德国教育理论家莫依曼(E.Meuman,1862-1915)十分推崇实验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他于1901年首先发表了实验教育学的论文。在莫依曼的著作中,他把教育学分为研究教育目的的普通教育学和研究儿童身心发展及教育方法的实验教育学。另一名实验教育运动的倡导者德国教育家拉伊(A.Lay)也于1903年出版了《实验教育学》一书,完成了对实验教育学的系统描述。拉伊也十分重视教育实验在建设教育理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教育实验可以在人为控制的条件下,检验构成教育系统诸因素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获得准确可靠的知识。但遗憾的是,教育学的学术效力与学科地位并没有因为自然科学化而得到明显的提升,教育学也没有成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学科”,实验教育学更没能成为教育学的主流。原因非常简单,教育学不符合自然科学的学科规定性。自然科学的方法或自然主义的方法论不适用于教育研究,实验法不是提升教育学科学性的合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