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623(2006)05—0072—04 在当下的美学领域中,“日常生活审美化”成为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美学话题。虽然这个话题已经由很多学者介入讨论,并有一些相关成果成为理论亮点,但既然是可称为覆盖了整个社会文化层面的普遍现象,我们认为,仍然有继续关注和评析的必要。我的文章不是针对某些学者的观点,而是以一种价值论的态度来评价这种文化的或审美的现象。 “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这个命题不是全然起于中国,如果说是一定要以此属于国内的美学家的发明,那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我们可以从西方学者的有关论述中看到“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世界性趋向,同时,也可了解这个命题的理论渊源。西方的当代的一些著名学者詹明信、博德里亚、费瑟斯通等,都对消费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化的倾向做过自己的分析,最明确地提出相关命题的是英国学者费瑟斯通,他在《消费社会文化与后现代主义》这部代表性著作中,以专章提出了“日常生活的审美呈现”的命题,并指出了它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指的是那些艺术的亚文化,即在一次世界大战和本世纪20年代出现的达达主义、历史先锋派及超现实主义运动。在这些流派的作品、著作及其活生生的生活事件中,他们追求的就是消解艺术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界限。其二日常生活的审美呈现还指的是将生活转化为艺术作品的谋划。其三是指充斥于当代社会日常生活之经纬的迅捷的符号与影像之流。费瑟斯通这三个方面的概括是较为客观的,也是抓住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主导倾向的[1]。 国内学术界之所以提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美学命题,也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或者说是恰逢其时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经济总量的迅速增长,以及海内外交流的空前频繁,思想观念、审美意识的变化在国内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生活状态中是非常普遍的。西方后现代思想家们对这个问题的敏感与揭示,是在西方消费社会经济、文化的背景之下产生的,而从中国内地的情况来看,说我们已经全然进入了消费社会,这当然还为时尚早,国内的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无论从思想观念上,还是从经济实力上,都有着短期内难以扯平的差距,即便是在同样的区域,贫富悬殊也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消费文化所带来的价值取向、审美观念的巨大变化。审美意识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浸润与弥漫,在当今的社会文化中,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人们生活中的各种要素,如人的身体、服饰、器具、环境到处都弥散着美的追求。尤其是人的身体作为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双重角色的凸显,最能代表“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趋向。传统美学中主体的承担是“我思”的精神性存在,肉身意义的“身体”是被忽略不计甚至是必欲剥离的;而当代“日常生活审美化”潮流中的审美主体,则是精神与肉体的交织,而且,肉身化的“身体”在其中占了前所未有的分量。除了精神性的审美理想、兴趣等等,肉身性的快感、欲望等也都在审美主体的需要中成为堂而皇之的部分,而且,成为相当广泛的存在。另一方面,身体无疑又成为当今社会文化中作为审美客体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角色。直白地说,就是人的身体越来越多地成为审美欣赏的对象。美国美学家舒斯特曼提出了“身体美学”的概念,在其美学著作《实用主义美学》中以“身体美学:一个学科提议”的专章阐述了这个问题,指出了身体被我们外在感觉把握的对象,身体(别人的甚或自己的)可以提供美的感官感受或表象。”他还对“身体美学”作了这样的定义:“对一个人的身体——作为感觉审美欣赏及创造性的自我塑造场所——经验和作用的批判的、改善的研究。因此,它也致力于构成身体关怀或对身体的改善的知识、谈论、实践以及身体上的训练。”[2] 对于身体的这种美的渴求,远远超越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无处不在的健身、美体、整容、美容的商业性机构,正说明了身体作为审美客体的最为普遍的存在。 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表现更在于电子科技时代的大众传媒所制造的“仿像”给人们带来的审美刺激。当代的电子科技所制造的影像是大批量的“机械复制”的产物,这是与传统造型艺术的艺术形象有相当的不同的。传统艺术的艺术形象,如绘画、雕塑,其原真的创作是独一无二非常珍贵的。那些模仿的赝品,其价值是无法与原作相比的。而且,成为文化史上、艺术史上的经典之作的艺术品,都体现着艺术家精湛的艺术技巧与个人化的风格,这些都是机械复制时代的影像所无法比拟的。而当代的影像制作,则以无所不在的渗透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包围着我们。数字化的科技手段所生产的虚拟性影像,呈现着超现实的“真实感”,看上去比真的还真。它们的美轮美奂和无所不在,极大地吸引着人们的感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电视的影像其他视觉文化因素,更多地楔入了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 对于“日常生活审美化”这样的带有时代性症候的文化现象,我们应该取何种态度?我以为,价值论的立场不失为一种理性的选择。这样说,不仅是因为价值论在美学领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更是因为通过价值评价,可以对目前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现象作出判断,指出其中何者为审美价值、伦理价值和文化价值等,并指出其中的正价值和负价值。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特定的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客体也必然作用于主体,对主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或效应,这种效应就是价值。马克思为价值学说建立了哲学基础,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3] “需要”是价值关系之所以成立的关键。“需要”作为一般的范畴,表明了有机物、人和整个社会的一种特殊状态,即摄取状态。人的需要是创造,从而人的社会性需要,成了人之所以区别动物的本性。从审美价值论的角度来考虑,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这些审美文化因素,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满足着当代人们的审美需要,这是客观的存在。 “日常生活审美化”所涵盖的各种文化因素,审美价值是其重要的方面,其他价值与审美价值是融合在一起的。与纯粹的艺术品和艺术创作有所区别,这些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文化现象,其审美价值的形态也是与其他方面的价值相互交融的。譬如广告,它的审美价值是和商业价值联系起来的;譬如环境设计,它的审美价值是和环保价值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其在美学上的意义及在社会文化结构中的功能,宜从审美价值的角度加以观照。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更多的是一种价值关系,或者反过来说,价值关系是审美关系的本质属性。因为美的体验形成于主客体的关系之中。仅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认识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是难以切合审美的本质特征的。前苏联著名美学家卡冈指出:“‘审美’是从自然和人、物质和精神、客体和主体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出来的效果,我们既不把它归结为物质世界的线客观性质,又不归结为线人的感觉。”“审美依照人对它评价的程度成为对象的属性。美——这是价值属性,美正是以此在本质上有别于真。只有当我们观照和体验对象时,它才获得自己的审美价值。”[4] 这已经将审美范畴的价值属性阐述得相当明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