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影、电视的流行,文学受到挑战,有人甚至提出“文学终结”论。美国知名学者希利斯·米勒就写有文章《全球化时代的文学研究还会存在吗?》米勒相信:电信时代的电子传媒的“幽灵”,“将会导致感知经验变异,将会造成全新的网络人类,他们远离甚至拒绝文学、精神分析、哲学和情书”,从而导致文学的终结。米勒先生笃信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他的文学终结论并不是他的独创,也是从德里达那里借鉴来的。雅克·德里达在《明信片》一书中说:在这个电信技术时代王国中,“整个的所谓文学的时代将不复存在”。“电信时代的变化不仅仅是改变,而且会确定无疑地导致文学、哲学、精神分析学,甚至情书的终结”。不论德里达还是米勒,还是我国有些年轻或不太年轻的学者,他们对“文学终结”论深信不疑。他们相信由于电子媒体高度发展,图像已统治一切,占领一切。人类的情感表现不需要通过文学这种语言文字形式来表现,完全可以通过人们更为喜欢的电子图像来表现。人们对电子图像的喜欢必然超过对文字语言的喜欢,文学作为一种文字语言的艺术必然要终结,而完全让位于电子媒介所宠爱的电影、电视的时代迟早要到来。 笔者认为“文学终结”论有点言过其实。电子图像时代文学不会被图像所取代。这是因为文学作为人类表达情感的语言文字符号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审美场域。它体现在虽然文学与电影、电视剧都具有形象性,但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有属于自己的“心象”,而不是直观的图像。从创作的角度言之,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篇中说:“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这里是说文学创作的时候,作家想像和情感凌空翻飞,并且窥视着由想像和情感凝聚在自己心中的“意象”来动笔。这里的“意象”不是外在的直观的图像,是隐含了思想情感的内心的仿佛可以窥见的形象,是内视形象。“内视”形象是文学创作的特点之一。就是说,作家创作出来的形象,在创作前、创作中、创作后,都是内心视像,而不是如电影或电视剧创作那样开始于内视形象最终落实在具体的、外在的图像上。和电影或电视剧的图像相比,文学的内视形象想像自由,“精鹜八极,心游万仞”,“倾群言之沥液,漱六艺之芳润”,“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从接受的角度言之,影视艺术图像生动、具体、直观。文学形象抽象而间接(相对影视艺术),它需要接受主体去联想完成。因此,影视艺术形象具有“他适应性”,而文学形象具有“自适性”。影视艺术形象是预先给定的,众多的接受主体只能接受编导给定的具体人物形象别无选择;文学艺术给定的人物形象由接受主体在头脑中自主完成,接受主体在头脑中浮现的人物形象永远是自足的,这就是“自适性”。结果是文学欣赏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影视艺术欣赏一千个读者只有一个哈姆雷特。 文学不但有“意”的层面,而且还有“言”的层面,“言”的层面是文学存在的物质形式,文学的蕴涵也就是“意”的层面,是受“言”这一物质存在形式制约的。改变了文学“言”这一物质存在形式,文学的蕴涵必然有所改变,所以,文学作品改编成以画面语言为主的影视剧很难不失去它的原汁原味。从这一点上说,文学这一人类表达情感的语言文字符号形式是图像无法颠覆的。文学只能成为影视剧的依托,是影视剧的母体。影视剧是对文本文学的图像解读,二者并不是绝对矛盾的。影视剧的繁荣促进了文本文学的传播。《激情燃烧的岁月》、《亮剑》、《历史的天空》及《家有九凤》播出后,许多人并不满足于此,还要读原著,所以不能因影视剧的繁荣推导出文学的“黄昏”或终结。 文学是语言艺术,电影电视剧也伴有语言现象。影视艺术又被称为“声画艺术”。在影视艺术作品中除画面外,还有有声语言,有声语言又包括人声语言。影视剧中的人声语言在具体运用时,力求口语化、生活化、日常化,而文学语言比较含蓄。刘勰在《隐秀》篇说:“隐之为体,义生文外,秘响旁通,伏采潜发,譬爻象之变互体,川渎之韫珠玉也”。“隐”作为文学的体制,意义生于文字语言之外,好像秘密的音响从旁边传过来,潜伏的文采在暗中闪烁,又好像爻卦的变化在互体里,珠玉埋藏在川流里,因此能“使玩之者无穷,味之者无极”。这里说的是读者阅读欣赏的时候,所领会到的不是文字内所表达的意义,而是文字之外所流露出来的无穷无尽的意味。文学意味的丰富性和再生性是其他审美文化无法比拟和超越的。还有中国古人谈到文学的时候,总是强调“文约辞微”、“言近旨远”、“清空骚雅”、“虚实相生”、“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中国古代文论优长之一,就是把文学审美场域的独特性,说得比较细微和透彻。 表现文学的语言文字与表现电影、电视剧的电子图像都属于符号,但从符号的发展历程看,二者却居于不同的层面。人类最初广泛地采用标志符号,以相关实物来储存和交流信息。我国《周易》这样追溯:“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系辞下传》)稍后,人类逐渐学会并习惯于用图像符号(图画)记事表意。《周易》指出,“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系辞下传》)。诚然,古代的图像符号和现代的电子图像符号不可同日而语,现代的电子图像符号伴有声、光、电,但电影、电视剧是以画面语言为主的,仍属于图像符号。语言文字符号是象征符号。图像符号表达的事物是单义性的事物,它是具体的、个别的,而作为象征符号的语言文字具有多义性。所以,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属于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一文中所说的有“韵味”的传统艺术。本雅明所说的“韵味”,它的审美特征具有独一无二性,而电影(电视)属于机械复制作品,它失去了韵味,只具有展示价值。从审美效果看,文学给人以审美愉悦,而影视艺术给人以“震惊”的心理效应。文学的生命力是长久的,是历久弥新的,而影视艺术是文化快餐,“用过即扔”(托夫勒语)。因此,由于使用的符号不同,与影视艺术相比,文学具有独特的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