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6)03-0073-008 我们无法否认,当今的社会生活是一个非常丰富的时代,可对作家来说,这个时代也真是非常麻烦的时代。从表面上看,当下作家已经具有了主体自由选择、自由呈现的机会,但“自由”的代价是市场需求的卖点,往往要以文学信仰、文学价值的背叛为代价,而且,这与文学的批判精神无缘,大多只是对物质时代各种诱惑的全面投诚。这一切势必影响作家对生活的感受方式与对自身角色价值的确认,已构成了对作家的精神拷问。任何作家,既是自主的创作主体,同时又是对他外在的文学处境、文学事实作出种种反应的受体。就当下作家而言,以下三个方面的文学处境是他们必须面对并作出反应的。 (一)已充分拥有文化支配地位和话语权利的文学媒体使作家几乎失去了独立的创作空间。 上个世纪的90年代以后,大众传媒日新月异,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能量覆盖了人们的生活,使人们的思想、情感、习惯、审美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其囊中之物,并且,毫无疑问地变成了整合调节人及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1—p245]。这意味着人们在追求多元的幌子下,仍受制于大众传媒的一元话语,只不过是在追新逐异中排斥了其他生活方式,向新的一元聚敛。 文学媒体在整个文学流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已与80年代有了根本性的不同:它既是文学的创意人,又是组织者;既是策划方,又是营销员。它积极主动地参与文学活动的整个过程,并且努力使自己与众不同甚至非我莫属。相对于80年代文学读者的目光更关注具体作家,那么90年代的文学媒体已经开始以自觉独立的姿态,不仅与作家平分秋色,而且还要使其为我服务,成为惟我所用的文化产业资源。有了这种资源,文学媒体真正拥有了它在90年代的话语权利和支配地位。当我们把90年代称为媒体的时代时,其实指的也就是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充分地拥有文化支配地位和影响全社会的话语权利。 作家也一样,面对疯长的铺天盖地的文学媒体,鲜有不受其支配的。作家在被支配与独立的创作空间中已出现了明显的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是出版主导下的雇佣写作。出版社打着在维持文学尊严的前提下兑现文学的商品价值之类幌子,与通俗作家、明星作家、名人合谋炒作,于是,所谓的“新新写手”、“美女作家”、“文坛金童”、各界名人纷纷披挂上场,不惜采取各类形式,或请名家捧场,或请书商包装,或请报刊炒作,而书籍本身的艺术质量则参差不齐。传统文学出版中的“作家主导”已转型为“出版主导”,出版者几乎全程策划了作家选择、作品主题及必须配置的畅销因素、包装发行等等。作家与出版商之间的关系是交换关系,写作成为根据规格要求加工产品的雇佣劳动。出版商对写作的时限、特色等的要求,使作家的自由想象难以施展,商业的契约已成为作家们难以摆脱的红舞鞋[2]。 第二是影视改编热下的创作导向。把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借影视之力实现文学的再次复苏。作家把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让文学变成影视的一部分,这在当下已司空见惯。当影视剧一再热播时,相关影视小说的发行也会逐渐红火,甚至,没有影视剧,小说仿佛没了人气。如春风文艺出版社在2000年1月推出的皮皮的长篇小说《比如女人》,虽然这本书是从当年“布老虎”丛书征集的678部小说中挑选出来的,在圈内的口碑不错,也有媒体连载过,但是销售上仍难以红火。当王志文、江珊领衔主演的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让爱作主》一经播放,很快引起了人们对小说的关注,该书的销售也突破了10万册[1—p245]。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刘恒这样始终保持低调而避免“媒介秀”的作家,其小说的畅销实际上也与影视改编关系甚大。他的《伏羲,伏羲》被张艺谋改编成《菊豆》(1989年),一下子提升了他的作家声誉,推动小说实现畅销。而尤其风光的是,他在1997年发表的中篇小说《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起初只在纯文学圈引起一些关注,但紧接着由于先后被改编成电影《没事偷着乐》和同名电视连续剧,就立即导致小说单行本在全国热销,而同时也获得多项政府文学奖。对此,刘恒感慨万千。他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写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那应是他不断总结大众文化审美标准后的“最讨巧”之作。他总结说:“写了二十来年,自以为写了不少好的,最讨巧的竟是这一篇,让我吃了一惊,顿生人世无常小说越发无常之感。最倾力的作品没有响动,能把人气死。现在我不生气了。”[3—p1] 也许他自己内心深处最欣赏的作品仍旧属于高雅文化范畴,所以尽管以“最倾力”的劲头去写也无法赢得影视媒介及普通公众的青睐,而当他按照大众化文化标准轻松自如地写作时,反倒获得了意料之外的惊人成功——既受到高雅文化圈欣赏也征服普通读者,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对此,能不发出“人世无常小说越发无常”的感慨? 先写出了小说,没有影响,被影视编导改编成影视剧播出以后,人们才发现了小说的价值,作家也才因此成名。可见,小说是在影视这一媒介的引导下才接近受众的,作家是作为影视编剧存在而不是作为文学作家存在。 从理论上说,任何作家,都只有在自己的园地内,他才能纵横驰骋、应付裕如,使自己想象的翅膀获得自由的飞展,超越这个范围,也就丧失了自己的自由。作家有自己独特的反映领域,大千世界、万象纷呈,并不是什么都能成为作家加工对象的。客观显示能否引起作家的创作冲动,不仅取决于对象本身的意义,而且还要看它是否契合作家的创作个性。只有当感性材料与作家的才能特征彼此接近,作家才会为这些材料所吸引、所感动,才会激发创作的热情。文学创作作为作家的个体精神活动,是作家的一种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其中蕴含和物化了作家自我的种种精神需求。文学创作作为作家的个体精神活动,也是作家自我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确证,因而是作家主体的独创性的审美实践。其间包含着作家观照生活时独特的情感体验和作家为传达其独特情感体验而营造的某种艺术形式,包括叙述方式、体态结构、修辞语式以及从这些形式的有机契合中所散发出来的难以分解的氛围、韵味和气质。文学形式一旦被创造出来,其本身就有不可替代的独立存在的意义,它无疑是作家创造精神的物化和形式化,浸透着作家的艺术个性,是作家个体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精神上的自我肯定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