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文观念的产生与解构主义思潮关系密切,从根本上讲,它也体现出一种反对单一与稳定、主张多元与颠覆的解构倾向,可以说互文精神就是一种立足文本形式的解构精神。但在所有互文理论诸派中,不同于美国耶鲁解构学派和法国解构理论,它们过于强调词语本身的区分功能和修辞意义,将文本意义仅仅理解为字词、语句、语用层面上多元阐释,境界不够开阔且过于琐碎。巴赫金的“对话”理论高屋建瓴地将语言问题与文化价值有机结合起来,既将文本意义阐释理解为语言问题,但又不仅仅是语言问题,它是立足语言形式的文化问题;并且,巴赫金还认为文本解读具有对抗性和颠覆性,但又不仅仅是对抗和颠覆,它更像是一种平等交流与对话,在反对单一与僵化的理解中,注意挖掘文本中潜在的各种可能意义。巴赫金理论,对于我们理解互文类型,很有启发价值。 巴赫金认为,在人类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不同语言意识或语言追求。一种是私人语言,它追求表达的奇特化和个性化特色,语言使用者寄希望通过语词的巧妙配合与搭配传达出他对社会独特的体验与感受,这种语言的最终发展趋势是走向朦胧与模糊,其传达的内蕴可能只有语言创造者自己明白。诗歌语言就是在该语言意识的影响下形成的。“诗歌风格满足于一种语言和一个语言意识。诗人不能把自己的诗思和自己的诗旨同他所运用的那个语言对立起来,因为诗人整个地生活在这个语言之中,所以不能在这风格的范围内把语言变成思索的对象、反省的对象、对之采取某种态度的对象”。① 另一种是社会语言,它追求语言的明晰性和可理解性,最终达到交际目的。小说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社会语言,它所运用的词语、句式和表达的意义是清楚的,能够为一般公众所理解。但小说语言的透明性并不影响其传达意义的复杂性和丰富性,由于语言除表现自身外,还表现社会现实及作者对社会的看法,其中包含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就此来看,巴赫金认为,诗歌语言是一种纯净语言,具有独白性;而小说语言是杂语共生的语言,具有众声喧哗和对话特征,这种语言能为文本释义的多种可能性提供客观基础,因此,他本人更关注小说语言的杂语共生现象。托多洛夫曾对巴赫金关于诗歌与小说语言特点的认识进行过分析:“具有互文性的散文体就与不具有互文性的诗歌相对立。诗歌的复杂性存在于话语和社会之间;而散文的复杂性则存在于话语本身和说话人之间。……‘诗人的言语是他个人的言语,诗人在其中绝对地,共有地使用每一种形式、每一个词、根据直接用途选择的每一种词组,它直接表示诗人的意图。每一个词应当直接、迅速地反映出诗人的意图;在诗人和话语之间不应有任何距离。散文学家则不谈语言,他或多或少超脱它,然而是透过语言来说话,这种语言从他口中出来显得有点不灵活、离谱和具体化。’”② 这样看来,在超越语言本身的小说语言中,便包含两种声音——叙述者声音和语言自身声音;如果文本中人物还要说话,人物与其语言、人物与叙述者之间便出现了杂语共鸣现象,对话关系由此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对话语或文本的释义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语言表层,还需要结合话语表达主体及其思想世界展开。“两种并列的文本、陈述发生了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我们称之为对话关系。这种对话关系就是交际中所有话语的语义关系……(但)这是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它的成分只能是整个话语(或被看作是一个整体,或是潜在的整体)。它的背后是真正或潜在的话语主体,也就是所谈到的话语的发话人”。③ 由此,可以得出,巴赫金的对话与互文理论不是纯文本层面的,它指向了文本之外的广阔社会生活,它不再仅仅是语言的相互指涉,而是语言背后两种或多种话语主体思想的交锋,读者能从中发现新的人际关系、领会到新的“微言大义”。国外巴赫金研究专家凯特琳娜·克拉克和迈克尔·霍奎斯特高度评价了巴赫金对话理论:“他所构造的语言哲学,不仅可以直接应用于语言学和文体学,而且可以用来研究最切近的日常生活问题……巴赫金把语言实践的社会原动力视为具体化的力量,这种力量构造着在意识之间的世界中的人际关系。他强调语言既是一种认识活动,又是一种社会实践,这使他与众不同。”④ 巴赫金理论的突出贡献就在于使“互文性”获得了超出语言学以外的意义,将“互文”与人的生活实践联系在一起,扩大了“互文”的指涉范围。 而巴特和克里斯特娃的广义互文理论也认为,互文性指任何文本与赋予该文本意义的知识、代码和表意实践之总和的关系,而这些知识、代码和表意实践形成了一个潜力无限的网络。在这一点上,两种“互文”思想达成了共识。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辨析“互文”意指范围,用意无非在于指出“互文”现象遍布书写文化中,而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问题,只有做出这样的界定,才为分类研究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视阈,使研究不至于落入狭小境地而显得琐碎不堪;同时,它也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对“互文本”意义的阐释也不单单是语言学的任务,它远远超出了语言领域,涉及到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我们认为对互文本分类的讨论,应立足于此在文本及其语言客观存在,然后在此基础上,揭示文本间的联系及由互文带来的意义变化。按照这种理解,文本续接方式及引入文本对此在文本发生影响的价值取向便成为互文本分类的两个重要标准。所谓“文本续接方式”只有两种:要么是直接引入,它可以通过可证实的文本分析比较得出;要么是间接引入,这主要是指前在文化实践的暗示,文本间并没有可证实的直接联系。所谓“引入文本对此在文本发生影响的价值取向”即引入文本客观上对此在文本起到了何种影响、发挥了什么作用。这也有两种情况:一是肯定了此文本的存在,与此在文本保持基调上的一致性,体现了一种正向价值;一是客观上歪曲或否定了此在文本,两者并未达成共识。依据续接方式上直接、间接的不同和发生影响价值取向上肯定、否定的区别进行划分,互文本就有四种存在形式:直接引入具有正向肯定价值的“引用”;直接引入具有否定价值的“抄袭”与“拼贴”;间接引入具有肯定价值的“用典”;间接引入具有负向价值的“戏仿”与“戏拟”。需要说明的是,此处所说的“负向价值”是就生活中一般判断而言的;就文学活动来说,这种“负向价值”实为引入文本与此在文本意指内涵上的不和谐,而这种步调不一致所造成的张力却正好迎合了互文对话精神,反而能取得意想不到的美学效果,并成为当代文学创作的一种时尚。 一、引用 引用是一种将前文本话语直接用于此在文本的互文类型,引用的目的在于以前文本话语论证此在文本话语的正确性,并且前者很好地融入后者之中,两者达到了命意的完全一致。在这里,前文本为此在文本服务,印证此在文本。这种互文类型在研究类文本中随处可见,研究类文本大部分是就某一专题展开的,前人的研究成果能为后人提供借鉴,同时也警示着后人必须突破前见有所创新,在这种情况下,引用前见特别是经典论述便显得特别必要。这种互文类型有两种具体引用方式:一是加引号或括号的直接引用,它明确标示出引文的作者和出处,以便于文本解读者查寻原文,做出更好的理解,规范的科学论文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一是未加引号或括号,但标明了论者的间接引用,它经常采用的表述方式是“某某认为”,在科学论文中,这种引用方式常被要求做出明确的注释,但在其他文体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读者有深厚的文化功底去化解。各种科学研究文本中大都有这种互文类型,但需注意的是,为了发挥引文正向价值,引文必须恰切、贴切,切不可断章取义,否则效果适得其反。即使这样,引文也不可能完全与此在文本融为一体,因为正如尤里·梯尼亚诺夫所言,“词没有一定确定的意义,它是变色龙,其中每一次所产生的不仅是不同的意味,而且有时是不同的色泽。”⑤ 不仅作为构成语句素材的词语是这样,即使是语句乃语段都有类似性质,米歇尔-布托曾明确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讲,哪怕是原封不动的引文也已经是戏拟。只要把某段文字单独提取出来,便已经改变了它的意义,选择将引言被安插和截取的方位、被删节的方式,经过此类处理之后的规则可能会完全两样,当然也会代替我表述和评论它的方式。”⑥ 也正是这一特点的存在,才保证它们是本文论述意义上的互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