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叙事界定

作 者:
柯玲 

作者简介:
柯玲,东华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原文出处:
上海文化

内容提要:

民间叙事是叙事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在传统叙事理论基础上对叙事观念的一次边缘化和延展,也是引起当下人文学科密切关注的重要社会现象;民间叙事既是民间活动的核心内容,又与日常叙事、官方叙事、文人叙事等相区别联系;民间意识形态性是民间叙事的社会本质;同时在叙述内容、叙述话语和叙述动作等方面都有其特质。总之,民间叙事是指生活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的叙事活动;一般是指以程式化的叙述动作,情境化的叙述话语虚构或陈述带有心理全真意味的民间生活事件的过程;它是民间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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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语文基础知识的学习中,叙事作为一种常用表达方式,几乎是个众所周知的名词。通常意义上的“叙事”是叙述事情或事件的简称,是指人们把事情的前后经过说出来或记载下来的活动。叙事理论是对人类叙事活动规律及意义的探寻。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叙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对叙事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叙事学的分支也越来越多。在当代叙事学产生之后,人们更多地把叙事与人生、社会甚至人类文化联系起来考察,于是,“民间叙事”这个概念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了。

      或许是全球性文化研究热潮的涌动,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西方学者发现叙事与生活、与社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叙事生活化、边缘化、泛化趋势越来越显著,叙事早已不仅是文学的专有物。甚至有学者认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作为和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最为相似的就是叙事。”“用以叙事的各种样式数量惊人,这些样式本身分布在不同物质之中,就好像任何材料都可以用来讲故事:口头或书面的谈话、移动或固定的形象、手势和所有这些东西的有组织的混合体都可以支持叙事;在神话、传说、寓言、故事、悲剧、喜剧、史诗、哑剧、绘画(试想一下卡尔帕乔的组画《圣徒乌尔苏拉传》)、彩色玻璃窗、电影、连环画、新闻和交谈中都能找到叙事……而这些叙事往往为文化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人们所享有;在好坏文学之中,叙事从不偏好文学;叙事是国际性的,它跨越历史,跨越文化,它像生活一样,就在那儿。”叙事的民间特点越来越鲜明。

      世界叙事研究背景的拓展,为民间叙事做好了铺垫。而民间叙事的出现更是随着新时期民间文化的研究热潮的到来而引起人们关注的。在党的“十六大”以后,在党和政府倡导扶持民间文化发展的大气候里,在专业学人有意识地“眼光向下”的大潮流中,我国民间叙事的意义和价值日渐被凸现了出来,进而民间叙事研究成为民间文化研究的热门话题。上海大学的董乃斌、程蔷对民间叙事的概念有着较为具体的思考。程蔷教授认为:

      民间叙事不同于一般的民间文学研究,不是对民间文学叙事作品进行内容分析,价值判断,而是把整个民间叙事作为一种民众的行为方式,一种民俗文化事象的整合研究。民间叙事的历史与人类同样悠久,产生于生活在社会边缘和底层的“无文化”民众之中,民间叙事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民众日常叙事,一是民众艺术叙事。民间叙事既是行为方式,又是精神产品。民间叙事作用于民众思想,它想象的基础之一,是对魔力的迷信。它与主流意识的互动关系,使它经典化。民间叙事中,既有古代思维方式的遗留,又与社会的现代化同步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的杨利慧女士也有着自己独特的研究视角,她把民间叙事文本自身的形式、意义、功能与文本的表演结合起来进行理论研究,将表演理论切入民间叙事进行研究。和传统的理论相比,表演理论更侧重于把民间叙事作为交流的事件(communicative event),更关注于“作为事件的民俗”而不是“作为事像的民俗”,以表演为中心而不是以文本为中心,更注重考察民间叙事的即时性和创造性而不是它的传播与传承,更注重个人性而不是集体性。认为民间叙事事件本身就是社会行为,并从文本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出发去考察文本的意义。

      总之,目前的民间叙事研究吸收了一些当代叙事学的研究方法,如:研究的对象不再限于内容要素,而把故事叙述的方式、叙述者的声音特点、叙述者与叙述的接受者之间的关系等等以前的叙事理论较少注意的方面,作为研究重点。但从学理上看,民间叙事的概念尚很混乱。按照通常的定义规则,“交流的事件”、“民众的行为方式”、“民俗文化事象的整合”等等都未能揭示民间叙事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而对民间叙事活动研究来说,这是一个原点性的问题。如何界定民间叙事涉及到民间文化研究的范围、导向、方法和价值取向等等重要问题。目前我国的民间文化研究中民间叙事概念的运用比较随意,研究者往往各取所需,较少从科学层面去思考民间叙事的内涵和外延,甚至有时有乱用概念、混淆概念的现象。界定民间叙事是理论研究的需要,也是实践操作的需要,本文是笔者的一次尝试,供方家批评。

      二

      界定民间叙事并非空中楼阁,民间叙事活动的事实和已有的叙事研究的理论是民间叙事界的定事实和理论依据。

      1.民间叙事活动是民间叙事界定的主要研究对象

      民间叙事概念将人类的叙事活动用“民间”二字规限,这可以说是空间的切割,也可以说是性质的区分,“民间”,意味着非官方的,一般也是非文人的。民间叙事虽然未必能时时为人所意识到,但“它深深地植根于人的本能,可以说是人的一种内在素质,而又为人的自然生长、群体生活,特别是社会生活所需要、所培养。没有最起码的叙事,人与人的交往和沟通就会非常困难,社会生活也就会障碍重重。叙事既是人类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的必要工具,也在人的生物进化和社会生活中成长发展。”

      “民间”也是中国古代思想世界中最基本的范畴之一。“民”的原始义和基本义之一即是“人民”、“民众”,尤指与“官”相对的普通民众①。这种界分本身即暗含了某种区别性的空间观念,这一点因为“间”字的引入而变得更加清楚。“间”字在“民”的概念上加入了一重社会性空间的重要含义,因而建构了一个具有空间含义的“民”的概念,令普通民众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变得清晰可见②。正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面,民众依其熟悉的方式过活,追求他们各自不同的利益,彼此结成这样或那样的社会组织,如宗族、行会、村社、宗教会社和秘密会社等。民间叙事正是发生在这样一种性质空间里的民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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