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德育课程开发:特征、目标与策略

作 者:
郑航 

作者简介:
郑航,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教授 博士 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校本德育课程开发是以道德价值为核心的学校精神文化的创建活动,具有自觉性、超越性和动态生成性等特点。对于学生、教师和学校而言,校本德育课程开发具有不同的课程开发目标。落实校本德育课程开发,需要从厘定核心价值、确定开发类型和开发主体及选择开发模式等侧面展开。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06)11-0032-04

      真正的道德教育总是从生活目的出发并基于生活加以展开的,因此,有效的德育课程改革就不能只囿于文本式变革,而要通过文本式变革来影响作为课程开发者的学校、教师,让他们可以更加自主自觉地从促进儿童作为道德主体的自由生长出发去构建学校生活,从而促成德育课程在广泛意义上的落实。在这个层面上,德育课程改革涉及的显然是以校为本的德育课程开发问题。本文拟从学校文化建设的视角,对校本德育课程开发的涵义、特征、目标与策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校本德育课程开发的涵义、特征

      把握校本德育课程开发的涵义及其特征,需要从理解德育课程入手。近些年来,虽然“德育课程”一词被广泛使用,但对其涵义的理解却存在着一定差异,这种差异与人们对课程的不同理解密切相关。由于德育课程是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在德育实践中的反映,尽管注重实施水准(儿童实际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经验)的课程观被广泛接受,①但为了明确“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基本界限,并考虑到德育的根本目的——育德和德育的基本特征——知、情、意、行相统一,我们可以在广义上对德育课程作出这样的理解,即:教育主体从促进品德形成与社会性发展出发,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学习活动或经验的组织与设计。在组织系统中,德育课程表现为各种影响因素的综合体。构成这个综合体的诸因素,从时间上看,可以包括系统、持续的影响因素以及偶发的、暂时的影响因素;从空间上看,可以包括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影响因素;从其影响性质和特点上看,可以包括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正式课程以及无计划、无组织的非正式课程。狭义地看,德育课程则是指以教学科目形式出现的、以促进品德形成与发展为首要和核心目标的专门课程,即道德课程。

      如何使德育课程落到实处、取得德育实效,涉及的是德育课程开发问题。就学校作为专门化的教育机构及其目标达成而言,并不存在“无教育的生活”,更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价值和道德价值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这个意义上,非正式课程和一般学科课程(尤其是语文、社会、历史等)、活动课程对于德行养成、德性发展有着更为直接而有效的影响,教育主体把道德价值广泛渗透到非正式课程和一般学科课程之中,渗透到学校生活的各个侧面之中,就充分体现着以校为本的德育课程开发。可是,鉴于社会生活的现实性、复杂性、多元性和一定文化背景下的教育传统,也鉴于道德作为知识意味着“获取机制甚于掌握命题”的特性,以及道德价值、道德理性在获得这种知识中的地位与作用,单纯依靠一般学科课程的教学和非正式课程的影响,显然又不足以发挥学校教育在促进道德主体的自由生长中的主导作用。为此,开发专门化、制度化和系统化的德育课程便显必要。这样,根据国内学者对校本课程开发所作的澄清与解释②],我们可以把校本德育课程开发大致区分为三个基本层面:一是在国家的课程框架体系内,教育主体从落实道德教育出发,对各类课程所进行的规划、设计、实施与评价,此为校本德育课程开发的广义;二是学校、教师作为教育主体从取得德育实效出发,对于各类课程进行的校本化规划、选择与落实;三是学校、教师作为课程开发主体在国家预留的课程空间内,从地区、学校实际出发所进行的、完全自主意义上的德育课程开发。

      从学校作为组织系统的功能和特性来看,课程开发本身是一种学校文化创建活动,既反映出课程开发者在综合考虑知识、儿童、社会几个因素之后,基于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所做的“文化选择与创造”,又体现着组织成员在交往和互动中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校本德育课程开发自然也不例外。在学校文化的构成中,校本德育课程开发显然属于课程文化及其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课程文化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只要是教育主体——校长、教师和学生在本质的对象化活动中创设的一切人化和物化的因素,都可视为课程文化的范畴”③,而道德价值又广泛存在于教育主体所创设的一切人化和物化因素之中,道德教育只有通过这些人化、物化因素,经由学校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互动才能真正得以展开,所以,校本德育课程开发作为一种学校文化创建活动,可以表现为物质的、制度的、精神的等多种形态。同时,有效的道德教育是基于儿童的社会生活、紧紧围绕道德价值来加以展开的,由于道德价值在德育课程开发中的独特地位与作用,而情感、态度、价值观是课程开发中核心的目标维度,道德价值和情感、态度、价值观都体现着人之为人的精神性,因此,校本德育课程开发实质上是以道德价值为核心的学校精神文化的创建活动。与其他类型的学校文化不同,这种文化形态及其创建活动具有这样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自觉性。从理论上说,学校是以育人为核心目标的专门组织机构,学校文化所具有的自觉性质也就不言而喻。不过,由于学校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反映组织系统内外各方面的需要与利益,而各方面的需要与利益并不完全一致,由此决定了组织目标、个体目标与教育目标之间存在着客观差异性,乃至出现教育目标服务或服从于管理目标、个体目标一类的偏差,这样,教育实践中所形成的学校文化(包括课程文化)往往带有明显的自发性质。但是,校本德育课程开发作为一种学校精神文化创建活动,旨在促进学校德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学校文化形成与建设中能够起到价值引领、活动调控、行为规范等作用,因而必须始终有目的、有意识地加以展开。在这个意义上,自觉性就成为校本德育课程开发这种专门化的学校精神文化创建活动的基本特征。

      第二,超越性。在学校文化的形成与建设中,校本德育课程开发之所以能够发挥价值引领、活动调控、行为规范等作用,是因为这种精神文化创建活动是从促进个体成长与组织发展出发、以真实个体的生命精神和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为引领的,它虽然基于社会现实、服务于教育实际,却必须从育人这一根本目的出发,超越时代的局限,超越现实生活的局限,超越既定学校文化的局限,始终面向未来。超越源自传统、成于现实,因此,从作为学校精神文化创建活动的层面上看,校本德育课程开发的这种超越性,就既是对现成的学校文化的真诚性、纯真性、美好性、生动性的承续与保护,又是对其中所存在的非价值性、非教育性、非认知性的引导或改造,更是基于合价值性、合认知性、合教育性对其进行的文化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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