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经典主义批判

——兼答盖生先生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浩,吉林大学文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人类迄今为止的文学史,在总体上和本质上是一部经典文学历史。以经典为特征而组织起来的经典文学社会和经典文学时代,大体上是到20世纪的90年代中期才基本结束。也正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人类社会的文学开始步入了后文学时代。对于这样一个时代而言,在经典文学时代里所形成和铸就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观念,已经基本丧失了阐释功能和价值。必须重新思考对文学和文学史的理论理解,必须重新思考我们对经典文学的依恋情结。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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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于对新时期文学发展现状和文艺理论现状的思考,近一段时间,我以“后文学”或“后文学主义”为题目,先后撰写了几篇文章。我在文章中提出:现有的文学理论和我们对文学史的理解,实际上都是文学经典主义的一种必然哲学结果。而人类社会之所以会形成文学经典主义和文学经典意识,则完全是由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水平不高和社会资源有限所致。因此,我们已有的文学史分期方法和成史标准是不合适的。我们应该有一种新质意义的文学理论和新质意义的文学。我认为:要想真正理解和把握文学史,我们就必须走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文学史现实,就必须重新建构我们的文学理论。具体说,就是要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中去寻找文学生成和发展的原因。据此我认为,人类社会迄今所经历的文学历史,实际上是由“经典文学”(前文学)和“后文学”两个在本质上彼此不同的“历史形态”构成的。而这两个本质不同的文学社会和文学时代,不仅有着彼此不同的文学规律,而且也只适用不同的文学理论。换句话说就是:经典文学理论或者说文学经典主义并不适用于“后文学时代”的“后文学实践”。

      对于我的上述观点,盖生先生并不表示赞同。他在《甘肃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撰文,将我的理论认识归入了所谓的“时尚化”文论范畴,并以为我的观点就是“后现代主义文学”。其实,盖生先生“误读”了我的文章。同时,我也不能认同他基于文学经典主义而对文学现实所作的估计和评论。因此,我一方面将在本文中对盖生先生所指出的“后文学”的主要“问题”进行必要的解释,同时还将对其所主张的文学经典主义给予回应。

      一、“后文学”说的不是“后现代主义”和“大众文化”问题

      后文学究竟是什么?或者说,后文学的本质意义和价值究竟在哪里?亦或说,后文学与前文学的“界标”在哪里?对于我所提出的“后文学”,盖生先生所做的理解是:“所谓的‘后文学’指的就是后现代主义文学,或者说,是大众文化的一个种类”。[1]由此,盖生先生得出了一个基本判断:后文学是一种“文学理论的时尚化”,是一种“寄生性”的理论现象。[1]感谢盖生先生的客气,其实他暗地里是在说:你的所谓“后文学”不过是一种赶时髦的东西,只是搭后现代主义的便车罢了。对于盖生先生的“指控”,我觉得要从两个方面给予说明。

      首先,“后文学”和“后文学主义”不是一个“后现代主义”问题。

      说老实话,我之所以提出“后文学”的问题,并不像盖生先生所理解的:是出于什么对“后现代主义”的欣赏或追随。从心里讲,我虽然部分地赞同“后现代主义”理论中所提出的一些东西,而且我所说的“后文学”(或“后文学主义”)也的确在某些形式上的某些地方与“后现代主义”理论有相似之处。但是,我真正想说的却是与后现代主义理论不同的东西。

      在我看来,所谓后现代主义其实是西方人文知识分子所虚构的一个历史概念。他们试图用“后现代主义”来评价20世纪的西方文化,并且努力把“后现代主义”描述成一种既不属于现实主义,又不同于现代主义的东西。实际上,许多人在使用“后现代主义”这个概念的时候,很少会去注意:在“后现代主义”理论盛行的20世纪,“后现代主义”始终是与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共存”的。它们之间业已存在的,其实是一种“狗扯羊皮”的关系。正像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利奥塔说的:“什么是后现代呢?……它无疑是现代的一部分。所有接受到的东西都必须被怀疑,即使它只有一天的历史……一部作品只有首先是后现代的才能是现代的。这样理解之后,后现代主义就不是穷途末路的现代主义,而是现代主义的新生状态,而这一状态是一再出现的。”[2](P96)所以“后现代主义”更像是一个被西方的人文知识分子制造出来的“语言游戏”概念,是一个只供把玩却没有多少实际内容的空洞的“说法”而已。甚至可以说,“后现代主义”是一个哲学骗局,一个“新意识形态”的大筐。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后现代主义”,其实是一个由各种“后”概念(例如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后工业、后结构主义等)、各种“新”概念(例如新历史主义)以及许多不“后”不“新”的概念(例如女权主义、解构主义)拼凑起来的文化思潮。关于这一点,伊哈布·哈桑说得似乎更为明确。他说:“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艺术、哲学和社会现象,它趋于开放,嬉闹,耽于欲念和眼前(在时间和结构或空间上都是开放的),在形式上是脱节的或不可确定的,追寻一种由反讽和片断构成的话语,一种由缺失和断裂形成的白色意识形态。”[3](P238-239)如果我们认真地反思一下所谓的后现代主义就不难发现:“后现代主义”,确实是一个为20世纪后期的文化人所津津乐道的理论范畴。但是,它却不是一个事关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理论范畴”。至少,在事实上它不是。因为在后现代主义那里,人们始终看不到所谓的“后现代主义”的实践现象。如今被一些人拿来为后现代主义做证明的,不过是现代主义的某些东西罢了。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过去常用的文学修饰语是‘超’这个词……而现在我们似乎已经把‘超’穷竭,今日社会学修饰语是‘后’。”[4](P50)的确,后现代主义的真正价值只在于: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后”的视点,使我们可以从一个“全新的”(其实不可能那么“新”的)角度去认识社会和历史。在我看来,“后现代主义”其实就是现代主义的某个“新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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