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象学的主体间性文艺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苏宏斌,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博士。(浙江 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文艺活动的主体间性问题是近年来文艺学研究中一个日渐引起人们关注的话题。从思想史上来看,主体间性问题最初是由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以后逐渐发展成了现象学文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系统地梳理这种理论在现象学运动中的发展过程,对于促进我国文艺学界的相关研究无疑是大有帮助的。本文即集中讨论了现象学文艺理论的三位代表人物萨特、乔治·普莱和杜夫海纳在这一问题上的相关论述,试图勾勒出主体间性文艺学的基本轮廓。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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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艺术视为主体间的一种交往活动,这是现象学美学所特有的一种文艺观点。从美学和文艺理论的发展史上来看,这一理论的主要意义在于,它改变了西方传统文论所坚守的二元论思维模式,以主体间的交往关系取代了主客体之间的认知关系,这对于改变近代美学和文艺学中的认识中心论和本质主义倾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将系统地展示萨特、乔治·普莱和杜夫海纳等人从主体间性的现象学出发对于文艺活动所做的具体分析,希望能够由此引起学界对于这种文艺思想的重视。

      一

      在众多的现象学美学家中,萨特以其对于文学写作活动的精辟分析而独树一帜,这一点当然是与他的作家身份密不可分的。萨特对于文学活动的根本看法在于视其为一种选择和介入社会现实的重要途径,而选择和介入则是他所认定的确证人的自由本质的根本方式。在萨特看来,任何艺术活动都是人的自由的体现,因为艺术创作是一种想象活动,而想象则是意识的一种虚无化能力,因而必然是人的自由本质的根本体现。不过,不同的艺术活动却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来体现和确证人的自由的。萨特认为,只有散文写作才表示艺术家选择了直接介入社会来实现自身的自由,而其他形式的艺术创作则只是一种虚无化的想象活动而已。当然,即使这些艺术活动也同样体现了人的自由,因为这终究也是一种不同形式的自由选择。

      尽管萨特把艺术创作看作是作家介入社会的根本方式,但他却并不是象传统美学那样把作家与社会对立起来,在一种主客体关系的模式中来把握艺术活动的特征。在他看来,写作活动在根本上是作家与读者之间的一种相互理解和交往活动。在传统的美学和艺术理论中,当然也不乏对于读者的阅读和接受活动的探讨,但这种研究总是把读者的阅读看作是一种被动的接受,因而作者与读者之间也就成了一种主客对立的二元论关系。按照这种理论模式,阅读活动只是对于作品审美价值的一种确证,对于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却无法产生积极的影响。而萨特则从自己的主体间性理论出发,把读者的阅读同样看作是一种主体性的活动,这样,写作与阅读就不再是主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而是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往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读者不再处于被动的地位,而是从一开始就积极地介入了作家的写作活动,换言之,写作本身就是以阅读为前提的。这个看法表面上极为荒谬,因为阅读的对象乃是作品,而作品则是由艺术家创作出来的,因此阅读活动当然是在写作活动结束之后才开始的。然而在萨特看来,写作活动在本体论上就是以读者的阅读为前提的,因为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写作活动的意义才能得到实现,作家的自由本质才能得到体现。具体地说,“艺术创作的主要动机之一当然在于我们需要感到自己对于世界而言是主要的。”[1](P95)所谓对世界而言是主要的,也就是说艺术家是自由的,他可以通过自己的创作来介入和改变生活。如果一个艺术家描绘了一片海洋或田野,那么他就改变了这些事物原有的结构关系,在原先没有秩序的地方引进了秩序,并把精神的统一性强加给了事物的多样性,这样,艺术家就意识到是自己创造了它们,而对于这些创造物来说,艺术家自然就是主要的。然而艺术家的创作却并不仅仅诉诸于他自己的自由,而必须同时求助于读者的自由。艺术家在创作中始终陷在自己的主观性之中,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和欣赏,艺术作品的创作才能真正完成,艺术家的主观性才能转化为客观性和现实性。萨特认为,艺术家自己是无法阅读自己的作品的,因为阅读是一个“预测和期待的过程”[1](P96)。人们在阅读中不断预测他们正在读的那句话的结尾,预测下一句话和下一页;人们期待它们证实或推翻自己的预测。组成阅读过程的正是这一系列假设、梦想和紧随其后的觉醒,以及与之相伴的希望和失望。读者总是走在他正在读的那句话的前头,他所面临的是一个充满可能性的未来,随着他阅读行为的进行,这个未来部分得到确立,部分则沦为虚妄,正是这个逐页后退着的未来形成了文学对象的变幻着的地平线。因此,没有期待,没有未来。没有心理上的无知状态,就没有真正的阅读行为。而在作家的创作过程中,他已经预先经过了一个隐藏着的准阅读过程,当他的创作行为终结之时,他对作品的一切都了然于胸,因此不可能重新进行真正的阅读。而作品却还没有客观化,因为“作家到处遇到的只有他的知识,他的意志,他的谋划,总而言之他只遇到他自己;他能触及的始终只是他自己的主观性”[1](P108)。而既然创造只能在阅读中得到完成,作家就必须委托另一个人来完成他已经开始做的事情。因此,创作本身就是在向读者发出召唤,而且只有赋予读者以充分的自由,读者才能充分发挥其创造性,从而完成使作品客观化的使命。萨特把这种自由的创造性阅读称作是“豪情的一种运用”,因为这样的阅读伴随着以自由为根源和目的的感情。在阅读中,读者必须把整个身心都奉献出来,带着他的情欲,他的成见,他的同情心,他的性格秉赋,以及他的价值体系。而且由于他是满怀豪情地奉献出他自己的,自由贯穿了他的全身,因此阅读反过来改变了他的情感里最黑暗的成分,使他在瞬间上升到人生的最高境界。

      除此之外,艺术作品的接受还是一种“知觉和创造的综合”。萨特认为,阅读并不是一种机械性的行为,不是像照相底版那样接受符号的感应,而是一种不亚于创作的创造性行为。阅读不仅是一种感知行为,而且是想象、情感与理解等因素共同参与的过程。在阅读之前。读者已经在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具有一定的趣味爱好和审美修养。在阅读过程中,作品的形象召唤着读者,使其调动起自己的审美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自由意志,甚至发现作品中作家未曾注意到的因素。在此意义上,阅读同时也是创造。萨特认为,读者要想完成这种创造,就必须具有一种“最佳状态”,因为如果读者分心、疲乏、愚笨、漫不经心,他就会漏掉书里的大部分关系,也就无法使作品完成向审美对象的转化。只有在精神高度专注的情况下,读者才能越过作品的字句而把握到由作品的“主题”、“题材”与“意义”所组成的一种“综合形式”。总之,读者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审美修养和创造力,才能真正完成作品的阅读任务。

      综上所述,萨特认为,艺术家与读者在艺术活动中构成了一种以自由为纽带的相互信任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一方都信任另一方,每一方都把自己托付给另一方,在同等程度上要求对方和要求自己。正是通过这种相互信任,每一方在显示自身的自由的同时,也揭示了对方的自由本质。因此萨特断言:“散文艺术与民主制度休戚相关,只有在民主制度下散文才保有一个意义”[1](P115)。在这里,散文艺术竟然成了个体自由与社会自由之间的桥梁和中介,这无疑应看作是萨特为艺术所赋予的自由使命的极致。

      二

      乔治·普莱是日内瓦学派的代表人物,而日内瓦学派则是在现象学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一个重要的批评流派。在此我们无意于关注这一学派的批评理论,而只想涉及乔治·普莱对于阅读活动的现象学描述,因为通过这种描述,他创造性地把阅读活动看作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一种相互理解和交往活动,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阅读行为的主体间性本质。

      乔治·普莱对于阅读活动的分析在某种意义上严格贯彻了胡塞尔的意向性分析方法。这是因为,他并没有首先提出某种抽象的艺术理论和批评观念,而是直接对具体的阅读活动进行了十分细致的直观和描述。阅读活动的对象当然是文学作品,确切地说,就是放在我们面前的一本书。这本书在得到我们的阅读之前,显然并不是我们的审美对象,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物,其存在方式与其他事物似乎并无两样。然而细究起来却并非如此,因为一本书自然就吸引我们去打开和阅读,而我们一般却不会想到去围着一架缝纫机转一圈,或者去看看一只盘子的底部。书的这个特点就使它与雕像或花瓶等艺术作品被归入一类。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能够引起我们的审美注意,而原因则是,它们都是潜在的审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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