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不是一些人又趸来什么新鲜的“洋货色”,其实早不新鲜。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一些文化研究的论文论著,如威廉姆斯的著作《文化与社会》就已出版发行,但是却没有引起文艺学及文化领域学者的重视。当时笔者曾特别主张中国文学理论与批评要防止理论发展的“凌空一跃”,从政治意识形态批评和社会历史批评直接跃向读者反应和新历史批评,而应当补上文本中心研究这一中国文艺学最为欠缺的部分。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的社会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实的实践活动已经远远走在理论的前面,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理论工作者给予解说和回答。文化研究的出场是现实的需要、发展的需要、阐释的需要。 我在十多年前的一篇文章中谈到文艺学的学科发展时曾提出,任何一个学科的发展在每一学术转型、范式转换的特定时期,都必须重新思考“我从哪里来,我在哪里,我向哪里去”的问题,都必须进行学科史的梳理与再叩问。今天,当我们面对蓬勃发展的社会转型,我们必须再次回答:文化研究是什么? 一、文化研究是什么? 文化研究如詹姆逊所言是一种“后学科”。是一种开放的,适应当代多元范式的时代要求并与之配伍的超学科、超学术、超理论的研究方式。文化研究是当代“学科大联合”的一种积极的努力。詹姆逊认为:“文化研究可谓一种愿望,探讨这种愿望最好从政治和社会的角度入手,将它视为一项促成‘历史大联合’的事业,而不是理论化地将它视为某种新学科的规划图。”(注:詹姆逊:《论“文化研究”》,原文发表于《社会文本》杂志第34期,杜克大学出版社,1993年,中译文见王逢振等译:《快感:文化与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99页) 寻找文化研究的学科独立性或学科“自律性”是徒劳无益的,而把文化研究的理论指向归结为总体性也是不恰当的。的确,文化研究论者中确有人有这种倾向,但可以确定的是,文化研究作为一种后学科,在总体指向上是反普遍主义、反本质主义的。 文化研究传统上主要涉及社会心理、文化批评、历史、哲学分析、特定的政治干预等领域。所以,它通过超越学术专业化,避免了研究定义标准的划分。文化研究在跨学科的范畴之内运行,涉及到社会理论、经济学、哲学、政治学、历史学、传媒研究、文学和文化理论、哲学及其他的理论话语——这些正是广义的文化研究题目下的法兰克福学派、英国文化研究和法国的后现代理论所共有的。文化和社会的跨学科研究方法,跨越了不同学科之间的鸿沟。这样的方法用于文化研究时向人们表明,人们不应该停留在文本的边缘,而应该探究文本如何适应生产体系,不同的文本如何成为生产类别或类型体系的部分,如何具有文本间的结构——如何表达特定历史环境中的话语。 如果要对文化研究有所定位的话,其要点可以说是对“关系”的深度关注:它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学科与学科间的关系,不同地域不同文化间的关系,不同主体不同性别不同身份间的关系,不同范式不同话语间的关系,不同共同体间的关系;由“关系”寻求“联结”、“协同”或“共识”,又保持自身多元独立性以保持更大发展的可能。詹姆逊提出,应该用“协同关系网”取代“单一作者”的观念。(注:詹姆逊:《论“文化研究”》,原文发表于《社会文本》杂志第34期,杜克大学出版社,1993年,中译文见王逢振等译:《快感:文化与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页。)在当代文化实践中,任何文化行为都已经是在一种关系网络中由各方协同运作的结果。我们先前所理解的那种过去时代的愉怡自适的“个体作家”藏之名山的“单一文本”,现在已经没有了,或者说,实际上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个体文本”。先前文学中我们所认定的“单一文本”实际上都是协同作用的结果,是两个或多个作者之间、作家和演出公司之间、作家和出版商之间、出版者与校对者之间、出版者与检查者之间协同作用的结果。 这便使文化研究对“间性”的研究和追寻凸现出来。建设并进入合理的对话交往语境,关注和寻找“间”性,重建文学—文化的公共场域,就成为逻辑的必然。所以,文学的“间”性,文本间性,主体间性,文学交流中的理论共同体、批评共同体及阅读共同体间性(群体间性),后殖民时代的文学的民族间性,以及学科间性、文化间性就成为我们必须研究的东西。不同于撷取合理要素后的“整合”、“融合”为一,找出统贯一切的本质,构造涵盖一切的宏大体系,也不同于前期解构主义的完全消解、拆除。间性的研究是要探寻不同话语之间在历史语境中的约定性、相关性和相互理解性,找出联系和认同的可能性与合法性(客观性)。间性秉持一种建构的姿态。原有线型继承、替代或更迭的一元论的范式观被多元共生、多话语共展并存的众声喧哗的新范式观、话语观所代换。 文化研究是一种具有高度社会性、实践性、参与性的知识活动,这决定了它必须针对自己的现实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它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它的“极度语境化”。 这种语境化就是它必然地呈开放状态,而在特定历史时间,在本土的具体化实践中展示或实现自身。格洛斯伯格曾以一种很极端的口气说:“对于文化研究来说,语境就是一切,一切都是语境。”并说我们最好把文化研究视作“一种语境化的关于语境的理论”。文化研究之所以“能够对付自身历史语境的无限复杂性”(注:L.Grossberg,"Cultural,studies,modern logic and the theory of globalization",见Back to Reality?Social experience and Cultural Studies,ed by Angela McRoddie,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7,P.8.转引自Eduardo de Fuente《社会学与美学》,《欧洲社会理论杂志》2000年5月号。),就在于它的那种切入现实的能力,在它面对具体权力语境时的应对或重新解释的能力。即使是在东方人看来非常一致的英美之间,后起的美国的文化研究,绝不是英国文化研究的翻版。身为美国人的格洛斯伯格就认为,在美国,“把文化研究付诸实践并不简单地就是采用英国传统中不同个体或集团提出的主张,这种占有方式未能认识到英国人的种种复杂的尝试方式,是由他们所置身的英国特定情形和历史决定的”。“我们面对的任务是在已经占领过的地方重新工作,根据特定的美国语境重新阐发文化研究,在此过程中改造文化研究本身。”(注:L.Grossberg,"Cultural,studies,modern logic and the theory of globalization",见Back to Reality?Social experience and Cultural Studies,ed by Angela McRoddie,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7,P.8.转引自Eduardo de Fuente《社会学与美学》,《欧洲社会理论杂志》2000年5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