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善而在:文学艺术的审美道德目的和使命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咏吟,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基督教与跨文化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向善而在”,作为生活与艺术的根本法则,涉及审美目的与道德目的之价值追问。审美是为了认知生活的美善价值,道德是为了提升生活的存在意义。审美与道德的目的,都是为了确证生命自由创造的力量,弘扬人的生命德性与良知,表达至善与仁爱的生活理想。不过,传统美德伦理过于强调生命的理想性要求而忽视生活的现实性要求,因此,为了重建现代生活的价值秩序,应该特别引入正义论的道德观,只有这样,审美目的与道德目的才能找到坚实的现实生活基础。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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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生生之德:审美目的论与道德目的论的思想基础

      “向善而在”,是生活与艺术的根本法则,也是人类生活的美好理想。为何要将“向善”作为生活与艺术的出发点?这与自然比德观和美善生活理想有关,“天地之大德,曰生”①;“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②这说明,“生生”与“仁爱”,就是生命本有的伟大德性;人类思想的任务,特别是艺术的任务,就是要发扬它的力量并肯定它的价值。人之为人,有其生理基础,亦有其精神基础。生理意义上的人,能吃能喝能劳动能生育,即为自由健康的人,但是,精神意义上自由健康的人,则不只追求于此,他还需要追求生活的意义与价值的实现。正是在对人类生活的反思与人类精神法则的制订中,人们形成了审美的思考与道德的思考,政治的思考与经济的思考,宗教的思考与法律的思考,等等。“向善而在”,正是从精神生活与生命目的论出发,为人生确立的生存法则与生存理想;当审美的目的与道德的目的皆归依于此时,生命存在的意义就得到了真正美好的彰显。“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最高的学问的根本目的所在,就在于要以知识为基础,通过人生理解去昭明伟大的德性,确认忠诚并爱戴普世民众的意义,故而,追求个人生命存在的至善德性应成为生活的根本目的。有意思的是,东西方古老的思想仿佛约定好了似的,皆将“至善”作为生活的目标。在印度人的《吠陀经》和《奥义书》中,“至善”是生活的伟大目的所在。同样,在希腊人那里,“至善”也是人类生活的实践智慧与生活积极目的。柏拉图指出:“每个灵魂都在追求善,把善作为自己全部行动的目标。”③亚里士多德说:“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④在基督教神学中,哲人也将“至善”视作生活的重要目标。自此以后,“至善”或“美德”,一直被看作是中外思想的重要生命价值追求,惟有“向善而在”,才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

      在论证至善理想时,东西方思想采取了不同的思想路径。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道家重视自然的充盈而伟大的生命德性,以自然德性作为人类生命实践的基础,儒家则更加重视人自身的光明德性,以仁爱至善作为生活的目标,追求人际间的伟大和谐。在论证“至善理想”或“向善而在”原则时,中国古典思想家从天地自然的德性理解出发。例如,“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⑤这种比德于天地的思维方式,独重生命美德。在阴阳或乾坤两种力量中,周易解释者看到了至善的生活价值理想,例如,“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⑥正是从天地自然的美丽而伟大德性的理解中,哲人们形成了至善的德性原则,并以此作为生命存在的积极道德价值立法。对此,老聃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他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有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⑦也就是说,天地之间有充盈伟大的德性,人作为天地之间的生物,其生活目的,就是要发挥人的充盈而伟大的德性。在庄周书中,对此有更加具体的想像:“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君子不可以不刳心焉。无为为之之谓天,无为言之之谓德,爱人利物之谓仁,不同同之之谓大,行不崖异之谓宽,有万不同之谓富。故执德之谓纪,德成之谓立,循于道之谓备,不以物挫志之谓完。君子明于此十者,则韬乎其事,心之大也,沛乎其为万物逝也。”⑧也就是说,只有顺天合道,生命才充满伟大的自由与美丽。

      儒家对美德伦理实践的价值立法是:“温良者,仁之本也;敬慎者,仁之地也;宽裕者,仁之作也;孙接者,仁之能也;礼节者,仁之貌也;言谈者,仁之文也;歌乐者,仁之和也;分散者,仁之施也。”⑨这种对仁爱的强调,就是对人生美德的赞颂。当然,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在天地德性与人生德性的理解上,也有其统一性。他们看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⑩正是基于此,“向善而在”的价值原则,在中国思想传统中得以牢固建立;在建立了向善原则之后,君子或圣人之所为就有了合法依据。所以,周易君子学或儒家君子学,就成了中国文化生活的自由生命理想,“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11)“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12)从乾坤卦象中,他们发现了“元亨利贞”四大美好德性,“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13)正是从易传解释中,一个有价值的发现是:在周易六十四卦卦辞的解释中,《易传》的作者直接就六十四卦中的五十三卦,给予“君子学”解释,即通过卦象的理解,确认“君子”应如何配合天地自然的德性而行动。在这种充盈的生命德性中,审美目的与道德目的,在生命存在的目的论沉思中获得了高度统一。审美价值与道德价值,就是生命自由价值的谐和。正是通过这些德性原则的发现,在对生生之德的解释中,中国美学或诗学,不仅把“向善而在”看作是人生的原则,而且也把它看作是艺术的基本原理;艺术的真谛,就在于寻求人生理想与艺术理想之统一,审美目的与道德目的之统一。只有追求生命的伟大理想,艺术才能实现它的向善价值。反过来说,如果艺术强调向恶原则,那么,社会就会处于邪恶与非和谐的社会动荡中,生活的意义与目的就不能实现。

      希腊人有关“向善而在”原则的思想证明,与中国思想传统有所不同。他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证明“向善而在”的合法思想价值:一是从神学信仰意义上论证“向善而在”的必要性。从荷马史诗与希腊悲剧来看,希腊人承认神圣命运对人的生活具有决定性作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日常生活的基本信条。二是从城邦正义意义上论证“向善而在”的必要性。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强调城邦正义是城邦发展的根本价值所在。三是从美德伦理意义上强调“向善而在”的必要性。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指出:“德性在爱活动的人们看来是比荣誉更大的善,甚至还可以假定它比荣誉更加是政治生活的目的。”(14)也就是说,希腊人对“向善而在”的理解,主要是从宗教、政治和伦理三个方面入手,不同于中国的美德至善信仰,直接从自然天地的“比德”中获得。希腊人至善观的形成,主要是从美德伦理受人尊重这一意义上说的,即坚持美德伦理,你就会在社会生活中受到高度尊重。正是这种人格生命尊重需要与生命价值实现需要,人们强调美德信守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他们也在意来世的美丽生活或者说灵魂的安宁,并假定灵魂的安宁离不开现世的美德信守与至善追求。为此,在现世生活中坚守美德或至善,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向善而在”,就是日常生命存在的最高价值原则,也是人类生活实践的智慧原则。这个美德理想与至善生活追求,就是艺术的真理,它体现了古老的艺术生活理想,带有强烈的艺术实践意向。也就是说,只要在艺术中歌颂美德与理想就是有价值的;在艺术生活中,艺术家坚守“诗性正义”,是必须的审美法则。艺术无论表现怎样的生活,最终必须坚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正义法则,让代表正义的英雄最终战胜邪恶并获得胜利。艺术家可以表现生命欲望,也可以表达生命理想,不过,在表达生命欲望时,一定要让邪恶者最终失败并让良善者最终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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