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975(2000)03—0025—06 一 从根本上说,中国的现代化问题首先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现实问题。在被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用枪炮轰开闭锁的国门以后,中国人在民族危亡的重压下开始了救亡图存的自强运动,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到百日维新的戊戌变法,从推翻帝制的辛亥革命到反对旧文化提倡新文化的五四运动,都是以西方为参照以现代化为指向的自强运动。而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以及“四个现代化”的提出和改革开放的实行,更是这一自强运动的辉煌篇章。从这一运动过程可以看出,无论是器物变革、制度变革、文化变革,还是全方位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现代化运动始终把西方作为学习的榜样,不断地向西方靠扰或曰与国际接轨,虽然其间提出过“中学为体”、“中华文化本位”、“中国特色”等等概念,但总体的运动则趋向于西方化却是不争的事实。毋庸讳言,现代化运动是从西方开始的,西方国家的现代化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科学”、“民主”、“法制”这些现代西方社会最为崇尚的东西正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缺乏的,西方现代国家的强盛又是长期积贫积弱落后挨打的中国所必须面对而无法回避的,这就使得人们很容易把现代化和西方化等同起来。 然而,现代化绝不等同于西方化。如果说西方现代科学技术发达,我们应该吸收西方现代全部科学技术成果,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最直接的成果,属于知识的范畴,不分国家和民族,谁都可以加以利用,只要应用得法,一般都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而人文社会科学就不是这样。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其历史发展不同,文化背景各异,生活环境有别,现实基础悬殊,很难有一个能被所有国家共同尊奉的发展模式和被所有民族共同信仰的生活方式,人文社会科学所反映的只能是某个民族一定历史时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生存样式。一个民族当然可以也应该借鉴其他民族的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但却不应该也不可能照搬其他民族的思想生活,如果是那样,这个民族也就不复存在。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说有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文化,有美国文学、美国历史、美国文化,但绝不能说有中国数学、中国物理、中国化学,有美国数学、美国物理、美国化学。所谓中国的现代化绝不只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它必然包括中国人的现代化,而中国人的现代化又与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现代发展密不可分,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现代发展不可能靠全盘引进西方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来实现,它只能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来发展,否则,它就不是中国的现代化,而只能是西方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其实就是殖民化),这就自然引出了现代化与民族传统的关系问题。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是摆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面前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然而,由于中国的现代化开始于中国饱受西方列强侵略而缺少民族自信心的时代,当时人所理解的现代化就是西方化,因而从总体上说,所谓的现代化是以牺牲民族传统消融民族个性为代价的。中国文学学科的现代发展便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中国文学的现代发展是从引进西方现代文学观念转变中国传统文学观念开始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梁启超等人虽然提出过“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和“文界革命”等口号,这些口号只是为政治改良服务的,并未脱离传统文学思想的藩篱。章炳麟在《国故论衡·文学总略》中对文学所下的定义仍然是:“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1〕1902年8月15日,清政府颁布《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略仿日本例”,在大学堂开设政治、文学、格致、农业、工艺、商务、医术七科,开始用西方思想对学科进行分类。然而,文学科下分经学、史学、理学、诸子学、掌故学、词章学、外国语言文字学七目,表明当时对文学的理解仍然固守着传统的观念。中国最早的一部文学史——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1904)包括了文字、音韵、训诂、修辞、文法、群经、史传、诸子、散文、骈文等内容,也反映着当时人们对文学的基本认识。他如窦警凡的《历朝文学史》、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对文学的认识,莫不如此。 辛亥革命以后,现代西方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人们的文学观念也不断向西方靠拢。1913年1月12日, 民国政府教育部在一份大学规程中宣布,今后大学文科分为哲学、文学、史学、地理四科,这便为文学与史学、哲学相区别以及独立的文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开辟了道路。然而,纵观当时出版的中国文学史著作,人们对文学、历史、哲学的学科分类并不明晰。例如,王梦曾的《中国文学史》(1914)、曾毅的《中国文学史》(1915)、张之纯编纂蒋维乔校订的《中国文学史》(1915)等著作,仍然将经学、史学作为其重要内容,可见他们对文学的理解仍然局限在传统思想的范围之内。1918年出版的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设专章讨论有关文学的定义,这一章的目次为:“一、中国古来文学之定义,二、外国学者论文学之定义,三、文学研究法,四、文学之分类。”谢氏明确指出文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凡有写录,号称书籍”,即为广义之文学;“专为述作之殊名,惟宗主感情,以娱志为归者”,即为狭义之文学。〔2 〕谢氏关于文学的定义反映着当时人们的科学分类意识的增强和文学观念的进步。然而,谢氏的《中国大文学史》并没有采用狭义文学观念,而是采用了广义的文学观念,书中不仅有汉魏乐府、五代词曲、宋元杂剧、明清小说,而且有文字学、音韵学、经学、史学、诸子学、理学等等。这种现象表明,人们在接受现代西方文学观念时出现了多么深刻的困惑:用现代西方文学观念来考察中国文学史,似乎很难切合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不用现代西方文学观念来考察中国文学史,似乎又不合时代潮流。他们一方面在接受现代西方思想,一方面又摆脱不了传统的束缚,他们似乎更想在现代和传统之间找到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