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德育意志的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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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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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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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德育意志是教师的需要、愿望、志向等主体性人格特征的凝聚和集中,是在德育实践活动中形成并对德育实践活动起目标选择、确定和行为调节作用的精神力。教师德育意志的无序张扬消解着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德育要走出困境就应该对教师德育意志进行规范,即规范教师的权利和责任意识,限制教师的违法行为。规限的手段是道德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对教师德育意志的道德规限,应明确教师德育意志表达的目的,并肯定教师的利益;应有利于教师发挥德育的主体性;净化学校德育风气,营造良好德育道德氛围;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规范,保障德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从法律上规限教师德育意志,应树立教师的教育法价值观;让学生学会利用教育法的知识,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设立学校德育工作激励机制,规范教师德育意志;联系社会与家庭,依法实施校外德育督导;成立教育法庭,增强教育执法力度,促进教师德育意志有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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