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差异与课程发展中的通用设计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建军,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讲师。(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课程·教材·教法

内容提要:

通用设计思想,旨在使所设计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在最大范围内为不同能力的人所使用,而尽量不再需要在使用过程中的调整或其他补充性的专门设计。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教育追求下,这种思想对于教育、尤其是对课程设计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课程发展中运用通用设计思想,是基于通用设计七条原则和学术界以往在处理学生个别差异问题上的经验提出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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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或译“全方位设计”“万能设计”)本是建筑设计的术语,它是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的罗纳德·梅斯(Ronald L.Mace,1941-1998)提出。它的核心意旨是:所有的产品与环境的设计,应能使本产品或环境最大可能地便于所有人(包括残障人士)使用,而尽量不再需要在使用过程中的调整或其他补充性的专门设计。1989年,梅斯在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创建“通用设计中心(Center for Universal Design)”(注:该中心网址:http://design.ncsu.edu/cud/),对通用设计的研究更趋系统化,通用设计思想的影响也逐渐扩大。如今,这种通用设计的思想不但在建筑设计中已被广泛接受,在家电、服装等领域的设计中,也影响甚大。

      通用设计的思想,在教育上,也有相当大的借鉴空间。通用设计思想在提出之初,多是为残障人士考虑(梅斯本人即身有残疾),所以这种思想在特殊教育领域很快引起了反响,出现了很多有关通用设计用于特殊教育的研究和实践,但这种思想对一般的学校教育界,影响似乎还不是很大。其实,通用设计同样适用于普通的学校教育,尤其在学校教育越来越以“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追求的时代背景下,通用设计的思想在学校建筑设计、课程设计、教学设计乃至评价途径设计等方面,都大有用武之地。笔者仅以课程设计为例,做些抛砖引玉的讨论。

      一

      通用设计思想的出现,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的。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到20世纪后期,人口中高龄和残障人士已占相当比例,这种增加的趋势更是有增无减,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需要照顾高龄和残障人士的利益,这种认识在设计界的反映,是通用设计思想产生的重要基础。此外,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建筑业的“无障碍设计(barrier-free design)”要求与立法,同样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兴起的“康复工程(rehabilitation engineering)”,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从社会舆论和立法上保护弱势群体不受歧视、不被排斥于一般社会生活之外的思潮与运动,也都是通用设计的重要思想基础或技术支持。

      1998年,美国通过《辅助科技法》(Assistive Technology Act),其中,对“通用设计”的概念作了解释。这个解释因是在立法过程中征求多方意见、考量比较了多种“通用设计”的定义得出的,因而具有一定的公受性:(注:该法全文见http://www.section508.gov/docs/AT1998.html,date accessed:2003/9/24.)

      术语“通用设计”意指设计和分发能够为最大范围内不同能力的人们所使用的产品与服务的一种观念或哲学,包括可直接使用(不必借助辅助科技)的产品与服务,以及与辅助科技并用的产品与服务。

      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的通用设计中心,曾由梅斯等人概括出通用设计的七条原则,被普遍认为是反映了通用设计核心思想的原则,为了供教育界同仁参考,兹摘录如下。(注:Bowe,Frank G.(2000).Universal design in education:teaching nontraditional students.Westport,Connecticut & London:Bergin & Garvey.;Genter for Universal Design(1997).The principles of universal design.http://www.design.ncsu.edu:8120/cud/univ design/princ overview.htm,date accessed:2003/3/25.)

      1.使用的公平性:设计应能适合各种不同能力的人使用;为所有使用者提供同样的使用方法,或相应的替代方法;不应把某些使用者排除在外;对使用者的隐私权、安全性、人身安全一视同仁;使设计对所有使用者都有吸引力。

      2.弹性的使用方法:设计应能适应不同个体的喜好与能力;提供多种使用方法的选择;适应习惯左手或习惯右手的使用者;能帮助使用者准确而清晰地使用产品;适合不同使用者的步调。

      3.简单易学:无论使用者的经验、知识、语文能力及当前的注意程度如何,使用方法应该都很容易理解;减少不必要的复杂性;与使用者的期待和直觉相符合;适合多种文字语文能力;提供必要而充分的指导性信息;提供有效的反馈。

      4.易察觉的指导性信息:无论周围环境或使用者的感官能力如何,使用者都能够有效地理解设计的相关信息;使用多种方式(图像、声音、触觉)提供必要信息;所提供的信息与周围环境对比明显;增加相关信息的可识别性;分步骤呈现指导性信息,以便于理解;为感觉缺失的人士提供多种辅助或技术,以协助操作。

      5.容错设计:设计应尽量降低意外或不注意引起的危险或负面影响;适当安排各种因素,降低危险或错误的产生;发生错误或危险时予以警示;降低误触报警机关的可能性。

      6.省力设计:设计使用起来应该高效、舒适且不费力。使用者能保持正常的身体姿势;运用合理的操作动力;降低重复动作;降低持续的生理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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