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团革命

——中国人的结社版图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绍光,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教授; 何建宇,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博士候选人。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在全球“结社革命”背景下,社团成为学术界关注热点。我国是否也是这场社团革命的一部分?以往研究已经描绘出一个丰富多彩的中国社团领域。但是这些文献多从公民社会视角观察社团,偏重于登记注册的民间社团和所谓“非政府组织”,而遗漏了绝大多数渗透到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其他结社形式。本文尝试着弥补这一缺陷,通过多途径的资料汇集,勾勒出一幅涵盖各类准政府社团和草根组织的完整的社团全景图。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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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场以有组织的志愿活动和民间非营利、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结社革命”正在全球范围悄悄展开(Salamon,1994),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对社团研究兴趣倍增。中国是否也是这场“革命”的一部分?事实上,中国的情况的确和世界潮流并没有太大的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渐退出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随着社会越来越多元,人民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中国人也开始追求更加活跃的结社生活。现在,中国拥有数量繁多、种类多样的社团。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研究,除了一些笼统的数据,我们对中国的社团版图知之甚少。因此,本文将尝试着勾勒出中国社团活动的规模、范围和结构,一方面为全面描述中国人的结社生活提供可靠、客观的信息,为更深入的系统研究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为国际比较研究提供可能。

      1990年代以来,个人与国家之间不断扩大的社会空间已经吸引了不少中外研究者的关注。“民间社团”是这些研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这些研究中,有的集中研究某一类社团,如工会、商会、学生社团、休闲团体、以及基金会;有的以一个乡镇或城市作为个案;也还有的研究社团总体变迁。这些研究资料丰富,充满洞见。放在一起,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关于中国社团丰富多彩的图画。然而这些文献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他们的理论兴趣都集中于探讨民间社团的发展是否预示着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出现。公民社会视角强调社团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用严格的“公民社会”概念观察中国的社团难以避免“削足适履”的风险。正如裴宜理(Perry,1994)所言,简单的国家—社会二分无益于解释中国的社团活动。其次,由于公民社会视角的影响,在研究对象选择上,大部分研究都集中于某些“民间性较强的”社团,尤其那些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的社团上,而排除了大部分在中国实际存在的其他类型社团。最后,以前的研究多属于个案研究。个案研究很容易造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且大多数研究都是1990年代出版,或者使用的数据是1990年代早期收集的,但中国的“情况变化如此之快,常常在论文的墨水尚未干时就不得不更新”(Young,2000:5)。因此,为了全面认识中国人的结社生活,有必要扩大视野、更新数据、调整理论。

      过去十多年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另一个概念——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为理解社团提供了不同的视角。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社团是否独立于国家的控制并非问题的关键,而更在乎在结构化的组织形式中人们彼此联结的程度有多高。所谓“社会资本”指“嵌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网络中的行动者行动时能够方便地得到并利用这种资源”(Lin,2001:25)。社团活动被认为是社会资本存在的重要载体,并常常被用来测度社会资本(Bourdieu,1986:248;Coleman,1990:302-4;Putnam,1993:173-6)。社会资本不仅是一种私人物品,同时也是一种集体物品(Lin,2001:26)。通过促进信息交流、建立互惠规范、培育相互信任,社会资本有助于推动自发合作,因此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Putnam,1993:167)。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资本,处在社团当中的成员可以慢慢学会妥协和宽容,培养组织和交流技巧,从而最终可以提高人们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能力,增强政治效能感(Verba et al.,1995)。

      公民社会强调社团对整体政治形态的“外在”效应(如平衡国家权力),而社会资本则关注社团对成员个体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内在”效应(Putnam,1993:89-90)。两种效应对民主的建立、巩固、稳定和有效性都是必要的,但是两种效应的发生条件却不一样。如果社团不独立于国家控制,或不具备政治性,社团的外在效应不可能出现。但是,内在效应则不要求社团的直接目标具有政治性(Tocqueville,1969;Verba et al.,1995),也不要求完全独立于国家控制之外(Foster,2001),甚至不要求社团是正式的、志愿的(Putnam & Goss,2002;McIntosh,2001)。

      总之,社会资本理论比公民社会理论更具包容性,允许我们把尽可能多的、各种性质的社团都纳入研究视野当中。本文旨在勾勒中国社团的全景图,包括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志愿与非志愿、正式与非正式等各种结社形式。在此,我们将社团定义为一种社会空间,在这个空间中通过成为正式或非正式团体的成员关系把个体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方便,本文依照两个维度对社团进行简单分类(图1):

      一、历史参照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没有记录全国社团总量的变化,但是1956年之后,几乎所有党政机关都参与社团管理,每个部门都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社团。社团无需集中登记注册。这种情况一直到1989年才发生改变(马伊里、刘汉榜,1993:10-11)。由于这个原因,在这30多年里,政府缺乏对社团的系统统计。就目前所知,1965年大约有100个全国性社团和6000个地方性社团(吴忠泽、陈金罗,1996:4-7)。改革开放之后,被文革中断的社团开始恢复活动。图2统计了16,379家社团的成立年代。显然,中国的注册社团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迅速增长。当1989年民政部承担起社团管理职责时,据估计当时共有1600家全国性社团和200,000家地方性社团。

      图1:社团的一种分类

      

      图2 社团的成立年代

      

      二、注册团体

      注册团体指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分为两大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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