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在旧有的道德风尚的瓦解中,一些应该为人们所共同遵守的人类道德底线,也受到嘲弄与撕裂! 对于文学艺术来说,躯体的表现和描写是个古老的命题了。各种艺术、文学体裁都曾大量地表现、描写过,如图腾、雕塑、舞蹈、民间故事,如英雄史诗、长篇诗歌、悲剧戏剧、长篇小说、短篇小说等。20世纪前的大量著名的文学作品,在对人的描写中,主要涉及他们的外形与内心,他们的思想意识,而性意识、性行为的描写虽然很多,但大体处于从属的地位。在城市需求和市场的影响下,不少流传的作品,在劝善的背后,则开始大量描写性意识、性行为,它们往往包含着相当丰富的文化因素,但由于赤裸裸的性事的过度描写,往往为后世所垢病。 社会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之后,文学艺术进一步被商品化了;同时高科技的发展,知识的膨胀,图像艺术的流行,使得整个社会风尚、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这里既有新的、公平的竞争的关系、新的道德原则的建设,同时也使原有的价值取向、伦理原则发生了裂变。近十多年来的文学与艺术,在市场与消费、影视与图像、广告与商业文化的影响下,日益注重人体描写,给广大读者增添了更多的审美文化需求,在大众文化产品中尤其如此。而另一部分的有关人体的描写,则极端趋向恶俗。在旧有的道德风尚的瓦解中,一些应该为人们所共同遵守的人类道德底线,也受到嘲弄与撕裂! “我可以在任何地方起舞,每当在我的心里的场地里伸开双臂起舞时,我感觉到我的灵魂从我的身体里飘荡开来,这种美妙的感觉使我的灵魂得到了最清净的安抚”——杨丽萍 优美的人体本身就是一件伟大的艺术创造。世界上生存着不少体魄优美的物种,其中人体是最美的,最值得欣赏、亲近的。我们在伟大的经典作品中,看到男性人体的健壮之美,力量之美,阳刚之美,女性体态的优雅之美,柔和之美,艳丽之美,清婉之美,乃至柔弱之美。人体是双性的,人体之美的评价,往往是和对于性的关系的理解紧密地联系着的。一位外国作家说:“美就是性”,这恐怕把问题绝对化了。性确实和美的发生、理解有关,但不是美的全部。人们观赏人体艺术雕塑和有关人体的描绘,无疑带着一种性意识的,但是在这里,优美高雅的艺术往往会把性意识提升为一种具有健康的生命之力、生命之美的人生体验,而不是继续停留在性意识自身。那种低劣的两性描写,则总是把性的粗俗的一面尽情展示,流向恶俗。见过“弥罗岛”的维纳斯雕像的观众都被她感动过。一次我在巴黎短暂逗留,曾三进罗浮宫,每次经过“弥罗岛”的维纳斯雕像,久久不忍离去。最后一次我坐在稍远的窗口,稍事休息,观看这座雕像,一时我的眼睛都湿润了。心想,人类在其童年时期竟有如此美丽而伟大的创造,女性体态如此宁静而和谐,高雅与丰满,要是整个世界也是这样,那该有多好!这座表现了人体高贵气质的雕像,正像一位著名的俄罗斯画家说的,她“如此平静地照亮了我生命中令人疲惫不堪、郁郁寡欢的章页。每当她的形象在我面前升起时,我就怀着一颗年轻的心,重又相信人类命运幸福的起点”! 舞蹈主要是运用躯体语言表现的艺术。不久前,我看过《云南映象》的片断,读过一些有关介绍。这里既有以人的野性与粗犷的形体语言,表现人的生存的原生态,也有优美的女性形体的造型舞蹈,倔强而独特地表现着人的原始生命力,这是存在于当今云南的原生态舞蹈。据说不少观众看得热血沸腾,热泪盈眶。进行编导并参与演出的著名舞蹈家杨丽萍说:在这里演员“是用灵魂舞蹈,用生命歌唱”的。真如她自己一样:“我可以在任何地方起舞,每当在我的心里的场地里伸开双臂起舞时,我感觉到我的灵魂从我的身体里飘荡开来,这种美妙的感觉使我的灵魂得到了最清净的安抚”。真的,这是我国的舞之魂,舞之精灵!“在舞蹈中我参与到他人存在里,同时最大限度地在存在中展现形态。在我身上翩翩起舞的是我的实体(从外部给以肯定的价值),是他人眼中所见之我,是我身上的他人之舞!”(巴赫金)然而,我知道,对于这样的舞蹈中的瑰宝,私人投资者由于看到舞蹈太显土气,农村演员形体缺乏有钱人欣赏的裸露与曲线,也没有外国的男女对舞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万种风情的感性放纵,所以就中途撤资了;而那些整天喊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部门,又何曾给以一丝关怀?可是我知道,不久之后,这件瑰宝就会被它们列为自己的“形象工程”了呢!这就是当今消费主义的无情规律?在极度困难之中,杨丽萍变卖自己家产,和来自穷乡僻壤的民间演员同甘共苦,维护和抢救民间艺术,追求艺术生命的传承,这种崇高的艺术胸怀,真令人感佩不已! 当今一种消费主义正在文化市场流行开来,加上媒体与某些文化批评的炒作,好像消费主义成了我们社会生活、文化的主潮,竟和西方发达国家同步了。满足广大人群的正常的消费,自然是极端必要的,但是我要不无遗憾地说,消费一旦变为主义,它的消极一面也就不可避免,而且有如出鞘的剑,残害生灵的美。 今天在市场经济的强化下,文学中的躯体描写,获得了更多的自由,甚至躯体自身也获得了更多的解放。特别是女性形体的再塑造,成为媒体、电视、广告不断在宣传的话题,色彩斑斓的女性群体,有如满山满坡、姹紫嫣红的春花竞放,这自应使得文学本身获得丰满与滋润。文学作品中的躯体描写,在有的作品里,确实包含了文化因素在内的,比如80年代初出现的有的小说,它们抵制、控诉着旧有的道德律令和政治体制对人的肉体的摧残、人的本性的戕害,以致使得人的性本能都萎缩了、变态了,而着实令人心惊!性的描写,揭示、映照了历史和现实中的多种多样的文化因素,而使其叙述的内容变得厚重。两性的爱慕,恋爱与结合,实际上较之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的关系,更具人的生命之美与力度。男女性力的吸引与外射,相互结合而引起的肉体的快感,是人的本能欲望的自然需求,自由的欢愉,使人的生命获得活力与光辉,从而外化而为美的感受的一个方面、一个层次。但其本身的过程,又包含很多粗俗因素,进入文明社会后,这些因素是受到不同的、又是普遍的伦理关系的制约的。玩赏这种合乎伦理关系的两性激情中的粗俗,大约是一种普遍的欢愉行为。但悖论在于,这种普遍行为,一般只好在正常的伦理关系中隐蔽的私人场合进行,或是进行艺术化的表现与处理。如果直接把它们移入公共领域,则会招来人类普遍认同的伦理准则与舆论的非议。于是人的性行为在其生存中表现了必要的两面性,这大概是文明社会的一种普遍性的伦理默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