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文体学:回顾与评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显友(1965-),男,四川巴中人,重庆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河南大学博士生。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开封 475001 沙菽(1968-),女,四川成都人,西南财经大学语言学院,讲师,硕士。西南财经大学,成都610074

原文出处: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相比于文学文体学,普通文体学发展的势头及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比较缓慢。普通文体学是应用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研究语言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的表达方式或风格的一门学科。它与语言学是一种寄生关系,与修辞学、文学批评、美学、符号学等学科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从它们那儿不断地获取丰富的理论资源和新的研究方法。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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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598(2004)02-0114-04

      一、对文体的再认识

      自文体学产生以来,文体的界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尤其是在20世纪60-80年代,学术界对文体的定义、内涵、研究范围、目的和方法展开了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大讨论。参加这场讨论的既有文体学家、修辞学家、语言学家和文学评论家,又有符号学家、美学家、艺术家、考古学家和文化史学家。这些专家学者试图从各自的研究领域、不同的文体学流派、不同的观察视角和不同的研究层面出发给文体下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发现要给文体下定义就如同给“语言”、“生活”和“文化”等概念下定义一样困难。恩克威斯特(N.E.Enkvist,1964)给出了7种定义,张德禄(1998:38)列出了10种,刘世生(1998:8-11)则总结了31种,但这个清单仍不完整。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以下几种:布封(De Buffon)的“文体就是人本身”(The style proclaims the man);斯威夫特(J.Swift)的“在恰当的地方使用恰当的词,这就是风格的真实意义”(Proper words in proper places make the true definition of a style);穆卡洛夫斯基和魏多逊(J.Mukarovsky,1964;H.G.Widdowson,1975)的“文体就是偏离”(Style as deviance);韩礼德(M.A.K.Halliday,1971,1985)的“文体就是意义潜势”(Style as meaning potential)和“文体就是前景化”(Style as foregrounding);恩克威斯特(N.E.Enkvist,1964,1973)的“文体就是以最有效的方式讲恰当的事情”(Style as saying the right thing in the most effective way)等等,不一而足。新的看法是:“文体是意义和形式之间所产生的张力”(Style as tension between meaning and form)。(M.K.L Ching等,1980:283)人们比较认可的看法是“文体是表达”,“文体是偏离”,“文体是选择”。在我们来看,给文体下定义时,首先应该正确认识和把握其两个根本特征:一是文体的多义性,二是文体的层级性。

      认识文体的多义性可以从以下七对二元关系入手,即可以把文体分为语言的和非语言的(即狭义的与广义的),描写的与规定的,共时的与历时的,主观的与客观的,个人的与集体的,形式的与内容的,作者的与读者的等。从第一种关系来谈文体,可以把文体的范围限定在语言之内(包括文学语言),它要受语言规则、语言情景因素变量(语场、语旨和语式)以及社会交际语境(5个“W”疑问词:who,when,why,where和how)的制约。非语言的文体,即广义上的文体,是指在艺术、音乐、舞蹈、绘画、建筑、雕塑等领域里的个人或集体的风格特征,如罗马建筑、希腊雕塑、流线型汽车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独特性和富有审美价值。限于篇幅,其他几对关系从略。

      从层级性来看,英语“style”一词内涵十分丰富,至少包括三层含义:语体(variety)、体裁(genre)和风格(style)。语体就是语言的体式,是指人们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境中所讲的话语在选词、语法、语调等方面的不同所形成的特征。常见的英语语体有日常谈话、公众演讲、新闻报道、广告、科技、法律、公文等。体裁就是文学的类型,也即是不同文学类型的体式规范,它是由某种类型作品的基本要素的特殊结合而构成的,一种体裁的成熟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而逐步形成的,它是一代代人创造探索的结果。常见的文学体裁有小说、诗歌、戏剧等,写作中的体裁分为描述(description)、叙事(narration)、阐释(exposition)和论辩(argumentation)。“genre”的另一层意思是“语类”,应注意二者之间的区别,详见下文。风格是文体的另一层涵义,它是人们言语交际的产物,是人们通过语言选择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气氛和格调,如语言的民族风格、时代风格、流派风格、表现风格、语体风格、作品风格、个人风格等。因此,我们认为文体的三种含义不是处在同一层面上,而是具有不同的层级性。最基本的一层是语体,也有学者称为语域(register),只要有语言的使用就有语体出现;最高的一层是风格,在写作中要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并非易事,它是作者的智慧与实践的结晶;位居中间的是体裁,一方面,在写作中任何体裁的文章归根到底都是语言的使用问题,另一方面,它又是通向风格的必由之路,不同体裁的文章各有自己的风格特征。

      正是由于文体具有多义性和层级性的特征,因此要给文体一个统一的、系统的、科学的界定本身就是一件难事,人们仅能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从上述七对关系的某一对或几对着手,对文体加以界定,自然会出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我们认为应从普通文体学的角度对文体加以界定,它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文体反映作家/作者/发话人的思维方式和独特的语言表达形式;(2)文体产生于语言选择之中。一般而言,对某一语言结构使用频率越高,越能有效表达作者的思想情感;(3)文体的选择与语域(register)紧密相关,即与情景语境的语场(field of discourse)、语式(mode of discourse)和语旨(tenor of discourse)三大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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