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04)03-0047-04 西方多元文化教育比较研究是比较教育的一个新领域,它利用比较教育的方法来研究世界范围内多种族、多民族、多文化的教育问题。多元文化教育的全球化发展,更使比较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多元文化教育比较研究的历史演进 多元文化教育比较研究的演进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世纪60-70年代民权运动背景下的少数民族文化与教育问题研究 为反对种族隔离与歧视,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美国的黑人中兴起了公民权利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更加平等和自由的以及一个更加平衡的文化社会。这一时期的倡导者大都是一些民权运动的积极分子和知识分子,他们认为教育应该反映多种准则,而不仅仅是反映在美国占主导地位的精英阶层和主流社会的准则,这样才能更充分地表达美国民主的多元化。统观西方在20世纪70年代的一些相关研究,大多是民主与民权、多种族与多文化、国家与多元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如果从教育研究的文献资料来看,1978年以前的教育研究目录索引中还看不到对多元文化教育的罗列,也很少有教育方面的杂志将多元文化教育列为专栏或作为专题来讨论,只是在80年代初,专门研究多元文化教育的一些文章和专著才陆续出现并在数量上有所增加[1]。 (二)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丰富发展 20世纪80年代有三个因素促进了多元文化教育的发展:民权运动的新进展、学校教科书受到广泛的批评、教育领域对多元文化主义表现出的积极主动。西方多元文化教育的研究也因此进入一个高潮期,在世界范围内涌现出了一批知名的教育专家及其代表作。美国多元文化教育专家詹姆斯·A·班克斯(James·A·Banks)发表了有关多元文化教育的专著15部,论文近百篇,研究的范围从多元文化教育的概念、目标、内容、方法、评价等基本问题到课程与教学改革、国家方针政策、国际化比较等。他的代表作之一《西方社会中的多元文化教育》是一部多元文化教育比较研究力作,因为这是一部由当代西方各国著名的多元文化教育专家对各自国家的相关研究汇编而成的,编者把它们组织在一起的目的就在于进行一种比较,正如编著者在序言中所称,“希望本书能成为多元文化教育的基础课教材和研究生的比较教育教材”。这种尝试为多元文化教育比较研究方法的产生和运用打下了基础。与班克斯同时期的相关领域的专家们一方面运用传统教育学中的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又不断吸收引进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丰富了多元文化教育的理论研究。 (三)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多元文化教育理论联系实际 有这样一个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迅速丰富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到底离社会现实有多远?尽管它是来自公民权利运动这一社会现实,但它如何在教育领域体现和实施还不能仅仅靠理论构建来完成,必须深入到教育实践中去进行检验。这样一来,在80年代流行的理论建构就转向了90年代的实践检验。于是在各个多民族国家重点进行的是多元文化教育在学校中的个案研究与实验研究。为此,许多大学和研究机构均设立了多元文化教育的研究所,多元文化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相配合,以项目研究和教育改革为突破口,使多元文化教育的一些理念真正在学校教育中得以实施并验证。在今天只要进入美国一些著名大学的网址,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大学里都有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和多元文化教育的相应组织。由于理论的被检验和实践的有效性,促成了多元文化教育政策在各国的重视和推行,多元文化教育制度化的过程已延伸到课程设计、教学策略与方法、学校环境、教师培养、学生学习风格等教育的各个领域,因此多元文化教育的研究在90年代更深入细致和更实际有效。 (四)第四阶段:多元文化教育的全球化与国际比较研究 这是一个刚刚开始的阶段,尽管多元文化教育的全球化理论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由詹姆斯·A·林奇(James·A·Linych)提出,但真正能体现这一理论的现实却只能出现在21世纪。经过20世纪后半叶的发展,多元文化教育在各个多民族国家的教育理论与实践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产生了不少的问题。在理想和现实中钟摆的多元文化教育何去何从成了世纪之交关心多元文化教育发展的人们必须慎思的问题。因此反思多元文化教育的经验与教训,研究者将视野转向了国际比较[2]。 二、多元文化教育比较研究的主要目的 由于西方国家多元文化教育的普遍性决定了各国在这一领域采取的政策与实践模式均有相互借鉴之处,研究者的重点也由单一研究本国多元文化教育问题转向对不同国家的多元文化教育比较研究。本来多元文化教育领域的许多研究者都是比较教育的研究专家,《多元文化社会中的教育》一书中的研究者就包括詹姆斯·A·班克斯、詹姆斯·A·林奇等,他们都以多元文化教育的研究著称,而在同一本书中进行方法论分析的比较教育专家查尔斯·H·豪(Charles·H·Hoy)则认为他们均是比较教育专家。 如何表述比较教育,从比较教育发展的几代人的观点中仍然看不出对这一问题的一致性结论。从1817年法国的朱利安(Jullien)算起,经米舍尔·萨德勒(Michael Sadler)到康德尔(Isaac Kandel)和约瑟夫·劳沃斯(Joseph Lauwerys)均尝试去界定一个公认的比较教育概念,但没有人成功。到了现代,贝雷迪(G.Z.F.Bereday)、霍尔姆斯(Brain Holmes)、爱德蒙·金(Edmund King)等一批知名比较教育专家对这一概念的界定也不尽相同。如霍尔姆斯在给菲利浦·E·乔罗斯(Philip·E·Jines)的专著《比较教育:目的与方法》的序言中认为比较教育是“运用包括假设、模式和规则在内的最普遍的社会科学方法去理解教育的过程。”[3]同时霍尔姆斯将比较教育的目的定为:通过比较去更好地理解本国教育领域,尤其是教育实践领域的一些问题,并帮助教育决策者和行政者去改革学校教育使它变得更有效。爱德蒙·金在《别国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一书中将比较教育界定为“对两种教育制度的相对评价”[4]。前苏联索科洛娃等人在其所著的《比较教育学》中则界定比较教育为“研究当前世界中教学和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共同的和个别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揭示它们的经济、社会、政治和哲学基础,以及民族的特点。在综合年轻一代的教学和教育的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比较教育学阐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发展中国家国民教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促使进一步研究教学和教育的理论”[5]。不同的界定表明不同的比较教育研究目的观,一种认为比较教育研究以改革本国教育为目的,另一种则认为以国际合作为目的,旨在从各国教育的比较研究中得出科学的、带有规律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