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营化的凸显及对我国民办教育的政策建议

作 者:
郭凯 

作者简介:
郭凯(1971-),男,湖南永州市人,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广东省教育学院教育系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育民营化风靡英美,在短短的20多年里便传遍了全球。教育民营化是通过竞争来打破政府对教育供给和生产的垄断地位,达到满足公众对不同品质教育的需求,以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的过程。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有限政府理论为教育民营化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及其教育危机的现状直接催生了教育民营化。民营化不等同于市场化,教育民营化必须保持适当的限度。在教育民营化中,必须对政府、教育组织和教育市场进行规范。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40-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124(2004)03-0005-06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撤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的推动,教育民营化之风横扫英美,在短暂的20多年里又徐徐吹遍了全球,面对教育民营化思潮,我国学术界做出了应有的回应,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中期先后两次掀起了讨论教育是否应该产业化、市场化、民营化的高潮。时至今日,教育民营化思潮仍然“高烧未退”,成了教育研究热点中的热点。之所以成为一个热点,原因之一恐怕与我们对教育民营化的诸多认识远未达成一致有关。什么是教育民营化,教育民营化与教育市场化有何区别?教育民营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背景是什么?教育民营化的限度或边界如何?等等,本文拟就教育民营化的涵义、背景与限度作一探讨,期望能对我国的教育民营化的实践有所启发和借鉴。

      一、教育民营化的涵义

      要了解什么是教育民营化,应首先清楚什么是民营化。美国民营化大师萨瓦斯在其著作《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中至少有四处提到了民营化的概念,但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归结起来,他所认为的民营化的基本特征是:打破政府不必要的垄断,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引进竞争,以改善政府作为服务提供者的绩效。也就是说,民营化就是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与产品的提供、生产的垄断,尤其是在公共服务与产品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允许公共部门之间、私人部门之间以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展开竞争,以满足公众对教育的选择与多样化需求。据此我们认为,从静态的角度来看,教育民营化就是在教育这种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上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通过多种多样的民营化方式表现出来,介于纯政府安排与纯市场安排之间。从动态的角度而言,教育民营化就是通过竞争来打破政府对教育供给和生产的垄断地位,达到满足公众对不同品质教育的需求,以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的过程,它通过民营化程度不同的方式之间的转换表现出来。

      区分概念之间的差别是我们理解概念的一种重要方式。教育民营化与教育私有化有着很大的差别。如果从产权的角度来对两个概念进行区分,笔者认为私有化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民营化虽然涉及到所有权,但远不止所有权,它还涉及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民营化涉及的产权不是这几项权利的简单加总,它们在时间和空间上会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分布状态,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民营化方式的出现与存在。

      教育民营化与教育市场化的共同之处在于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进教育供给的同时,还主张政府对教育进行管理和监督。但它们有着重要的区别。在这里,我们从公共部门(主要是政府)和私营部门两个主体,提供者和生产者两个维度进行区分。如果我们按照提供者与生产者两个维度来对教育的安排做出划分,从理论上说至少可以有六种不同的制度安排:(1)公共部门是教育的提供者,私营部门是生产者;(2)公共部门既是教育的提供者,也是教育的生产者;(3)私营部门是教育的提供者,政府是教育的生产者;(4)私营部门既是教育的提供者,也是教育的生产者;(5)公共部门既不是教育的提供者,也不是教育的生产者;(6)私营部门既不是教育的提供者,也不是教育的生产者。从现实的角度来看,(3)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4)与(5)则属于教育市场化的范围,即教育的生产、提供、消费完全通过市场交易进行,政府既不对学校也不对学生提供财政资助,完全依靠民间资本提供。(1)是一种主要的教育民营化模式。(2)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个公共部门是教育的提供者,另一个公共部门是教育的生产者,如果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的角度来说,这种情况带有民营化的性质,如果从生产者和提供者这两个主体性质来看,它根本不属于教育民营化;另一种情况是一个公共部门既是教育的提供者,同时又是教育的生产者,传统意义上的公共教育体制就属于这种情况。(6)与此种情况基本等同,这正是教育民营化需要打破的。

      二、教育民营化的背景

      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经济繁荣,教育的规模与数量得到了极大的扩张与发展。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时,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急转直下,教育质量与效率也面临了严重的危机。人们纷纷对国家干预主义的做法投以怀疑与批判,各种主张以市场改革取向和以参与改革取向为主导的理论成了这些国家诸方面改革的理论基础。

      1.迎合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强调个人自由,鼓吹市场机制,坚持放任自由,反对国家干预,否则,其结果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和垄断,社会资源的配置与使用的低效率。他们认为,官僚主义的解决办法使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低于市场的解决办法的原因主要有三个:[1]一是政府部门的行为不可能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失去了以追逐利润为动机的政府官员并不会把他们所提供的公共劳务的成本努力压缩到最低限度。二是政府部门往往倾向于提供超额服务,超出公众实际需要的程度。三是对政府官员行为的监督往往是无效的。这为旨在打破政府对公共教育垄断、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效率、关注消费者选择的教育民营化提供了理论依据之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