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60(2004)01-0067-06 中国封建社会是专制型的社会,尽管各级政府经常会通过高压手段来提供社会秩序,但以儒学为宗的封建国家更加强调以德治国的方针,将由中央至地方的各级政府组成的封建国家比较完备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等级结构看作是实行德治的关键性力量。但从国家社会秩序的现状看,结果往往并不让统治者满意,即使是在封建政府管理体制己趋于成熟、完备的宋明时朝,儒家理想中的德化政治并未真正实现,,理想社会仍然遥不可及,究其根源,宋明理学教育家将目光集中在了社会秩序的主要提供者——封建国家各级政府的构成、运行及职能发挥状况的考察上,认为社会秩序主要应由道德化的政府通过推行以道德教化为主的社会教育来提供。从这一应然的价值判断出发,理学教育家对当时各级政府的道德状况及其推行社会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剖析,进而指出其改革的途径,从而为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行社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并最终实现其理想的社会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意见,对当代社会各级政府如何提高自身的道德化水平从而有效推动社会教育不无启示。 一、道德化的政府与社会教育:应然的政府追求 在理学教育家看来,社会秩序主要通过社会教育来提供和保证,它包括两个基本步骤:首先,进行道德化政府的建设,增强政府对于民众的亲和力,使民众对政府产生信赖,这是政府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的基本前提,也是理学教育家要求帝王正己以正万民的逻辑延伸。朱熹反复强调政府官员要“修德于己”,如果上自君主、下自监司、守令、县官层层“修德”,便能感化天下:“修德于己而人自感化。然感化不在政事上,却在德上。盖政者所以正人之不正,岂无所作为?但人所以归往,乃以其德耳,”“如必自尽其孝,而后可以教民孝。自尽其弟,而后可以教民弟”。① 其次,道德化的政府必然会致力于以社会教育(尤其是道德教化)的方式来保证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而非无所做为或仅仅用刑罚惩治的方式,这是道德化政府建设的必然结果。理学教育家反复强调地方行政长官要以道德教化为本,如陆九渊称:“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承流宣化,其职任一也”;②朱熹也讲:“郡守以承流宣化为职,不以簿书财计狱讼为事,……欲使邦人士子,识些向背,稍知为善之方,与一邦之人,共趋士君子之域”③,并对陆九渊的德政大加赞赏,称:“去岁辱惠书慰问,寻即附状致谢。……近辛幼安经由,及得湖南朋友书,乃知政教并流,士民化服,甚慰”④,同时对台州知州唐仲友以不正身率下、承流宣化为职,而公肆奸心、苛政挠民等罪名数次进行弹劾,称“仲友身为儒生,早取科名,继登台省,为清望官。今又蒙恩出守名郡,所宜夙夜恪勤,正身率下,务以承流宣化、牧养小民为职。顾乃不思报称,公肆奸心,其刻核挠民之政,既如臣前奏所述,其贪污不法之状,又如臣今奏所称”⑤,表达了理学教育家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职责的要求:以道德化的政府推行社会教育,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二、道德化政府的缺失及其结果:对各级政府社会治理行为的批判 理学教育家对于当时封建国家各级政府在社会秩序的供给中作用的一个基本认识是:由于各级政府缺乏自身的道德化建设,没能很好地履行自身所承担的社会教育的职责,导致了社会的失序和风俗的浇薄。正如王守仁所称:“大抵天下之不治,皆由有司之失职,而有司之失职,独非小官下吏偷惰苟安侥幸度日,亦由上司之人,不遵国宪,不恤民事,不以地方为念,不以职业经心,既无身率之教,又无警戒之行,是以荡驰日甚,亦宜分受其责可矣”。⑥具体地讲,由于各级政府在自身道德化建设中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导致其对社会教育的漠然,进而在社会治理行为存在诸多的失误,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程式化。程式化的政府将其运行的重点放在了日常繁琐的行政事务的处理上,对其自身的道德化建设漠不关心,推卸其所承担的教化万民的责任,不了解民情,不宽恤民力,不以整顿地方秩序和改善地方风气为务,或纠缠于琐碎事务而不明教化之大义,或懈怠政事、推诿职责而不以地方教化为念。如王守仁认为,自古纲纪之不振,由于为君者垂拱宴安于上,而为臣者顽习懈驰于下,“今朝廷出片纸以号召天下,而百司庶府莫不震栗悚惧,不可谓纲纪之不振,然而下之所以应其上者,不过簿书文墨之间,而无有于贞固忠诚之实。”⑦ 2.腐败化。腐败化政府的主要表现是官吏在行使其权力时将个人的利益放在了公共利益之上,权力的行使不是为公共利益而是出自个人的私利的考虑,权力变为猎取个人利益的工具,结党营私,中饱私囊。由宋至明,官吏的腐败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而官吏的腐败直接影响到社会的风俗。如陆九渊称,“今风俗甚弊,狱讼烦多,吏奸为朋,民无所归命,曲直不分,以贿为胜负”⑧。理学教育家在其给君主的众多奏折中也多次提到了不良的吏治败坏社会风气的问题,如程颢的《论十事劄子》、朱熹的《戊申封事》等。 3.酷刑化。在酷刑化政府中,官吏出于私利或其它目的,将百姓放在官府的对立面,不以养民为本,不以亲民为务,不与民为善而待民以恶,对民众任意拷掠,对走投无路揭竿而起的庶民残酷镇压。理学教育家对官府酷刑化的治理方式有着许多的揭露与批判,如陆九渊讲:“县邑之间,贪饕矫虔之吏,方且用吾君禁非惩恶之具,以逞私济欲,置民于囹圄、械系、鞭棰之间,残其支体,竭其膏血,头会箕敛,槌骨沥髓,与奸胥猾徒厌饫咆哮其上”。⑨ 三、道德化政府的建设:为社会教育的实施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