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中的学术道德建设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定仁(1935-),男,湖北武汉人,西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西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李如密 西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教学研究中的学术道德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是渗透着学术道德的科学研究活动,现实中教学研究的学术道德失范有着种种不同的表现,对之进行归因分析有助于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教学研究中的学术道德建设需要从多方面做工作,以促使教学研究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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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04)01-0090-05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教学改革逐步深入,教学研究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越来越多,发表研究成果的形式多种多样,对教学研究人员提出的评价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形势一方面促进了教学研究的繁荣,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教学研究的浮躁。学术的繁荣固然可喜,但学术的浮躁却令人担忧。特别是教学研究中的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学术界理应对此给予高度关注。

      一、教学研究是渗透着学术道德的科学研究活动

      教学研究是一种探索教学现象、问题及其规律的科学研究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渗透着学术道德的科学研究活动。从事教学研究,不能忽视学术道德的建设。

      (一)从研究对象来说,教学具有伦理性

      教学研究的对象就是与教学有关的所有现象和问题,而教学中广蕴着伦理性因素。自20世纪末期,教学的道德内涵及其重要性就开始被重视。愈来愈多的教育学者,强调教学伦理的重要性。Goodlad(1990)认为教学是一崇高荣耀的道德征召。Strike及其同事(Strike,1990;Strike & Soltis,1986;Strike,Haller & Soltis,1988)也以为对学校行政人员及教师而言,教学中的道德决策是每天都会碰到的。根据Strike(1992)所言,教师在教学中,常作下列五种道德决策:1.评定学生成绩且据此而作其他决定。2.分配资源(包括老师自己的时间)给学生。3.训练与惩戒学生。4.介于家长、学生、行政人员、社区人员及学校董事间,沟通协商有关课程及其他事项。5.为学生作其他的决定。同样地,Bergem(1990)也引用了R.S.Peters对教育与伦理的关系论述,提出既然教师负责照顾与辅导学生个人发展,而“道德”亦时时可见于教学背后的原理及实施中,那么,教学当可被视为道德事业(moral enterprise),而教师则是道德代理人(moral agent)。[1]20世纪80年代,随着教育伦理学各分支学科的兴起,一些学者直接提出建立教学伦理学学科问题。[2]美国学者K·A·Strike和J·F·Soltis于1985年推出了专著《The Ethics of Teaching》,专门讨论了有关教学的伦理道德问题与规范。该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伦理学的一般知识。第二部分研究教学的道德困境,结合案例讨论了“惩罚与秩序及精神自由”、“平等对待学生”等问题。第三部分为“案例和争论”。

      (二)从研究主体来说,教学研究者是伦理的责权主体

      教学研究者是知识的生产者,同时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既享受特定的伦理权利,也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作为权力主体,其合法权利要受到保护;作为责任主体,应学会负责,学会承担责任。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作为知识的生产者的教学研究人员在生产知识时必须尊重知识产权,遵循学术规范,在人类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教学研究的发展,做出属于自己的新贡献。

      (三)从研究过程来说,教学研究涉及许多道德关系

      教学研究的过程包括课题的选择、立项,提出假设,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得出结论,形成理论等环节,其中每一个环节中,都会涉及许多道德关系。如课题的设计是否关注了学生的利益?其预期的社会效果会怎样?设计的调查问卷是否触及了有关人员的隐私?资料数据的获得是否真实有效?对结果的分析是否客观?得出的结论是否有助于对教学进行积极的价值引导?教学研究过程中得到的问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四)从研究的目的来说,教学研究以求真崇善为追求

      教学研究作为科学研究活动,它以求真为目的,强调“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它又是以人为对象的科学研究活动,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就规定了它必须以崇善为追求。并且在教学研究中要把“求真”和“崇善”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教学研究的真善统一。凡是教学研究中“不真”、“不善”或真善不统一的现象,都是不符合教学研究的目的的。

      二、教学研究中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及归因分析

      教学研究中已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对它们进行深入的归因分析,有助于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便有针对性地谋求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一)教学研究中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

      1.学术剽窃。这已成为一大学术公害。《方法》杂志编辑部的文章称之为“学术蝗祸”,指出“这场蝗祸近年来正在学界蔓延并严重蚕食着学术界的人格规范和学术规范”。[3]教学研究中的学术剽窃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完全剽窃。就是有的研究者直接把别人的研究成果占为已有,不劳而获。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剽窃别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一种是剽窃别人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后者最为恶劣。二是部分剽窃。就是有的研究者直接把别人的研究成果的一部分剽窃来,作为自己研究成果的一部分。三是变相剽窃。是指有的研究者对别人的研究成果采取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的办法做些形式上的改造,而进行实质上的学术观点的剽窃,这种方法较为隐蔽,具有较强的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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