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降,随着文学失去轰动效应后,人们惊呼文学处于边缘化状态;进入90年代后,随着社会的全面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确立,文学市场化、商业化特征的凸现,人们又一次断言,文学边缘化的程度在加剧;与此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影视艺术等为代表的视觉文化成为艺术大家庭的新锐,人们再一次断言,我们步入了读图时代,视觉文化必将代替以语言为中介的文学艺术。在他们看来,文学正在边缘化,甚至文学行将消亡。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认为,文学在现代社会的边缘化只是一种假象。由于时代、社会、现代科技等诸多因素的深刻变革,文学相应地体现出种种新变与发展态势。其中,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社会生活领域的文学化、文学的产业化、文学的媒体化。 社会生活领域的文学化 文学正在打破原有疆界,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呈现出泛化的趋势。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文学化,一是社会生活的文学化。自20世纪以来,在语言学转向的影响下,哲学、历史学、人类学、新闻学等学科都力图借助语言学模式来研究各自学科领域中的问题,认为文学是语言特性充分显现的领地,可以通过理解文学而把握语言,由此理论家们发现了无所不在的文学性。换言之,文学性不再被看作“文学”的专有属性而是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和理论自身的属性,凡此种种皆显示了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文学化。 现在我们处在“消费”控制整个生活的境地。与生产性社会相比,在消费社会,文学的用途与意义都发生了变化。所谓的生产性社会是指,这一时期的生产相对不足,而商品短缺的社会必须限制消费鼓励生产,否则过度消费会导致扩大再生产的难以进行;与之相反,消费性社会则是指生产相对过剩,需要鼓励消费以便维持、拉动、刺激生产。在生产性社会,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产品的物性特征、使用与实用价值;而在消费性社会,人们则更多地关注商品的符号价值、文化精神特性与形象价值。因而,文学化、艺术化成为消费时代衡量生活质量的尺度与杠杆。从家居、购物环境、饮食、服饰到家电、汽车乃至大型社会活动都处在文学化的运作方式中。比如,“广告”将虚构、隐喻、戏剧表演、浪漫抒情等文学手段运用得淋漓尽致,“把珍奇异宝、欲望、美、成功、共同体、科学进步与舒适生活等等各种意象附着于肥皂、洗衣机、摩托车及酒精饮品等平庸的消费品之上”,即使是“新闻报道”也是文学化编码的结果,其中有作者意图、材料剪接、叙事习规、修辞虚构和表演等主要文学性要素,这些都说明了文学化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无处不在。 如果说,在生产性社会中,我们往往强调的是文学的生活化,在强调文学与生活联系的同时,更多强调的是文学与生活的分离,文学对生活的“超越与理想化”,追求一种文学逼近而超越生活的艺术境界;那么,在消费社会,文学与生活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某种变化即生活的文学化,在这一新的关系中,强调的是文学对生活的“进入与现实化”,追求一种生活酷似文学的人生境界。实际上,文学的生活化与生活的文学化是文学与生活两者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表征,二者从深层上是有机统一的。社会生活领域的文学化成为当今人们一种自觉的生活追求,这说明诗性的、温馨的生活就蕴涵在日常起居中,人们不再到虚幻飘渺的乌托邦中去寻找精神的家园与心灵的居所;这说明当下方方面面的生活已变得更富有诗意、更加人性化。因此,我们不仅在用诗人的眼睛去看世界,不仅在用诗人的心灵去感知世界,而且在用诗人的双手装扮世界、建设世界,这样的生活是一种文学性弥漫的生活:人在更加诗意地栖居!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一方面凸现了其人学的本质内涵,强化了文学的人学品格,另一方面文学突破了原来的疆域,拓展了自己的领地,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文学非但没有边缘化与碎片化,反而提升了自身的功能与地位。 文学的产业化 文学的产业化是文学进入市场后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它关系到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与计划经济时代把文学高度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不同的是,在消费社会,文学被市场化、产业化,它们成为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新意识形态,成为制约或推动文学发展与繁荣的重要力量。如果说,以往强调的是文学的事业化、人民性,如今则突出了文学的产业化、商业性。 比如,从文学的市场化、产业化这个角度看,写作活动不是反映,不是表现,而是一种生产。文学作品一旦成为商品,它就要服从市场行情与商业原则的调控,这种情况既给作者带来诱惑,也给他造成许多焦虑。与计划经济时代的革命化写作、文学体制及运作模式相比,这种写作模式体现出新的特征:审美创造个性的受限性与写作活动本身的商业性。由于作品要直接面向市场、面向受众,写作活动就要充分考虑到受众的接受心理与审美期待,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审美价值与经济效益不可调和的状态下,审美价值要让位于经济效益。 在艺术的生产过程中,作家的艺术个性与文学的市场化并非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组合,两者之间存在着可以相互融合的广阔空间:艺术的个性需要通过市场这个平台来最终实现,而市场的繁荣与兴盛也需要艺术的个性来保证。换言之,文学的探索性与商业性构成了文学的矛盾张力体,是确保文学保持活力的内在机制:“每一种体裁都趋向于分为两个市场:一个探索的领域和一个商业领域,应该避免在两个市场之间划一条明确的界限,这两个市场是两极,在同一空间的对立关系中并通过这种关系被确定。”(皮埃尔·布迪厄《艺术的法则》,第119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由于文学目前正处于方兴未艾的文化产业这一链条中,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这些新特征还将体现得更加明显。需要处理好事业与产业、人民性与商业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而不能把两者人为地截然对立、割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