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425(2002)04-0026-05 思维方式是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在历史的演变中也具有更大的稳定性。20世纪初,中国传统思维方式虽然受到了很大冲击,那些与现代化不相适应的部分受到了荡涤,但是其中根深蒂固的东西还是保存了下来,并对20世纪新文学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这儿,我们主要探讨一下中西思维在认知追求上的差异,即意向思维与求真思维的差异特别是前者对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的影响。 一、善与真:中西思维追求的差异 中国传统思维中有一个很有特点的方式就是意向性思维。所谓意向思维是指主体更倾向于用情感判断代替认知的思维方式。 中国人传统宇宙观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天人合一”;在中国人看来,人和宇宙万物都来自于道,主体自身就是宇宙的中心,人是万物的尺度,人认识了自身,也就认识了自然界和宇宙的根本规律。儒家的人“与天地参”以及“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1],道家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2],讲的都是这个道理。因此人对世界万物的认识就不必求之于外在的探索;只要认识自我、超越自我,不被小我所蒙蔽,就能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如果能反身而思,便能穷尽天地万物的道理。中国人宇宙观的这个特点内在地决定了传统思维不可能是一种以求真为目的的外倾思维,而是一种以主体为中心的内倾思维。 另外,在传统哲学中人和万物都被认为具有一种道德、伦理的本性;而后者既是人的本体也是宇宙的主体,这样人对世界的认识也就无往而不具有道德、伦理的特点。因此古人的思维方式也倾向于将情感意向和认知放在同一个过程中;思维本来应当是一个逻辑运思和推理的过程,但是古代中国人受特殊宇宙观、世界观的影响,让主观情感较大地影响了思维进程;思维更多地表达了主体的需要、态度和价值观,表现了主体情感的好恶,它所解决的是价值选择问题而不是真假问题,是意义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一位研究者指出:“传统思维的特点,则是把认知和情感融和在一起,知、情、意处在合一未分化的状态,其中,情感因素起重要作用。这就使传统思维带有强烈的情感色彩,使思维按照主观情感需要所决定的方向而发展。”[3](P29)中国人这种以自我为中心和泛道德化的宇宙观,对其认知方式曾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即古人看什么都是道德的,一些平常的自然现象也被与某种道德行为联系起来,例如人们常将地震和日食看作上天的某种警示。当知、情、意被混淆在一起后,一方面人的认知就变得不是那么清晰了,另一方面,既然道的本体就存在于人自身中,人也就没必要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认识自然的过程中。 西方哲学在很早就设立了一个人与自然二分的意识,即将自然作为与人不同的对象,去认识它、了解它、改造它和征服它。也正是这个原因,西方哲学在很早就表现了强烈的求真诉求。古希腊时期的哲学家大部分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他们观测星象,研究数学,探讨数的比例与谐音的关系,提出了著名的黄金分割原则。其后西方哲学家像层层剥笋一样将这个思考不断地深入,提出了一系列的范畴和理论假设,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形而上学体系;而这种思考最终都是以探讨和认识世界为目的的。西方文化正因为有一种强烈的认知渴求,因此它在思维中优先考虑的总是认识和把握对象的特点,而不是急于让主体作出评判。 中西哲学和认知方式的这种差异对美学和文学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美学上,西方美学更多地表现为美真相兼,而中国美学则是美善相兼。所谓美真相兼,就是将真看作美的必要条件;西方作家总是突出强调“真”的价值,这个“真”不仅是与生活的相似,它还提示了文学的认识价值,即文学作品要能揭示生活的某些本质规律;如果说人们在自然科学中了解科学知识,那么在文学中就可以认识社会方面的知识。“美从属于真,这个思想支配西方文艺界直到19世纪,‘写真实’成为批判现实主义大师们最心爱的口号。”[4]而“美善相兼”则是将“善”作为美的必要前提。《论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5]据郑玄解释,《韶》是赞美大舜的乐曲,舜从尧的禅让取得天下,以文德致太平,所以得到孔子的高度赞许;《武》则是歌颂周武王的乐曲,武王以武功定天下,在孔子看来,不及文德之值得推崇,所以说它美而未能尽善。在古代文学作品中,一个人物即便被非常逼真地刻画出来,而如果他没有善的品性就不会受到人们的赞美。 中国传统的意向性思维对古代叙事文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价值判断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作家不是全力地认识自然与社会,客观真实地反映它,而是习惯于从某个特定的角度出发,要么急于表达某种观念和认识,要么追求一种教化的目的;作家不是让作品像镜子一样地反映生活,而只是要在生活中选取一些东西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古代作家还特别注重从道德的角度切入生活,其创作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泛道德化倾向。 1.突出关注文学的教化功能。这种倾向在中国文学的源头上就已经表现出来。孔子曾有“兴、观、群、怨”说,汉儒要求文学要能够“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王充要求文人负起“劝善惩恶”、“匡济薄俗”的任务,曹丕则认为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在魏晋南北朝小说中,那种以教化为目的的故事就已经相当常见了。如董永卖身葬父、郭巨埋儿、楚僚为事后母卧冰求鱼、浪子回头的周处以及宁自刎而死誓不从盗的乐羊子妻等等。在宋元拟话本小说中,一些作家更是非常自觉地承担起道德说教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