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意味着某种不确定性,它不是结论性的判断,而是问题性的判断。从理论上说,管理新课程不仅必须将管理目标与新课程的目标保持一致,而且管理行为自身也没有理由不同时体现新课程理念。这称得上是种参与式或浸入式的课程管理理念,这种理念认为新课程管理者不是新课程的局外人,他当然地是在新课程实施之中。然而实践中的情况却并不这样轻松,譬如新课程评价理念主张多元化、过程性甚至不确定,但管理者评价教师却既不多元也不宽松而且往往很确定。譬如新课程方法理念主张自主建构,但管理者对待教师却常常是管理者“自主”教师“建构”。诚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吧,课程在试图变革,课程管理却有些因循守旧,新课程也就形与神分离了。新课程如果只是变化其形而不变其神,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与新课程管理理念的保守性相关。 一、基于新课程改革实践考察提出的问题 一个实践中的问题。在某新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教师培训课上,专家接到几张传递上来的问题纸条。一张上面写着:请问您如何看待课改中的评估问题?教师们对新课改还是能理解的,但的确受不了繁琐的评估,每节课都要填写详细的自我评估表,每周每月都要评,规定的那么细那么死,还不允许空项,想不出那么多指标,只好乱填,评估费的时间比备课还多,这样的评估有必要吗?另有一张写着:新课程鼓励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建构性学习,教师可不可以研究性上课,自主建构性地搞课改?定下一种模式大家都要采用,上课程序规定得很刻板,您认为这样改法对吗?还有一张写的是:新课程改革中的评价观念是挺宽松的,但它们和现在的统考不一样,怎么处理?领导们既要我们人人都上课改课,又要我们抓考试,考完还按总分排名次,您认为这样对吗? 一个没有理由忽视的问题。教师们提出来的问题,是新课程和新课程管理之间理念不一致的问题。新课程理念主要是体现于学生的,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实施课程的理念,而新课程管理理念却主要是体现于教师的,是管理者与教师共同实施课程的理念,这两种理念依托于两个意义范畴。而这两个意义范畴,基本上就是人们对“课程实施”这个术语的两种解释所表明的范畴,一种解释是,课程实施就是教学;第二种解释是,课程实施是将方案付诸实践的过程。①既然是一个术语适应两个范畴,也就为它的不一致又容易被忽视提供了可能性。我以为采用课程实施这个术语,真不如就直接采用教学与管理,或者就称作教学新课程与管理新课程,反而不会混淆,而且无论对教学还是管理而言,主体也都清楚,以此来看教师们提出来的问题,也会比较明确:其一是以制度化的方法试图管理意在超越制度化的课程及教学,其二是以旧思维方式实施管理却试图创造出以新思维方式导引的课程与教学,其三是管理新课程的目标同时兼顾了新旧两种课程与教学的目标。显然,新课程改革推进不尽人意,可能与新课程管理自身的保守性相关,这是个没有理由忽视的问题。 一个隐蔽着困境和危机的问题。课程管理者不应当是新课程的局外人,他当然地是在新课程实施之中。依据这种参与式或浸入式教育理念,我们很容易推论出新课程实施中管理有效性的某种必然逻辑:学生在课程与教学中从教师那里获得的不仅仅是教师的“教”,还有教师的发展事实以隐蔽方式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教师在新的课程与教学中从管理者那里获得的也不仅仅是管理者的“管理”,还有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自身以隐蔽方式潜移默化的影响。以这种逻辑来解读新课程理念与新课程管理理念的隔离,其潜在的危机就很严重了,它很可能迫使新课程改革陷于有其形而失其神的困境。实践中的课程改革出现那样多的形式主义,舆论泛滥会议泛滥文件泛滥指导书泛滥,展示课研究课模式课表演做秀课如同文艺会演,其实正是危机和困境的生动体现,因为脚踏实地的课程改革,本应当像袁隆平研究杂交水稻那样艰苦卓绝,那样实事求是,而不应当像大跃进那样一夜之间成果赫然。而问题的隐蔽性和可悲性在于,许多循规蹈矩的管理者信奉经验管理,尽管模仿了些科学管理形式,不幸的是这种模仿凭借的还是经验,其理念未曾真正觉醒和觉悟。而许多一线教师遭遇困境后会陷得最深,因为他的处境是双向两难的,他既要面对管理者的管理,还要面对学生在新的课程与教学中的学习,而前者提供给他以理论的和实践的双重指标,后者则赋予他双重责任,说得通俗些,教师们会深感无奈与困惑,他们像是被要求带着枷锁跳舞。 吕达在论及新课程改革发展迅速,课程理论研究面临极大挑战和极好机遇,呼唤人们关注理论与实践问题时认为:“教育行政领导、管理机构应当是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最好的纽带和桥梁,教育行政领导、管理机构的作用不可低估”。②本文提出的假设,试图讨论的正是这纽带和桥梁发挥积极作用的理念问题。 二、新课程理念与新课程管理理念相隔离的归因 课程教学与课程管理被认为是两种不同的文化范畴。时下有关课程与教学或者课程论与教学论谁包含谁的论争似乎不那么热了,可以认为,把它们统称为课程与教学,或者课程与教学论,对它们保持和而不同论的观点比较确切,而坚持二元对立的思维路向,硬是把完整的过程割裂开来不妥当。课程与教学和而不同,那么,它们与课程与教学的管理之间是否也存在某种和而不同呢?我认为,至少它们的理念,它们的内在精神应该保持某种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的本质即是某种“和”。然而事实上,这种“和”就如同一个盲区,课程与教学行为与管理课程与教学的行为,从来就隔离,前者是教师和学生的事,是“民”事,后者是行政领导或管理机构的事,是“官”事。人们使用课程实施的术语都会适用两个范畴,这不仅表明两种角色在完成某种共同责任时分工明确,而且表明这种分工分出了泾渭分明性质不同的两种文化。譬如实施新课程改革,教师和学生的责任就是新课程改革,所以要依据新课程理念,而管理者的责任是管理,管理则未必依据新课程理念,因为理念可以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