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在教育中的特殊地位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桂生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 200062

原文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内容提要:

○狭义“教育”诸成分划分缘起 ○“德育”在“教育”诸成分中地位的演变 ○怎样看待“德育”在教育中的地位问题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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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育”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是教育界至为关注的问题。我国如今有“以德育为核心”一说,更显示出对德育异乎寻常的重视。不过,这个判断的合理性尚待论证。或谓“德育在教育中从来都居于首位”,那就更须接受经验事实的检验了。关于这个论题,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德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本身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如何发生的?涉及“德育”在教育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它应处于怎样的地位,又须分析,其中所谓“德育”的含义是什么,“教育”的含义是什么?什么意义上的“德育”在什么“教育”范围内居于什么样的地位?总之,不能一概而论。

      1 本来意义上的“德育”为“道德教育”。它是同智育、美育和体育对举的概念。这是狭义“教育”诸成分的划分,这种划分又以学生个人身心发展为基础。其中健康的身体作为精神发展的生理基础是“教育”的前提;“教育”旨在发展人的精神,特别是使个人自然的知、情、意心理成分发展为真、美、善的精神素养和情操,并使人的精神得到健全的发展,相应地要求教育中的“智育”成分、“美育”成分、“德育”成分保持较为均衡的关系,使精神发展与身体发展保持较为协调的关系,防止因偏废而导致学生精神失调、身体衰弱。这是德育、智育、美育、体育划分的缘起。

      这是近代教育的基本观念。现代教育实践业已证明,近代针对中世纪教育弊端形成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诸成分划分的意义相当有限,随着现代教育的演进,它已经趋于淡化。

      1.它假定教育旨在发展学生的个性,并使学生的身心协调发展,使学生的精神协调发展。

      这是欧洲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变时期针对在中世纪教育精神独裁统治下扼杀人的自然本性与独立人格的教育提出的假设;后来的经验证明,每个人出生后,都免不了要经历个体社会化的过程。现实的个性不纯粹是自然的心理倾向性与心理特征,而是不同的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差异性。这样,原先基于发展个性的“教育”诸成分划分的构架,在现代就不尽合乎时宜;现代教育的趋势是,把教育(广义)作为实现个人社会化的过程,其成分不仅有智育、德育、美育和体育,还少不了社会教育,同时智育德育美育不仅陶冶个人的真善美精神与情操,还具有反映现实社会需要的内涵,以促进个体社会化。

      2.“教育”诸成分中的“德育”,原指道德教育,而现代社会中学校所实施的道德教育已经是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道教育;除了“德育”以外,还实施包含一定“政治教育”成分的“社会教育”。

      如果说狭义“德育”一向受到重视,那么像我国这种包括品德形成、社会政治教养和陶冶精神与情操的广义“德育”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也就更加不可低估。

      3.“教育”诸成分划分原先只是出于促使学生身心以及精神各方面健全发展的考虑,并不以此为学校教育工作职能划分的基础。

      因为狭义“教育”是同“教学”对举的概念。学校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主要诉诸“教学”,辅以称之为“训育”的教育举措。意味着即使“德育”也主要诉诸“教学”;为了提高“德育”成效,主要从改进“教学”入手。例如19世纪的德国,讲求“教学的教育性”,20世纪的美国,讲求课程的社会价值(其中包括学生的主动参与)。依杜威之见,课程的社会价值也就是其道德价值。如果说,就连狭义的“德育”都主要诉诸课程教学,那么像我国所实施的广义“德育”,单靠专门的“德育工作者”进行的“德育工作”,其成效也就可想而知了。

      2 尽管任何时代的教育中,或多或少都具有各种成分,严格说来,把教育划分为德育、智育、体育之类,基本上是近代的事,尤其是19世纪中叶以后的事。

      1.中国古代教育基本上是道德教化。《大学》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教育本身在于明“明德”、亲“民”,最终使人达于“至善”;《中庸》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之说,“教”即“修道”,把整个教育归结为德育的意向,再鲜明不过。

      西方宗教统治的国家长期实施的宗教教育,同中国古代的“道德教育”,在内容上虽有世俗性之别,实无二致。如今“教育”一词的含义虽与古代不同,但“教育”中的一义,即作为“道德教育”同义语的一义,在中国至今依然通用。(注:《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1页。)西方德语“教育”一词亦含这一义。

      中国古代“传道、授业、解惑”之分,非指工作分工。“授业”旨在“传道”;“授业”本身虽含有某种知识成分,毕竟不是科学知识,或者说,主要不是科学知识。把它视为”智育”,过于牵强;“解惑”是“传道”、“授业”的补充。要论德育的地位,在古代教育中可算是至高无上了;如以古例今,由以证明如今德育的重要,虽有不少尝试,实可不必。因为那种不以“智育”为基础的非理性的教育,是一种蒙昧。

      2.西方近代黎明时期,自然科学勃兴,经过缓慢的过程,科学知识逐渐向教育渗透。在17世纪已经有人察觉:学校“一直到现在都只在追求智力方面的进步,没有别的”。(注:夸美纽斯:《大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新2版,第62页。)虽透露了“智育”的消息,毕竟言过其实。至少直到19世纪上半期,道德教育仍在整个教育中占有绝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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