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本来就在课堂教学的实践活动之中,但是在理论研究积累的大量材料中,会产生理论教学论研究的新对象,即教育论的研究者主要深居“书斋”,从文献到文献地研究教学理论,而不深入课堂研究真正的教学现象及其规律。实践教学论就是走出“书斋”,走入教学实践“田野”的研究,它注重对教学实践中现象的分析、问题的把握、规律的探寻与解释。实践教学论的研究方法与它的研究对象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主要包括:“主客位”研究法、课堂观察研究法、课堂“深描”研究法、教学案例研究法、教学行动研究法等。 一、“主客位”研究法 “主客位”研究方法主要是文化人类学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研究者在进行田野工作时,既要浸入到研究对象之中作为研究对象的一员去观察、体验、认识研究对象的文化含义,又要作为专门的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文化现象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并对两种研究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以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该研究方法是由文化人类学中文化唯物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美国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提出并系统阐述的。他认为人类学家研究人类社会生活,可以通过访谈了解当地人们的思想,也可以从亲自观察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活动来了解文化行为。思想活动是与行为活动有差别的活动,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极为复杂,辨明二者的差别并不能解决如何才能全面说明整个文化的问题。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即事件参与者本人和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人们的思想行为,从而做出科学的客观的评价。(注:马文·哈里斯著,李培荣译:《文化人类学》,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15~18页。) 传统的教学研究者主要是教学论工作者,他们研究教学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两个基本途径:一是直接研究自己的课堂教学,积累大量的教学实践经验并以此作为他研究教学的基本材料,这显然是一种“主位”研究。二是研究者作为旁观者,深入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实践之中,以别人的教学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观察、描述、分析、解释等方法获得有关教学的基础认识和结论,这是明显的“客位”研究。这就要求课堂教学中的人员可以由原来的教师和学生两类而增加一种新的角色:研究者。传统的课堂教学认为,研究人员会影响教学的正常秩序,会成为教学中多余的人。而实践教学论的观点认为,教学中不一定只可以有教师和学生,还可以有其它的角色,新的角色可以是教师的辅助者,也可以是学生的引导者,他要逐渐成为课堂教学中大家认同的一员。从另一角度讲,我国有一支特殊的教研员队伍,有了教研员的大量参与课堂教学,有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人员的支持,课堂教学的效果一定会大大改善,实践教学论的理论源头会更加“材源滚滚”:既有教学理论工作者的“主位”与“客位”研究,又有教学第一线教师的“主位”研究。 现代的教学研究者,已经不再仅仅是专业的理论工作者了,教师成为研究者(Teacher as Researcher)正在扩大着教学研究者的队伍,而且,教师作为研究者也有两种情况:一是与专业的研究人员一起合作的行动研究者;二是教师自己经过专业的成长而成为一定的教学研究者。在目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广大中小学教师不仅开始研究自己的教学,而且还和教研员、课程与教学专业工作者合作,开展了大量的教学研究,正在兴起一股“校本研究”的热潮。广大教师正在逐渐成长为教学实践研究的主体,将“主位研究”与“客位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课堂观察研究法 观察法是任何科学研究方法中最基本的方法之一。任何学科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或探寻规律。教学研究者要深入教学现象与规律不断出现并变化的课堂教学中,不仅作旁观者观察所研究对象的一切,同时也相当程度地参与到课堂教学的生活中,以求更密切、更深入地观察。教育观察法就是研究者在比较自然的条件下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并描述教育现象的方法。教育观察法中,又以课堂观察法为主,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听课”。英国著名的课堂观察研究专家瑞格认为,新教师的成长需要经常听课学习,带教教师指导实习教师需要通过听课的形式来提高业务素质。事实上,由于研究者作为观察者从日常教学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的点滴行为窥视出被观察者的教学行为以及针对教材内容所展开的教学情况,从而更直接、客观地观察、描述课堂教学的现象,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以其自身的理论与方法素养对教学的内在意义与价值做出合理、有效的解释或对教学规律做出系统、科学的归纳与总结。可见,课堂观察不仅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改进课堂教学效果的可取方法,同时也是教学研究工作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 课堂观察法根据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被观察者所进行的活动,可以分为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两类。参与观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是指观察者参与到观察对象的活动之中,通过与观察对象共同进行的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参与观察研究又可介于两个层面的水平:一是“参与者的观察”,二是“观察者的参与”。所谓“参与者的观察”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观察水平,即观察者成了被观察者所接纳的成员,被观察者不会因为观察者在场而改变其典型的行为表现。一般来说,教师作为研究者对自己和别人课堂教学的观察就是此类观察。以前的教学论研究者以一定的学校为研究基地,比较固定地去听一些课程的教学,慢慢地被观察对象所接受,就是此种观察。所谓“观察者的参与”是指观察者虽然也参与观察对象的活动,但不被观察对象所接纳,仍被观察对象视为局外人,在这种情况下,被观察对象虽不拒绝观察者参加活动,但他们的行为会出现与平时不一样的表现,从而使观察结果的真实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既然所有的观察对象都介于这两者之间,那么,就存在一个具体的观察究竟居于何种水平的问题,这是任何参与观察者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但他们的观察一定要经由从“观察者的参与”到“参与者的观察”过渡。非参与观察(Non-participant observation)一般不要求观察者直接介入被观察者的日常活动之中,而是观察者通常作为旁观者观察、了解活动的情况,关注事态的发展。通常用摄像机对现场进行录像,然后在事后进行分析讨论。两种观察各有利弊:参与性观察比较自然,观察者不仅可以观察研究对象的教学行为,而且可以感知他们的内心世界,由于观察者既是研究者又是参与者,所以能和被观察者之间形成较好的合作关系。非参与性观察使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能进行比较客观的观察,以免将自己的价值介入被观察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