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开发的思想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尹弘飚(1978-),男,河南灵宝人,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西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 400715 靳玉乐(1966-),男,河南邓州人,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西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 400715

原文出处: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实践的课程范式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复杂科学向人们展示了一个非线性的、整体的、混沌的、非机械决定论的世界。校本课程开发必须调整课程开发模式,注重课程设计的情境性;更新课程内容,建构新的课程体系;注重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非线性变化;转变评价目的和方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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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2003)02-0086-06

      校本课程开发(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简称SBCD)这一概念是由福鲁马克(Furumark)和麦克墨伦(McMullen)在1973年一个国际性讨论课程的研讨会上提出的[1]。在过去的近30年中,美、英、加、澳、日、俄等国先后经历了课程编制权力下放的过程,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校本课程开发运动。

      一、实践的课程范式

      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直接理论支持的课程学者当属美国的施瓦布(J.J.Schwab)和英国的斯腾豪斯(L.Stenhouse)。施瓦布与布鲁纳(J.Bruner)一起领导了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末的结构主义课程改革运动,即“新课程运动”。在总结该运动失利原因的基础上,他创立了“实践的课程范式”,发起和组织了课程领域的“走向实践运动”。几乎在同一时期,斯腾豪斯在英国与施瓦布遥相呼应,针对目标模式提出了与之对立的课程编制的“过程模式”,并领导了“教师即研究者运动”。他们的课程理论和实践为校本课程开发揭开了序幕。

      (一)实践的课程范式将教师与学生视为课程的主体和创造者

      在目标模式中,课程是按照业已确定的目标预先编制好的,教师只是按照要求来实施它,课程实施的优劣依照学生的目标达成情况来判断。这样,不仅使学生牢牢处于目标与教师的控制之下,教师自己也只能被动地接受和传递课程。因此,教师和学生是被排斥于课程编制过程之外的,他们只是课程的奴隶。在实践的课程范式中,教师和学生成为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课程的主体和创造者。斯腾豪斯明确提出了“教师即研究者”的口号,认为整个课程编制过程就是一个问题探究过程,教师即问题探究者。课程编制过程就是由教师确定研究任务,在自己所处的特定情境中收集和分析资料,进而确定课程内容及其实施问题。“课程编制者不再是提供解决办法的人。因为各个学校的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学校是课程的中心,所以必须让教师从事课程研究和编制工作。”[2](p186)这样,以学校为基地编制课程成为课程编制的必然要求,教师则成为这一过程中的研究和开发主体。

      那么,学生是如何发挥课程开发主体的作用的呢?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难以进行直接的、自觉的课程开发活动,但他们仍然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进来。施瓦布认为,任何一位学生都有权对教师提供的课程进行选择,有权对于什么学习经验是有价值的以及如何掌握这些经验等问题向教师提出质疑并要求解答。这样,学生通过运用其全部生活经验使创造和接受课程合而为一,与教师共同参与到课程编制过程之中。

      (二)实践的课程范式主张课程开发应采用过程模式,强调课程开发中过程与结果、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施瓦布和斯腾豪斯接受了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哲学。杜威认为,教育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目的是内在地被决定的,而不是外在于过程。鉴于目标模式将目的与过程割裂,只重视过程与手段的工具价值的弊端,施瓦布指出目的与手段是不可分的,目的内在于手段之中,结果在过程中得以体现。具体在课程方面,他指出,理论追求概括性和简约性,而实践总是具体的和特定的,因此“任何脱离实际情境的抽象的结果都是没有意义的,真正有意义的结果是在适应实际的兴趣、需要和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内在于课程之中的。”[3]

      斯腾豪斯对目标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批判,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与之相对立的“过程模式”。他主张真正指导教师从事各种教育活动的各种价值是体现在他所从事的教育过程之中。进行课程编制时应把目的作为行动准则加以阐明,而不是细划为繁琐的行为目标。课程应以过程为中心,强调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学生的表现提出相应的目标。在他主持的《人文学科课程计划》的编制过程中,他将自己的课程理念付诸实施。随后,他又在《种族关系》课程方案的编制过程中,着力使教师也加入到研究者的行列。这样,他不仅使课程的目标和过程统一起来,而且使教师专业发展和课程开发合为一体。

      (三)实践的课程范式主张采用集体审议作为课程开发的运作方式

      审议就是通过对问题情境的反复权衡而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做出行动的决策。随着学校成为课程开发的基地,强调一般性、普适性的理论很难指导实践,学校不可避免地要直接面对特定的教育情境。课程设计不再像泰勒原理描述的那样是线性的、缺乏反馈并且各环节之间可以相互独立。施瓦布认为在描述课程编制过程时,通常要包括某些步骤,或是直线式的,或是按某种逻辑顺序。但在现实中,课程编制涉及一系列复杂的要素,这些要素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以致很难表明它们谁影响谁,谁是从哪里派生出来的[4]。借鉴了系统论的方法,他主张学校本位的课程开发应建立由校长、教师、学生、社区代表、课程专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等组成的课程集体(curriculum group)审议课程开发的具体问题。课程审议具有三方面特征[2](pp109~200):(1)形成和选择各种可能的备选方案;(2)审议遵循实践是逻辑,而非形式的逻辑。审议是一种实践的逻辑过程,他运用实践的语言,依赖实践的智慧,进行实践的判断,最后得出行动的实践结论;(3)审议具有集体的和教育的特征。它强调形成一个学校共同体,要求多方面代表参加。集体参与不仅是做出合理的行动决策所必需的,而且是参与者彼此互动、相互启发的教育过程。施瓦布还提出实践的艺术和择宜的艺术,以此来保证集体审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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