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03)02-0101-06 我这里所说的“教育的艺术原理”,不是指教育的技巧、方法、技术(technic),而是指教育本身作为一门真正的艺术的原理。我们知道,真正的艺术和技术的区别,就在于它不是用作达到另外的目的的工具,而是以自身为目的的、独立、自律的艺术。真正的艺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高扬,是立于人性和美之上的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对人的本质的异化的抗拒。在这些方面,教育与艺术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教育也被公认为对人的潜在本性和能力的开发,近代教育思想也特别强调,必须顺应人的自然天性(包括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天赋)来施教,以及“寓教于乐”、“和儿童做游戏”等等。席勒也早就提出过通过审美和艺术来施行教育(“美育”)的思想。然而,似乎还没有人指出过,教育在其最深刻的本质上,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认为,只有从这一立场来看待我们今天的教育,我们教育中各种毛病的根源才能得到彻底的揭示,也才有可能找到克服的方法。教育作为一门艺术,可以由如下几方面得到说明。 一、教育的目的 教育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一般的回答是:为国家培养有用的人才。所谓“有用”,通常理解为有“一技之长”,因而教育就像任何一种产业一样,有投入,也有产出,而且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及“科教兴国”的今天,是一门相对来说投入极小,产出极大的产业。现在人们所宣传的“素质教育”对此也并没有什么改观,无非是要培养出在各方面全面有用的(即“更加有用的”)人才。当然,这比中国传统以政治为本位培养优秀官僚(“经世之才”)的“学而优则仕”的教育思想大大提高了一步,但基本的教育模式甚至用语都还是一样的。对这一问题较深层次的回答是以蔡元培为代表的观点,即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发展个性的自由”,视教育为“养成人格之事业”。于是社会上普遍流行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说法。这种说法本身并不能说有什么错,只是我认为,对它的理解仍然隐藏着某种使教育工具化、实用化的歧义。因为,当人们把教育仅仅是当作一项“教书育人”的“工程”来“抓”的时候,人们仍然只是把眼睛盯在教育的对象即受教育者身上,似乎任何人只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导思想,都能从事这样一项塑造别人的灵魂的工作。这种教育观基本上还未超出近代启蒙思想的范围。如马克思说的,“有一种唯物主义的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1](P59)。而在中国的特定语境下,这种教育观最终也免不了被纳入到“教育救国论”的政治实用主义视野中去,即为既定环境的需要而塑造一定模式的人格或灵魂,而忽视了在教育中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互为条件和互动问题。其实,教育者在教育中所塑造和完善的并不仅仅是他人的灵魂,而首先是自己的灵魂。人们通常要求教育者对学生要“有一颗爱心”,同时要使学生受到科学知识和理性(道德)规范的训练,但却没有看到,教育者本人的爱心和理性规范必须在他的教育活动中形成起来和训练出来,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用爱心和规范去教育学生。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同时又是受教育者或自我教育者。 从理论上说,一个“最初的”教育者一定是一个自我教育者。这似乎是一个悖论:第一个教育者用什么来教育自己呢?这种问法本身暴露出对教育的本性的一种普遍误解,好像教育就是把一种什么现成的东西灌注到受教育者头脑里去似的。然而,“第一个”教育者(或受教育者)并没有什么现成的东西,而只有一种“活动”,即自由自觉的感性实践活动,这种活动是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一种互动,而对他来说,最直接的环境或客体就是“另一个人”,所以这种活动直接地就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正是这种活动的社会性,使他的感性实践活动同时带上了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意义:他在实践中直接向别人(或大自然)学习许多东西,别人(或大自然)也直接从他那里获得了某种东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从这个社会整体的活动中受到了教育,而这种教育其实也就是他们的自我教育。所以马克思接着上面那句话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1](P59)所谓“变革的实践”,也就是创造性的实践,自由自觉的实践,这是本来意义上的实践,也是人区别于万物的特点。这里尚没有目的和手段的分离,因而还没有“把社会分成两部分”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活动中,人“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P47)。 可见,本来意义上的实践活动就是具有审美和艺术创造性质的自由的感性活动,它同时也具有教育的性质。因此,当我们把教育单独抽出来加以考察时,它与审美和艺术在本质上的联系也就不言而喻地隐含着了,只是人们一时不容易将这种联系剥离出来而已,或者即使谈到教育与审美、艺术的关系,也只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如从历史上看,古希腊从柏拉图开始就已经明确提出:“教育首先是通过阿波罗和诗神们来进行的。”[2](P300-301)中国古代的孔子也说过:“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他们都把艺术仅仅当作知识教育或道德教育的手段。沿着这条道路,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成为“哲学王”或“圣人”。但教育与艺术的本真关系勿宁要颠倒过来看:教育并不仅仅是以艺术为自己的手段,教育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因此,正如艺术虽然也可以用于其他目的(如政治宣传、商业广告、知识普及等等),但它本身的目的只是创造美一样,教育虽然也可以附属于其他考虑(如教育为什么服务,或教育立国、教育救国之类),但它本身的目的只是“成人”。所谓“成人”,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实现,它不是附属于任何其他目的的手段,相反,在一个趋向于合理的社会中,人类和社会的其他任何目的都必须成为这一目的的手段,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P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