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826(2000)04-0025-04 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在给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时,就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近20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在邓小平教育思想指引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绩,这是公认的事实。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教育要“三个面向”,在教育制度,尤其是教育行政制度方面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这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本文试图通过比较中外教育行政制度的优劣利弊,借鉴和吸收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优点和经验,以弥补我国教育行政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使我国教育行政制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一、中外教育行政制度比较 教育行政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根据一定的政策,对教育工作所进行的组织、管理和领导,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教育行政立法、教育规划、教育经费、教育督导制度等。现代教育行政制度是随着现代化公共教育制度的建立而出现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发展一方面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决定性影响。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教育教育行政制度有所差异。我国的教育行政制度也具有自己独立完整的体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足可与一些发达国家的教育制度进行比较。现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备了与发达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相比较的条件和基础,各方面可以与国际惯例接轨。鉴于此,本文选取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前苏联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系,与我国教育行政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 (一)中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比较 教育行政管理 代表国 教育行政组 体制及特征 织机构示意图 1.中央集权制:根据 教育事业是国家事 业的观点,建立代表中央教育 国家权力的中央教 部→大学 育部,统一领导和监区→省教 督全国教育事业。凡育部门→ 地方办学,必须遵循 法国、前 市教育部 中央政府制定的方 苏联等 门→镇教 针、政策。优点:能充 育部门→ 分发挥中央办教育 村教育部 的积极性。缺点:容门 易脱离各地方实际, 束缚地方办教育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 2.地方分权制:地方 国 自治办教育的思想 占统治地位,中央政中央教育 府只处于指导和资 部→地方 助的地位。优点:一 美国、 教育部门 般能调动地方办教 德国等 →中间学 育的积极性和创造 区→基层 性。但也容易造成各学区 外 地方自行其是,制度 纷杂,教育质量参差 不齐等缺点。 3.中央与地方合作 制:这是一种介乎于 上述两者之间的制 度。有些国家的教育中央教育 行政管理体制,既不部→地方 是严格的中央集权 英国、 教育部门 制,也不是绝对的地 日本等 →中间学 方分权制,而是中央区→基层 与地方共同合作。优学区 点:在一定程度上能 够纠正前两种类型 具有的缺点,但实际 上却还未臻完善。 中央教育 部→省教 育厅(局) 国 →市级教 内 中央集权制 中国育局→县 级教育局 →乡镇学 区 从上表可以看出,各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因国情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近年来,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上,各国都作了一些改革,改革的总趋势是:分权制国家为了有效地发展教育事业,逐步加强中央的权限;集权制国家逐步加强民主化,给地方更多的权力,从而使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都有适当的权限,既能发挥中央的指导作用,又能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的效率。可以说,均权制是各发达国家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共同趋势。 我国是中央集权制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也曾出现过“下放”和“上收”权限的两起两落的历史教训,现在正在朝着均权制方向发展。 (二)中外教育基本法规比较 1.中外教育基本法情况 国别制定基本法名称及时间 日本 1947年颁布《教育基本法》 前苏联 1973年颁布《苏联与各加盟共和 国国立教育立法纲要》 国外 美国 1958年颁布《国防教育法》 英国 1944年颁布《巴特勒法》 法国 1947年《郎之万教育改革方案》 国内 中国 1994年颁布《义务教育法》 1995年颁布《教育法》 2.中外教育行政组织法规情况 国别制定法规情况 国《文部省设置法》、《地方教育行政 外 日本 组织与管理法》、《国立学校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