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标到规律到模式

———教师教育研究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松林 荀渊 华东师范大学高教所,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从逻辑联系的角度,一个有效率的教师教育,必须解决教师基本素质目标定位的合理性、教师基本素质形成的影响“因子”及当前教师基本素质形成过程中的主要“障碍”、教师培养基本模式的科学性与政策性等三个问题。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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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111(2003)-02-0050-05

      学术界关于教师专业本质研究的基本取向,是希望建立一套客观而又具有普遍性的专业特质,并依据这些特质把教师专业和其它专业区别开来。长期长来,理论上,我们是用教师基本素质来标识这一特质的,然后根据这种基本素质开设一定的课程,设计一套培养这种特质的基本模式,其实从基本素质目标的确定到培养基本模式的建立,都是在现代性学校理念下形成的,这一过程还存在许多盲点和误区,这也就决定了我们的研究重点要有所变化,否则教师教育的效率不高的现状将难以得到改善。

      一、“理想”与“合理”:教师基本素质目标研究的背离倾向

      我们先看美国和我国关于教师基本素质目标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述:

      美国教育协会在美国公众心目中是比较有权威的教师机构,她提出了教师的18项品质:

      1.健康而有活力(vigorous health)2.智慧(intelligence)3.好学(liking for study)4.情绪成熟及平衡(emotional maturity)5.爱儿童(love of children)6.同情(sympathy of social intelligence)7.对教学学生兴趣和爱好(interest in or liking for teaching)8.乐观和幽默感(cheerfulness and sense of humor)9.友善态度(friendfulness)10.良好工作习惯(good work habit)11.能与人合作(cooperation)12.广泛的兴趣(breadth of interest)13.容忍(tolerance)14.明快(good judgment)15.公正(sense of justice)16.良好的仪表和声音(good appearance and voice)17.讲解清晰的能力(ability to explain clearly)18.人格—以上品质的综合及其它(personality the total of these traits and others)[1]

      我国比较有权威性的教材—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编《教育学》关于教师职业品质的观点是:

      1、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1)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要求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2)对待学生的道德:要求热爱学生:(3)对待教师集体的道德:要求亲密团结、互相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尊重;(4)对待自己的道德:要求学而不厌。2、教师的智能结构内容:(1)教师的知识结构:各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科学知识和心理科学知识;3、教师的能力结构:对各种影响进行加工的能力;对教育影响进行传导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确定班级目标和计划的能力、组织能力、思想教育的能力);自我调控能力。[2]

      从教师基本素质的内容上看:美国的研究倾向于探讨教师的个性品质及教师教学行为本身的个性色彩。尤其注重教师的教育临床技能、教学技能、教师与学生及与课程的关系、教师个体教育人格修养等方面的素质。我国学者一般比较强调普遍的、理想的结论与意义;注重教师素质结构的系统、完整和社会的期望。如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这就出现了对教师个性品质、特别是对教师教育临床技能研究不多的缺陷。

      实际上,我国和美国相比,人们在确立教育基本素质目标时,存在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我们是社会期望价值取向,这种取向是遵循社会需要原则,追求“好”的或理想的教师素质目标。这种目标虽然是“理想”的,但不一定是“合理”的,它与教师的教育现实距离遥远,难以内化为教师的人格。美国追求的是教育现实价值取向,这种取向遵循教育需要原则,追求“合理”的教师素质目标,这种“合理”是合“人的规律性”之理及合“教育规律性”之理,合“人的规律性”之理就是从教师和学生的基本需要出发,合“教育规律性”之理就是从教育的内在逻辑出发。

      以上两种取向,这们不能绝对地说哪一种正确或错误,因为它是在一定特定文化背景下存在的一种思维定势或习惯,是有其合理性的。笔者以为,教师素质目标的确立应以追求“合理”为起点,即要从最基本的人的需要开始,教师基本素质目标,应体现教师基本素质的个性化、情境化、日常化和生活化,而不能把教师人格“神圣化”和“理想化”。假如一个教师的基本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时,要他去热爱教育事业这是天方夜谭。过去,人们对教师的心理状态、日常生活和环境特征的认识,常常被其“师表”人格的渲染所掩盖,这样不仅不能促进教师人格完善,而且还会导致教师人格的分裂;教师形象应该从“圣人”还原为“学习者”—有缺点、有矛盾、会反省的人。[3]教师基本素质目标不仅标示着教师人格是和谐的,而且也反映教师与其实践生活和本土社区发展环境之间的适应性。因此教师基本素质目标的合理性研究是我们教师教育的逻辑起点,这直接影响教师教育的活动效率。

      二、“因子”与“障碍”:教师基本素质形成规律性研究的两个薄弱点

      关于教师基本素质形成规律,大家关心最多的是教师职业生涯理论,并取得了许多成果。但笔者以为,一个科学的教师基本素质目标确立之后,如何进行有效的培养,除了要探明教师职业生涯理论以外,我们还必须探明两个问题:一是教师基本素质的形成受哪些因素的制约;二是传统的教师教育中,影响教师基本素质形成的主要障碍是什么;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教师教育不仅不科学,而且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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