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现代化进程中的学校公民教育

作 者:
赵晖 

作者简介:
赵晖,(1970-),女,辽宁北宁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00级博士生。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外国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公民教育在战后日本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随现代化的进展而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在战后改革时期,公民教育的重点放在民主主义价值上,其目标是培养“有为的民主社会人”;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公民教育的重点放在民族主义价值上,以培养“国家公民”为目标,强调国家意识和为国效力的精神;在成熟化社会时期,公民教育的目标定位于培养驰骋于世界的具有主体性的日本人。尽管战后日本公民教育与其现代化建设基本适应,但是改善的余地仍然很大。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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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1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02)11-0005-06

      本文将从现代化与公民教育的关系这一视角来考察战后日本学校的公民教育,即把战后日本公民教育放在战后日本现代化的进程中来进行考察,从而明确战后日本现代化各阶段中公民教育的地位、目标及方法。

      一、战后改革时期的公民教育(1945~1955年)

      (一)背景

      这个时期是日本现代化在战败的废墟上通过战后改革再启动的时期。从1945年到1951年将近7年的时间里,日本一直处于被占领的状态。战败之初,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占领军的对日方针是非军事化和民主化。其基本目标不仅在于要解除日本的武装,而且要对日本的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各领域进行全面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改革。20世纪50年代初,受东西方冷战格局的影响,美国的对日占领政策发生了变化,开始转向扶植日本政治独立和经济复兴。1951年9月,旧金山媾和条约的签定标志着日本政治独立和回归国际社会。独立后,日本政府开始对各领域的占领政策进行重新审视。但总体来说,战后最初的这10年仍然可以被称为民主化改革的十年。

      所谓现代化,就其主要内容而言,一般被认为主要包括民主化和工业化两个大的方面。依此观点,这一时期日本现代化的特征则主要表现为民主化。

      (二)公民教育的地位及目标

      1.公民教育的地位

      战后初期,日本社会各领域都进行了民主化改革,教育自然也不例外。1945年9月15日,日本政府颁布《建设新日本的教育方针》,明确了战后日本应该采取的文教政策的基本构想,其中在继续坚持维护国体的保守立场的同时,也确认了教育民主化的方向。另一方面,占领军教育政策的基本方针也是“排除军国主义教育和极端国家主义教育,实行教育的民主化。”1947年3月制定和颁布的《教育基本法》,从法律上为战后日本教育确定了和平与民主的改革方向。

      对战后日本社会整体的民主化改革来说,教育领域的民主化改革,尤其是公民教育改革的意义非常大。这是因为公民教育带有整备民主主义的条件,奠定国家及社会精神基础的意味。面对战败这一日本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态,文部省在战后之初提出的教育重建政策中,就把振兴公民教育作为其中最受重视的部分之一。1945年9月,文部省组织调查了公民教育的状况,10月设置了公民教育刷新委员会。公民教育刷新委员会经过数次审议于12月提交了两个报告。报告中指出了公民教育的目标、基本理念及方向,而且提出了要废止修身科、设立公民科的建议。文部省接受了该报告的建议,从1946年9月至10月发行了为实行公民教育编写的教师用指导用书《国民学校公民教师用书》和《中等学校、青年学校公民教师用书》。

      但是,日本人自己提出的公民教育构想由于社会科这一新科目的出现并没有得到实施。社会科以民主化为目标,是战后日本教育民主化改革的标志,在1947年度起实施的新课程中占有中枢地位,担负着为建设民主和平的国家而进行公民教育的任务。1948年9月15日文部省颁布的《小学校社会科学习指导要领补说》指出:“社会科的主要目标,如果用一句话来加以概括,那就是尽可能发展优秀的公民素质。”因此也可以说,社会科继承了公民教育构想的主要思想,并成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学科。

      2.公民教育的目标

      公民教育刷新委员会在其第一份报告中提出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对所有的人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国家生活、国际生活等共同生活中成为好成员所需的知识技能进行启发,并培育必要的性格。”也就是说,公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好成员”。之后的《中等学校、青年学校公民教师用书》中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即要“培养依照民主主义社会的理想行动的人”。换句话说,公民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培养“有为的民主社会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民教师用书”在规定和描述公民教育目标时特别强调要将知识侧面(社会知识,即公民知识)和实践侧面(社会生活中应该采取的态度和行动,即公民态度)的培养结合起来进行。[1](p.65)

      作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学科,社会科的任务在1947年度版《学习指导要领(社会科编1)》第一章序论的开始部分中是这样论述的:“这次新设立社会科的任务是使青少年理解社会生活,并培养他们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态度和能力。所以,使青少年社会经验得到更丰富、更深入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小学校社会科学习指导要领补说》中,对尽可能培养优秀的公民素质这一社会科的主要目标作了如下论述:“(社会科的主要目标)再具体一点说,……就是使儿童理解他们所居住的世界,而实现了这种理解也可以说就是放眼社会了。”“放眼社会是建设和维持民主社会不可缺少的条件,但是放眼社会,关心社会必须与营建美好的共同生活不可缺少的各种各样的技能、习惯、态度结合起来。总之,必须使(儿童)具有作为民主社会的有为的公民所必须的多种特性”。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社会科沿袭了公民教育构想中“有为的民主社会人”这一公民教育目标。

      从学习指导要领中关于社会科的其他有关规定可以看出这一思想:只要发展儿童的社会经验,就可实现人的认知侧面与实践侧面两者的整合性发展。总之,战后改革期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认知侧面与实践侧面相统一的“有为的民主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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