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召开和十六大报告中所阐述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部署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其中包含着许多新的观点和新的思路。它充分地体现了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的创新发展及其鲜明特点,标志着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第一,有明确的政治发展战略部署,表现在提出“政治建设”时,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当前政治建设的重点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五部分的标题是“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这清楚地说明,在我国现阶段特定的条件下,进行政治建设不能脱离政治体制改革,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也不能脱离政治建设,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是包容关系,即政治建设之中包含政治体制改革,从政治建设的全部内容来看,它当然包含着政治体制改革。二是重点关系,即政治体制改革构成政治建设工程的重点,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目的是要实现政治现代化,必须把政治体制改革始终贯彻于全过程。三是互促关系,即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为政治建设开创了新局面、指明前进的方向;另一方面,政治建设巩固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为下一轮的政治体制改革开辟新道路、创造新条件;必须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有明确的政治发展核心理念,表现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突出强调民主政治的发展,要致力于民主政治的多层次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是发展民主政治,党的十六大报告概括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容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基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策是,“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的政治机制;坚持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贯彻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进步”的政策以及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提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基层民主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城市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的建设。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客观上存在着宏观、中观和微观的不同层次。这里,既有改进和完善基本制度这样的宏观层次民主政治建设,也有贯彻落实基本政策这样的宏观乃至中观层次的民主政治建设,还有扩大基层民主这样的微观层次的民主政治建设。三个层次的民主政治建设,有着相互联动、相互促进的关系,三者应该及时进行,协调发展。三个层次的民主政治建设,各自居于不同的地位,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一般地说,处于微、中观地位的基层和中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反映现实需要快,灵活性强,易于突破见成效的特点;处于宏观地位的上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功能,对中、微观层次起着强大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总的来说,在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重要的是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三个层次民主政治建设的不同方案和措施,使三个层次的民主政治建设协调发展。 第三,有明确的政治着力点,表现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强调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怎样认识和解决党政关系是人们对党和政府的性质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共产党是执政党,政府则是政权机关、国家机器。党要执政,但不能把它等同于国家政权机关本身。一方面使党陷于行政管理的琐碎事务之中,妨碍了对整个国家进行整体的领导;另一方面也导致政权机关的混乱,出现机构重叠、官僚主义的现象。现在的问题在于,要进一步探讨和确立科学的、合理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明确党政职能,党的职能有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发挥党员作用、实施政治监督等项,除此之外其他的就是政府的职能。正如十六大报告阐述的,“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可以说,十六大对党的职能和执政方式的确定,为正确处理党政关系铺平了道路。 第四,有明确的政治发展方向,表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与人类文明融合,借鉴世界上一切有益的文明成果。 我们党致力于政治文明建设,提出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朋有益成果”,认识到政治文明具有继承性、共同性和可比性,这是中国与世界文明接轨的正确选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我们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结合中国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如何广泛地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问题。诚然,像三权鼎立、多党轮流执政等这些西方根本的政治制度模式我们不能照搬,但对其中包含的积极因素也可以予以肯定、借鉴。我们用不着也没必要把这些政治制度不加分析,一概贬斥为“政治腐朽”、“政治黑暗”或“政治糟粕”。其实,十六大提出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这就吸取了“三权分立”中权力互相制约的积极因素。最近,深圳市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推行“决策、执行、监督”的“行政三分制”。改变了传统体制下政府部门集决策、执行、监督为一体,自定规则、自己执行、自我监督的行政权力运作模式。对此,深圳市长于幼军明确地说:“自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后,西方国家广泛采取这种政府架构,这种架构有利有弊,深圳只是有选择地吸收了英国、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绝不是全盘照搬西方的做法。”此外,我们已经借鉴的共和制、选举制、任期制、法制,在宪法中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这些西方政治文明中的成果,更说明了社会主义早就包容了人类政治文明。我们在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基础上,可以也应该在实践中把它们做得更好,使之名副其实。这对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