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432(2002)03-0040-04 摄影文学30年代中期在我国初露端倪后,于新世纪之初再度风行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其理论倡导者及研究者们认为,摄影文学是“文学、摄影、编导、表演、音乐、美术等众多艺术的审美复合”,因其“摄影”突破了传统的纪实性,超越了时空的局限,其“文学”获得了直观的形象,想像的描写转化为可视的画面而产生了1+1>2的奇迹。[1]然而,“摄影”与“文学”所使用的媒介毕竟不同,两种元素之间甚至存在许多抵触与对抗,因此其相容性、互补性仍有不少疑点,其命名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一 摄影文学:图文可以化合吗? 不同艺术门类间的“嫁接”或“杂交”是存在的,但二者必须具备相容性、互补性。不同的介质造就不同的艺术门类。从古到今,不同艺术门类间都不乏相互借鉴、移植的现象。到了现代,不同艺术间的融合更是司空见惯。形象报告剧《红岩魂》将虚构艺术与纪实文学因素结合起来;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则把作为国粹的京剧与作为西方唯美艺术经典的芭蕾进行杂交。电视文学、网络文学也纷纷登场,煞是热闹。但是,并非所有的实验都能获得预期效果,有的成功,有的却是败笔。例如《大红灯笼高高挂》的芭蕾+京剧,就被评论家讥讽为“芭蕾大杂烩”。他们认为,“艺术相通不假,隔行如隔山也真。”[2]还有的评论家干脆直言不讳地指出:“京剧+芭蕾?什么也不是!”“令人失望。”“京剧所以要不得,一方面分散、干扰戏剧主线和人物刻画,另一方面又干扰了舞剧中最重要的表现元素——舞蹈的展现。”可以说,京剧“非但不是亮点,反而是舞剧的赘疣。”[3] 在摄影文学中“摄影”与“文学”二者能否相容和互补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弄清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摄影文学究竟是以镜头语言为主要媒介的“文学形式”,还是仅仅借用文学手段的“摄影艺术”?二是“摄影”、“文学”两种元素结合后其效果是取“长”补“短”,还是取“长”失“长”(取了它种艺术之“长”却失了自身优势)? 关于第一点,成东方先生已将“摄影文学”定义为“文学、摄影、编导、表演、音乐、美术等众多艺术”经“审美复合”后产生的“综合艺术”。其主要构成是作为直观表现的“摄影”画面与作为描述之用的“文字”媒介。[1]已有论者进一步指出,摄影文学主要是“看图”的艺术,“图像化可以说是它构成自我独特叙事话语的逻辑支点”。[1]故我们探讨摄影文学就不能不突出和强化其图像化的特质。“摄影小说特殊的吸引力显然在于画面”,“画面是构成摄影小说叙事语言的最基本元素”。[4]根据上述意见及我们对现今已发表的摄影文学作品的阅读感受看,可以认为,摄影文学本质上是摄影艺术。它不过是受到了文学的激发,借用了文学的构思,掺和了文字的描述。也就是说,“摄影”与“文学”基本上是两张皮,它们的捏合只能算是“摄影”面向“文学”的生存扩张,文学不仅没有从中受益,相反还受到“摄影”这种异己力量的损害。既然如此,所谓“摄影文学”的名目看来就要发生疑问了。还可以补充的证据是:古已有之于今也有的题画诗、题照诗为什么没能形成新的艺术门类?照“摄影文学”理论推导,它们也可以称作“绘画诗”、“照相诗”的。该不至于小说中借鉴了电影手法就有“电影小说”之称吧?我们通常所谓“电影文学”、“戏剧文学”也仅指供电影制作或舞台演出所创作的文学脚本,而它们是可以脱离直观形象独立存在的案头读本。由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如果综合艺术中各元素间的结合达到了向其中一种基本元素的有机渗透,且除基本元素外的其它元素不可能单独存在,那么,各种元素间就达到了“化合”层次,否则便是“混合”、“杂拌”。目前不少论者认为,摄影文学中的“摄影”与“文学”已经达到“高度融合”的水平,产生了既不同于“摄影”也不同于“文学”的新质。但是我们发现,在摄影文学作品中,摄影“画面”与为画面所配的“文学”依然各有其独立性,每一元素都可以比较清晰、完整地表情达意,因而它与诗配画、连环画、摄影画报之类艺术并无本质不同。站在“摄影”角度看,“文字”(文学)在“摄影文学”中只是阐述、发掘、拓展图像内涵的配角,用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喻说,图像”是“少女”,而“文字”只是她身上的“衣饰”,能为“少女”生色添彩;站在“文学”的角度看,摄影“图像”除了可供小儿作文学启蒙的学步车或者满足图文时代某些大众的感官愉悦外,并不曾给文学带来益处,于是,“图像”就成了“文学”肌体上的蛇足、赘肉、甚至异己力量。 关于第二点,“摄影”与“文学”联姻能否实现各元素的优势互补? 这里首先要明确“图”“文”各自的长短。然后再看它们能否相容、能否互补。成东方先生首先指出,在摄影文学中,“摄影”突破了传统的纪实性,超越了时空的局限:文学获得了直观的形象,想像的描写转化为可视的画面。而图像的“具体可视性”那是“多少文字也描摹不出来的”。[5]此外,图像还具有“逼真性和在场性”,它“使文字的多义性得以落实在具体的时空之间,从而使文学的虚构性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虚拟的真实性和某种纪实性。这正是摄影文学能够迅速获得读者青睐的关键。”[6]以上讲的是图像的“长处”。然而,其“短处”也是一目了然。有论者指出:“抽象的理性逻辑、因果关系、复杂的内心体验是很难用意象形态的摄影来直接表现的。”[7]“摄影怎样也难有文学描述那样的‘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的时空性。”[8]按照“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的传统文化思想原则,“中和”之美是审美的最高标准和境界。“图”“文”互为补充,扬长避短,便是“古代‘中和’美这一美学观念的流变与延续。”[9]所谓图、文的取“长”补“短”就是以摄影画面的直观性、具体性、可视性、逼真性去弥补文字表达上的间接性、抽象性、模糊性;以文字表达的流动性、想像性去突破摄影艺术的瞬间性、固态性时空限制,填平纪实与虚构、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的鸿沟,并赋予平面化的图像以多维空间和更为深厚的情韵内涵。我们以为,这些看法反映了研究者们良好的用心与敏捷的思维;但是,勿庸讳言,其中有些提法仅是逻辑上的推论或者说是主观愿望的表现,缺乏坚实的学理基础与强有力的实践验证。讨论中也有一些研究者在充分阐发了图文艺术出现的文化背景及现实依据,肯定其倡导者、实践者的积极有为和创新精神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与忧思。这些不同的声音表现了研究者们的科学理性与审慎态度。他们认为,摄影文学面临着“难度和挑战”,其中尤其是摄影小说。概括起来,他们的疑点反映在下列方面:其一,一切艺术是否都可以图式化、明确化?“图式化、明确化是否会引发平面化”?“将两种各有个性的艺术样式合为一体绝非易事,二者是相得益彰抑或是相互制约”?[10]其二,“图像”和“文字”的结合可能互补也可能互相束缚、互相排斥。“文字很容易沦落为对图片的说明……导致的后果便是画面所开拓的联想空间被抹杀得片甲不留,另一方面,当画面用绝对逼真的可观形象将文字凸显出来时,文字的存在被残忍地否定了,于是文字成了奢侈的东西。”[11]其三,1+1不一定大于2。“不同的艺术门类结合,一般都会产生两种效果:当各扬其长时一加一大于二,散发独特魅力;当不能相互兼容时,则会各暴其短,甚至发生一加一小于一的情况。摄影文学同样面临这样的机遇和挑战”。[12]“假如摄影与文学的有机交融、整合,得到的新生儿不是强优补拙,而是相反;或者在这一过程中,摄影与文学(文字表述)相互牵制、互为累赘,这种质疑在学理上是不能够排除的,也是不可以视而不见的。……文学情思的驰骋捆绑上任何图式,将是艰难和沉重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