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主义与历史主义的悖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贾奋然,1968年生,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博士。(北京,100089)

原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本质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思维方式存在着一种对峙性的矛盾,但在理论研究中两者都是十分重要和必不可少的。然而,纯粹的本质主义与纯粹的历史主义具有同等的荒谬性:为了追求普遍性话语而牺牲理论资源的特殊性和丰富性,或为了还原理论的具体性和生动性而放弃任何形态的价值判断,这都是研究的误区。我们首先要回归历史,这是理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但我们更需要超越历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成为历史资源的主人。无论如何,这都需要我们的理论立场。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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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概论是大学中文系必须开设的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它的基本内容被设定为:关于文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理的理论阐释。因此,文学概论似乎包容了古今中外一切重要的文学理论的基本要领和基本方法,并力图寻求它们的共同点以建构关于文学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规律。

      建国以来的文学概论教材基本上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理论指导,吸收古今中外文论的重要成果,并结合当前社会文艺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建构起来的关于文学的基本原理。50年代的教材采用了前苏联季莫菲耶夫、波斯彼洛夫的《文学原理》模式,60年代蔡仪和以群合编的《文学概论》和《文学的基本原理》对苏联教材的理论框架有所突破,概括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文艺所作的论述,并吸收了建国以后我国文艺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增设了文学创作、文学欣赏和文学批评等章节,建构了关于文学原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但由于受到政治思潮的影响,这些教材在理论阐述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机械论”和“庸俗社会学”的倾向。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观念更新,西方现代各种文艺思潮涌入中国,国人也开始注重整理和阐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精华,这时出现了一大批文学原理“新编”和“新论”的文学概论教材。

      这些教材大都表现出宏大的气魄和强烈的综合意识,力图融汇、吸收、批判和改造古今中外最新文学理论成果,以建设具有当代意义和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

      应该说,新时期的文学理论教材在理论构架上更为完备,在观念形态上更为开放,在方法论上也主张多元并举,力图将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价值学、符号学和信息学等各种方法整合到当代文学理论中来,打破了单一化的社会学文学理论模式,这种整合意识和探索精神是十分可贵的。但事实上,吸收、批判和改造各种不同理论,并使之一体化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是一项浩大、艰难的工程。如果仅仅是对他人理论囫囵吞枣、一知半解、断章取义地为我所用,这样一种兼收并蓄的结果可能导致文学理论“大杂烩”和“大拼盘”的出现,而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则加重了这种弊端。

      当前的文学理论教材仍然延续着一种封闭式的终极主义思维方式,即首先试图给一个概念或术语下一个确切的定义(这个定义可能是综合的结果,也可能是拼凑的结果),然后从某个理论家或理论流派中寻求片段理论资源加以证明,完全忽略了特定理论资源产生的历史文化语境及与理论主体的关联性,这使当代文学理论缺乏严密的学理性和科学性,而表现出某种空洞、泛大、不着边际的孱弱性。因此,在当前文学概论教材改革中,我们听到了一种历史主义的呼声,即强调文学理论的特殊性和历史性,要求还原各种理论资源的历史语境,要求放弃对文学理论本质的终极定义,倡导多元、开放的理论格局。这种呼声应该说是对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有利反击。

      然而,本质主义与历史主义似乎存在着一种对峙性的矛盾:封闭思维方式与开放思维方式;独裁主义与民主主义;一元主义和多元主义;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强调理论的共性、普遍性与凸显理论的个性、独特性;要求研究本质与放弃终极追求等。那么,在理论研究中,具体到文学概论的教材改革与教学环节中,我们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历史主义的?还是本质主义的?或是二者兼备?或许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该质疑以下问题:

      一、文学有没有永恒的、不变的、固定的本质特征?

      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有着某些本质的区分:人们关于自然现象的认识可以存在相对客观、确定的判断,并且这样一种判断能够用科学实验方式加以严密的逻辑和数据论证,从而使人信服;人文科学作为人类的精神现象和社会现象则相对具有主观性和历史性,我们只有将其回置于主观情境和历史语境中才能阐发特定理论的存在意义和价值。

      因此,任何关于人类精神现象的理论判断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具有历史的和主观的局限性。然而,许多理论家恰恰不愿正视并承认理论的有限性、相对性,他们力图将自己的理论宣布为绝对客观的、唯一正确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真理。这样一种执著的对真理的追求精神固然可贵并值得称扬,但理论家却极容易在自己建构的理论体系中陶醉沉迷、故步自封和停滞不前。犹如黑格尔大师虽然具有辩证法的思想,但这种方法论最终被他过于强大的封闭体系所扼杀一样,理论家这样做,也是作茧自缚,自欺欺人。事实上,随着时过境迁,许多在当时被奉若神明的理论都可能成为明日黄花、过眼烟云,而被认为是过时、陈旧,荒谬和可笑的,这即此一时彼一时。对于这样一个问题,马克思主义曾经提出“过程论”的伟大思想。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主义的终结》一文中说:“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前进的发展,不管表面的偶然性,也不管一切暂时的倒退,终究会给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口头上承认这个思想是一回事,把这个思想具体实际运用于每一个研究领域,又是一回事。如果人们在研究工作中始终从这个观点出发,那末关于最终解决和永恒真理的要求就永远不会提出了;人们就始终会意识到他们获得的一切知识必然具有的局限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9至240页。)恩格斯在此将事物和关于事物的认识视为一个过程,任何过程都是动态的、不断生成和灭亡的历史,因此,一切知识和观念都具有局限性和相对性,每个研究者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并实际运用于研究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构筑开放的思想体系,乐于和善于吸收、接受他人的观念,促进观念的更新和发展。恩格斯这一具有真知灼见的思想为每一个研究者提供了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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