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里的文化什么样

作 者:
柳万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与批评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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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已经成为历史的“‘马桥事件’比《马桥词典》好看”的那场“热闹”,给刺激出来的题目。当初把它记在日记本上,算是给自己出了一道文学思考题。在热闹的“马桥事件”中,文坛因那一部小说所采用的形式,到底是“独创”还是“模仿”,搅闹得洛阳纸贵,而极度冷落了以“词典”形式包装着的小说蕴含本身(直到事件完结也没有几人表现出对小说形式的内容指向的兴趣)。当时见到有两篇文章谈及《马桥词典》是部“文化小说”。其中宋丹先生的文章只是顺带一笔,说:“《马桥词典》不过是韩氏采用词典体小说的形式而创作的一部‘寻根文学’,应将其视为他仍在寻求楚文化之根并努力拓展自己的小说表现空间而做出的有益尝试。”(注:《〈马〉、〈哈〉文本与寻根文学及昆德拉》,1997年3月18日《文艺报》。)王蒙先生的一篇是认真称赞《马桥词典》里的“文化”的:“韩少功的新作的可贵之处在于他的角度、语言、命名、文化,生活在语言、命名、文化中的人与物。这比单纯强烈的意识形态思考更宽泛更能涵盖也更加稳定,更富有普遍性与永久性了。”还特别解释了文化:“文化的内涵包括人类的所有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科学技术、民俗、生活方式、信仰,特别是语言文字,它的内涵比意识形态宽泛和稳定得多。”(注:《道是词典还小说》,载《读书》1997年第1期。)我没为小说的词典形式以及这形式所引出的纷争所动,就是惦记着这部或是摹仿出来的、或是独创出来的《马桥词典》的内里到底有些什么看头。所以,便顺着如上的提醒,渴望感受韩少功装进《马桥词典》里的“文化”,结果竟产生了“文学里的文化什么样”的困惑。

      一

      如果按照文化的一般含义来解释文学里的文化,困惑当然可以不再是困惑。首先,作家一动笔,就是给我们摆弄出来了语言文字的,这语言文字本身就是文化。如果把语言文字摆弄成如韩少功的《马桥词典》这般,以语词为序,有释义上的对照,还有人和事对语词的演绎,其语言的文化品质就丰厚了一层。其次,再就作家用语言文字编织出来的人间故事说,肯定是涉及了人们的物质或精神创造活动及成果,涉及了人们特定的生活和行为方式,涉及了民俗和信仰等等。文坛有人喜欢用“状态”一词来涵括这一切。从泛文化的角度说:这“状态”里的一切,是都可以用文化来指称的。我们知道,凡是语言能描述到的地方,文学是都能光顾的。因此,文学,特别是现实主义样态的文学,简直就是全息文化的载体了。

      但是,这样地相信了文学里的文化,难道不是对文学里的文化的一种“文化轻信”吗?

      这种轻信首先是把小说家写进作品里的那些酷似生活的感性世界与真实的客观社会生活等同了起来,而忘记了文学所提供的感性世界的虚构性和幻象性。到崇尚荒诞、怪异的现代主义文学里去体认文学的虚构性是最便当的。读卡夫卡的《变形记》,谁也不会相信人会在一夜之间变成大甲虫。观尤奈斯库的《秃头歌女》,谁也不会相信有过多年的共同生活、且神志又都没有问题的一对夫妻,旅途相遇时却怎么也不相识,是生活中会发生的真事。读现实主义样态的文学作品,倒是容易全然相信了作品所呈现的那酷似生活的感性世界就是真实的现实世界,其实是上了现实主义文学的艺术假定性的“当”。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不同的是它忠实地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进行虚构,而不像现代主义那样去追求逆现实、反现实的艺术假定性。说《马桥词典》是“文化寻根”小说的,明显是相信了这小说里的“民俗”。其实《马桥词典》的民俗载体——韩少功写进小说的人物们,几乎全是鸡头寨里的丙崽级别的。说韩少功当知青时在马桥遇到的都是难于开化的愚昏族,这不实在太巧合了吗?就是真的马桥人对这一点至今保持缄默,人们也不会相信作家的所写都是真实的而没有虚构。况且,在一部创作小说面前,硬要说作家笔下的小说人物都不是作家的精心创造,而是对民俗的整理和照录,这不是又贬低了人家作家的“独创性”了吗?因此,我们是可以说《马桥词典》里肯定有不可信以为真的假民俗的。而这又是小说家有权这样做的。因为小说家只为圆满自己的创作意图负责,顾不得对民俗负责。对民俗负责的是民俗学者或文化人类学家,而这两类人是绝不会到韩少功的《马桥词典》,或者张艺谋的“对外电影”《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里去考察民俗的。

      幻象性是什么呢?

      文学是用语言造型的艺术。就是作家照着真实的事物写小说,写出来的事物也绝对没有办法是那被写事物的实体,而仅仅是只能在人的想象中存在的幻象而已,实在也无法当真。这就是文学的一种本事,它把无论什么东西搬到文学里,就都消解了其实存状态,而变成了只有在意识中存活的幻象。比如,在泛文化的范围里器物是一种物质文化,但是在文学里出现的用语言描绘出来的器物幻象,就只能算是一种物质文化的信息。

      因此,指认文学所提供的感性现象(或称状态)本身为物质文化、行为文化、饮食文化、制度文化,等等,都是不确的;因为这都是在对事物的幻象说话,是把事物的“影子”当作事物的真实本体了。

      这样,文学是全息文化的载体之说就不可信了。从文学中可以觅得全息文化的信息,不等于文学里有真的全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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